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理州預防職務犯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相繼在大理監獄建立以來,在中共大理州委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共大理州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高度重視下,大理監獄在持續做好日常監獄工作的同時,堅持立足自身實際,積極為大理州預防職務犯罪廉政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的持續開展,提供參觀學習與現場感受的專門場所和設施,安排警察解說員進行現場講解,組織安排部分認罪態度和改造表現較好的職務罪犯進行現身說法。工作的長期持續開展,既為大理州預防職務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條件和注入了活力,又較好地為新時期監獄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社會化建設和罪犯改造質量的提升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義不容辭:持續為開展活動提供條件
2003年8月,為做好新時期對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中共大理州委安排由大理州檢察院和大理監獄共同在大理監獄建立“大理州預防職務犯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007年11月,為切實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推進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由中共大理州紀委、大理州檢察院、大理州委宣傳部、大理監獄共同主辦的“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也在大理監獄成立。從確保“基地”和“中心”各項教育活動的開展,讓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在“基地”和“中心”內真正受到直觀的教育、親身的體驗和真切的感受出發,大理監獄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為每批來接受警示教育的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們,重點介紹和宣傳“廉政文化廳”、“陽光廳”和“警示廳”內所陳列的相關展板、相關案例以及有關職務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危害。同時還向前來接受警示教育的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介紹黨和國家的監獄工作方針政策、監獄機關的法定職能、監獄懲罰與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以此讓來接受教育的各類人員對監獄這一國家刑罰執行特定場所有一個較為完整的了解。此外,還監獄注意根據受教育對象所在部門、行業或區域的特點,有重點和有意識地選擇針對性強且活生生的案例和材料,安排服刑人員到場進行現身說法。
精心安排:適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基地”和 “中心”成立后,大理監獄本著因陋就簡、直觀直面且力求效果的原則,適時與州檢察院和州紀委等單位一起,在全州各級各部門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中,以部門、行業系統或縣市為單位,分期分批地相繼持續開展了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動。據統計,從2003年9月18日,首批來自大理海關的13名關員來監獄接受警示教育起,到2014年底為止,大理監獄與州檢察院和州紀委一道,先后共同組織開展了多達487場次的各類警示教育活動,先后為來自全州各級各部門、各行業系統、各縣市以及怒江州和德宏州的各級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共58933人次,進行了“聽”(即聽取警察講解員對相關圖片資料展覽的現場解說,聽取職務罪犯現身說法和對昔日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危害、教訓、懺悔等的講述);“看”(即觀看相關展廳內陳列著的真實圖片和文字資料,現場察看服刑人員勞動、生活和學習場所,從中接受直觀教育);“議”(即議論和分析造成喪失黨性、腐化墮落等犯罪的原因、特點、規律和預防對策);“講”(即邀請有關領導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講授與反腐倡廉建設有關的法律、政策,以及如何預防犯罪的對策和措施等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動)。
注重實效:不時為反腐倡廉敲響警鐘
警示教育活動的持續開展,收到了特殊而又明顯的成效。前來“基地”和“中心”接受警示教育的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通過監獄領導和職能科室領導的情況介紹,聽取警察解說員的案例解說和職務罪犯聲淚俱下的現身說法,參觀服刑人員嚴格有序的半軍事化管理和行為規范訓練以及艱苦的勞動場所,從心靈深處受到了強烈震懾,深刻感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威嚴、國家刑罰的懲罰功能、監獄監管改造罪犯的特定手段、一個人犯罪后所付出的慘重代價、失去自由的無比痛苦。從而既為他們注入了清醒的廉政警示教育預防針,又為他們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進一步自覺履行好黨和人民交給的使命,努力勤政廉政、做人民的好公仆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一位縣委書記在來監獄接受警示教育活動后,向與該縣與會的領導干部們語重心長地說道:“平時學文件聽報告學得再多聽得再多,不如今天前來大理監獄接受這樣既直觀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許多接受過警示教育的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們也都表示:看了案例圖片和聽了講解,尤其是聽了職務罪犯們的現身說法和痛悔后,看到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我們一定要經常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警鐘長鳴,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珍惜和用好黨和人民所賦予的手中權力,保持淡泊和清醒的人生,努力做黨和人民滿意的人民公仆。 (施劍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