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機制

發布時間:2015-02-25 09:46:26   來源:玉溪市紀委

2014年以來,峨山縣以規范權力運行為重點,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加大案件查處為手段,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模式,逐步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符合縣情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強基固本,打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機制。強化學習教育,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以及黨規黨紀的學習宣傳,引入全縣各級各部門的理論學習、干部培訓、黨課教育、隊伍建設中,增強黨員領導干部適應新常態的意識,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遵章守紀的意識極大提高。發揮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覓恥沖滇中地委舊址等平臺的警示教育作用,縣委常委班子帶頭,組織黨員干部5000人次接受廉政教育。積極構建廉政教育大宣教格局,建立與新聞媒體經常性聯系制度,拍攝播放廉政專題片、廉政公益廣告180多條次。通過《峨山紀檢監察》刊物、廉潔峨山網、廉潔峨山微信公眾號、峨山紀檢監察官方微博等媒介傳遞正能量,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和違紀黨員干部立案調查情況。深入推進廉潔峨山建設活動,命名19個廉潔機關、廉潔鄉村示范點和3個廉政文化示范點。在民族團結廣場聚集起黨務公開欄、廉政公益廣告、縣直單位廉政公開承諾、廣場露天廉政電影、廣場廉政文化作品展等元素,打造廉潔文化廣場,營造了濃厚的廉潔文化氛圍。

扎牢制度籠子,公開權力運行,著力構建“不能腐”的保障機制。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制度的廢、改、立,建立健全制度體系,以上率下,擔當務實,峨山縣委制定了《峨山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解方案》和《關于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和《峨山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出臺了《峨山縣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峨山縣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辦法》、《峨山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辦法》和《峨山縣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四項制度,使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內容、責任追究更加具體。根據縣委的要求,縣紀委出臺了《峨山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制度》、《峨山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的規定》等規章制度,持之以恒糾正“四風”,著力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制定出臺《峨山縣黨員干部“六不該”、“八嚴禁”規定》。分二次組織15名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規定,4名領導干部接受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執行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加強干部廉政審查工作,對調整調動的186名干部和評先評優集體72個、個人986人次出具了廉政意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對新增的24個內設機構和77個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進行了排查防控,對127個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進行了調整,制定防控措施456條。

強化監督,規范約束權力運行,形成“不可腐”的約束機制。全面開展縣直單位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及公開工作,各單位編制了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促進了權力公開、規范、透明運行。嚴明了黨的組織紀律,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和報備制度、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得到有效執行,318名干部進行了外出報備,17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申報了婚喪喜慶事宜,486名科級干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并作出廉政承諾。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增強,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各類執法監察12項,日常監督108項次,提出意見建議61條。對建制村通暢工程、美麗100校園行動計劃、保障性住房建設及分配等縣委、政府安排部署的14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共提出檢查意見47條,及時向責任單位反饋督促整改。廢止《峨山縣行政事業單位特殊情況下非公務活動使用公車管理辦法》,監督執行《峨山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和《峨山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實施細則(暫行)》,制定《峨山縣2014年作風建設專項檢查工作方案》,抓住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6次,重點檢查公務接待、公車管理、節日風氣、會風會紀、工作紀律等問題,對檢查中存在問題的35個單位48人進行點名通報,5名公職人員和村組干部受到問責。508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帶頭承諾并認真踐諾不出入私人會所。延伸開展了會員卡清退工作,1587名公職人員參與清退會員卡工作,做到零持有、零報告。從嚴監督“三公”經費支出,全縣“三公”經費支出大幅縮減,公款吃喝、公車私用、收送土特產品、收紅包和干部走讀等問題得到遏制,領導干部調整期間迎送請吃基本杜絕,全縣黨員領導干部隊伍作風轉變成效明顯。

保持高壓態勢,著力營造“不敢腐”的懲治機制。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使守紀律講規矩成為黨員干部自覺行動,形成震懾。突出辦案重點,嚴肅查處了發生在農村基層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承包和房地產開發、專項資金補償等領域和環節,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一批腐敗案件,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夯實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基礎,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30件,立案查處26件28人,比上年分別增加9件10人,增加53%和56%,給予黨政紀處分28人,增加1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7.65萬元。認真履行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統籌整合反腐敗辦案力量,縣檢察院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9件13人,縣法院審結貪污賄賂案件9件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