近日,根據群眾舉報,州紀委對反映勐海縣交通運政管理所所長楊東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和通報。
經查,勐海縣交通運政管理所以舉辦會議(培訓)的名義隱匿接待費開支,虛列支出經費;超范圍接待;已違反財經紀律、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11月4日,州紀委決定對勐海縣交通運政管理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楊東林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責成楊東林本人退交違規批準報銷的住宿接待費2110元,責令勐??h交通運政管理所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通報指出,全州各級各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從通報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令行禁止,警鐘長鳴;要切實落實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層層傳導壓力,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把紀律和規矩嚴起來、立起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貫徹從嚴執紀要求,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強烈信號,準確理解和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加強“三公”經費管理作為作風建設督查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規行為,堅決遏制不正之風蔓延,咬住不放、嚴防死守,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責,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