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廉政文化示范點的動態管理,維護廉政文化示范點的示范性和嚴肅性,近期,雙江縣紀委、縣監察局通報取消了縣公安局、縣委黨校2個單位縣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稱號。
從2014年開始,雙江縣紀委對全縣2012年以來命名的8個縣級廉政文化示范點進行了復核檢查,發現縣公安局、縣委黨校等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為嚴肅法紀,嚴格管理,根據創建廉政文化示范點有關規定,經縣紀委、縣監察局研究決定,取消上述2個單位廉政文化示范點稱號并予以摘牌。
縣紀委、縣監察局要求,各單位要引以為戒,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深入推進本單位廉政文化建設各項工作,不斷增強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實效性,擴大廉政文化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努力營造廉榮的社會氛圍。 ( 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