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梁河縣紀檢監察機關“減負”工作的推進,梁河縣紀委監察局給監督責任加壓的效果也初步顯現出來:2015年度,梁河縣紀檢監察機關已立案13件15人,立案數同比上升225%;查處科級干部案件5件7人,同比上升500%,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人,同比增加300%。
在議事協調機構清理過程中,梁河縣紀委監察局緊緊圍繞“三轉”,按照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精簡高效的原則,除必要保留的,其他盡可能一步清理到位,切實把不該管的、管不了的交給職能部門。
清理之前,梁河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共有53個,經過清理,目前只保留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協調、黨建工作、保密工作、干部監督、預防腐敗聯席會議等12個議事協調機構,精簡率77.4%。
既精簡機構,又剔除“副業”。今年1月,梁河縣對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和兼職問題進行規范,明確規定鄉、鎮紀委書記和派駐紀檢組長均不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或兼任其他職務,做到專職監督,聚焦主業,突出主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