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消息: 麗江“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市商務局分管貿易流通科(具體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的科室)的麗江市商務局副局長王春光,在具體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中,未正確履行自身工作職責,對企業項目申報材料未認真審查,致使企業弄虛申報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順利上報;在組織項目驗收過程中未認真核實,對企業沒有建設和建設不符合國家文件規定要求的項目以驗收合格上報,致使企業違規獲得國家補助資金339.5萬元,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麗江市紀委消息: 麗江“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市商務局分管貿易流通科(具體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的科室)的麗江市商務局副局長王春光,在具體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中,未正確履行自身工作職責,對企業項目申報材料未認真審查,致使企業弄虛申報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順利上報;在組織項目驗收過程中未認真核實,對企業沒有建設和建設不符合國家文件規定要求的項目以驗收合格上報,致使企業違規獲得國家補助資金339.5萬元,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