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2014年查辦案件呈現四個特點

發布時間:2015-01-15 14:39:38   來源:保山市紀委

2014年,昌寧縣堅持從嚴治黨,以“零容忍”態度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保持了嚴懲腐敗高壓態勢,案件查辦工作呈現出四個特點。

一是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增幅較大。全年共接受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74件(次),與2013年相比增34件(次),增幅達85%,其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類信訪舉報同比增2件,增幅達100%;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類信訪舉報同比增4件,增幅達44.44%;失職瀆職類信訪舉報同比增15件,增幅達187.5%;貪污賄賂類信訪舉報同比增13件,增幅達144.44%。

二是初核件、立案件數量增多。共初核線索65件,與2013年相比增40件,增幅達160%;立案39件,與2013年相比增17件,增幅達77.27%。立案件中紀檢監察機關自辦29件,占立案件總數的74.36%,與2013年相比增15件,增幅達107.14%。

三是失職瀆職、貪污賄賂案件比重較大。立案件中貪污賄賂類案件有21件,占立案件總數的53.85%,與2013年相比增12件,增幅達133.33%;失職瀆職類9件,占立案件總數的23.08%,與2013年相比增7件,增幅達350%。

四是衛生系統、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易發高發。7名衛生系統干部、10名村組干部因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分別占立案人數的16.67%和23.81%。(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