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把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建設作為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打造誠信政府的重要內容,強化各項管理措施,有效推動了平臺的規范、高效運行。2014年共在平臺上錄入資金文件總數41269.21萬元,已撥付金額35317.41萬元,撥付率85.6%,已完成發放資金21230.15萬元,發放率60.1%,正在發放資金14087.25萬元。
加強培訓,及時啟用平臺。于2013年12月對全縣68名平臺使用業務人員進行了培訓,對平臺操作過程進行詳細講解,安排實際操作,并進行操作考試。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啟用,要求各部門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選定后,不得隨意變更,并及時將近年來相關的政策法規和資金辦理流程發布到平臺上,方便群眾查詢。
嚴格要求,落實部門責任。嚴格按照《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使用暫行辦法》要求,認真 落實各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其中,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平臺建設的組織協調及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及職能部門分別設立監管人員和業務人員負責對平臺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和督促檢查,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加強對民生資金進行日常監督和綜合監督。
加強管理,確保平臺運轉。縣紀委監察局堅持每周登錄一次平臺,對各部門平臺用戶信息,及時進行變更,實行動態管理,對本地區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存在問題、投訴辦理等情況進行監督督辦。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督促監管平臺正常運行。
建章立制,規范檢查行為。制定了《華寧縣紀檢監察機關民生資金監督檢查規定》,加強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監督,規范民生資金監督檢查行為。加強對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資金中,用于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各類扶貧、救災、社保(含五險一金)、教育補助、強農惠農補助等涉及民生的專項資金監管,明確了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