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尋甸縣紀委以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為重點,搭建維護群眾利益平臺,認真開展接訪下訪,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堅決查糾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服務群眾“零距離”。一是暢通“五級聯動”監督平臺。建立“縣—鄉—村—組”上下聯動解決群眾訴求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內的群眾訴求由紀檢監察機關跟進調查,其它群眾訴求由各中心、站、點及時錄入云南省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監督平臺進行跟蹤辦理,并轉由涉及單位30日內辦理。截至目前,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共成立了11個“群眾訴求中心”、132個“群眾訴求調解工作站”、80個“群眾訴求調解聯系點”,依托“五級聯動”監督平臺受理群眾訴求3611件,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達96%,有效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二是暢通信訪舉報網絡平臺。縣紀委順應群眾期盼,及時建立了尋甸縣網上舉報系統,對受理的信訪件進行分揀,屬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內的信訪件及時轉移到內網信訪信息管理中進一步處理,業務外的信件轉交有關部門辦理。同時在縣紀委信訪室設立 “信訪舉報中心”,在10個鄉鎮(街道)設立“信訪接待室”,在132個村(社區)設立“信訪舉報工作站”,構建了上下聯動的縣、鄉、村“三級信訪舉報網絡”,并安排信訪信息員負責日常信訪接待。2014年,縣紀委通過信訪舉報網絡平臺受理信訪舉報50件(次),業務范圍內辦結19件,業務范圍外辦結31件,為舉報失實的14人澄清了是非,辦結反饋率達100%。三是暢通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制定了《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使用實施細則(試行)》,對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資金中用于民生的各類扶貧、救災、社保、教育補助、強農惠農專項資金,由縣監察局會同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對平臺錄入數據信息及民生資金運行、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和專項檢查。2014年,通過專項檢查發現民生資金錄入信息不準確等18個問題,監督責任部門按期撥付民生資金19520.9萬元,督促有關部門清退了458名不符合低保條件人員。
強化下訪接訪走訪,解決問題“零障礙”。一是定期接訪群眾聽意見。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定期接訪、下訪工作制度》,要求縣紀委監察局領導每周接訪1次,每月到聯系鄉鎮(街道)下訪1次,并按照“誰接訪,誰負責,誰包案,誰化解”的原則,由接訪領導“一竿子到底”解決群眾訴求。2014年,縣紀委班子成員接訪、下訪到鄉鎮,走訪到村 84次,共受理解決群眾訴求92件(次)。如,七星鎮江外村6名村民反映土地平整不到位、溝渠設置不合理影響農田耕種,縣紀委書記及時到縣國土資源局協調資金2萬元,為該村平整了50余畝土地。再如,縣紀委在下訪中接甸沙村群眾反映,甸沙鄉烤煙收購員劉某伙同他人套取煙葉收購款5.3萬元,縣紀委責成甸沙鄉紀委進行查處,給予劉某開除黨籍處分。二定期走訪困難群眾搞幫扶。縣紀委班子按照《尋甸縣干部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要求,前后11批(次)深入扶貧掛鉤聯系點柯渡鎮木刻村委會,每人走訪2個村民小組、住村聯系5戶群眾,“面對面”幫助高寒山區彝族群眾解決實際困難。2014年,共為該村捐贈款物約10萬元,協調幫扶資金80余萬元,幫助上木刻村建設了村民活動場所,改變了400余村民沒有村集體活動場所的歷史;幫助木刻村申報了省級整村推進項目和市級扶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項目,總投資達700余萬元,硬化道路4078米,建設宜居農房144戶,為2個自然村修建小水窖,從交通、住房、飲水等方面解決了困擾高寒山區彝族群眾多年的困難。三是定期走訪企業轉作風。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服務企業發展制度》,由縣紀委常委帶隊定期走訪服務規模以上重點企業,了解黨員干部服務企業中的“吃拿卡要報”等問題。目前,縣紀委班子通過走訪了解到企業困難15個,征求到意見7條,提出解決對策23條,幫助解決困難5個。針對黨員干部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縣紀委首次組織了27家重大項目企業代表,按5%的比重為全縣92個單位進行機關和行業作風評議。同時積極與相關單位協調,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如,針對云南海潮集團天牧牛業公司羊街生產基地尚有墳墓未搬遷等問題,縣紀委多次督促羊街鎮政府遷走墳墓,為企業生產掃清了最后一道“障礙”。
聚焦熱點難點問題,執紀監督“零容忍”。一是堅決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縣紀委圍繞教育醫療衛生收費、惠農資金管理使用、民生資金監管等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如,2014年2月,縣紀委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監督檢查中發現,縣農業局農業機械管理學校校長劉某截留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貼14.47萬元,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將涉案資金全部追回兌付給710名貧困農民。二是嚴厲問責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縣紀委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強化監督管理,“狠下一條心”扭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2014年,全縣共問責違紀黨員干部32件61人,問責人數同比增加了110%。如,河口鎮海嘎村委會支部書記胡某、主任劉某、副主任陳某、委員陳某,將應發給海嘎村受災群眾的1960公斤救災蕎種合伙截留變賣,把所得費用5000元用于村委會日常開銷,河口鎮紀委分別給予以上4名違紀村干部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和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再如,羊街鎮扶貧助理、新村辦主任、小額信貸扶貧工作站站長楊某,未按要求完成2014年困難群眾幫扶工作任務,并造成100萬元扶貧掛鉤資金未立項,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被羊街鎮黨委給予免職的問責處理。三是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縣紀委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受理,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嚴肅查處。2014年,共查辦案件31件36人,查處人數同比增加了114.3%,共挽回經濟損失98.86萬元,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如,河口鎮水冒天村黨總支書記李某,前后2次將本村共產黨員愛心水窖補助款11萬元借給他人經商,被紀檢監察機關開除黨籍,挪用款項被追回兌付農戶;七星鎮高田村委會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阮某,將應發給種煙農戶的揭膜培土、二次中耕除草補貼款5.5萬元貪污,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所貪污款項已被追回兌付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