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縣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通過強化思想教育、加大培訓力度、強化責任擔當、開展專項整治等有力措施,解決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題。
強化思想教育,解決“不想為”問題。通過開展“常委講壇”“陣地教學”“集體學習日”“送學下鄉”“書香漾濞”讀書活動等方式加強對全縣干部權力觀和政績觀教育、黨紀政紀條規和法律法規教育,使廣大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牢固樹立嚴明的紀律和規矩底線意識。把“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作為各級干部的價值導向,在漾濞時訊、漾濞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開設專欄,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反而問題。
加大培訓力度,解決“不會為”問題。能力不足、方法不多是領導干部“不會為”的瓶頸。漾濞縣一是采取“走出去”“請進來”與自主培訓等多種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培訓干部。從2015年起,縣處級領導每年至少參加1次、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縣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每2年至少參加1次、縣級部門和鄉鎮副職每3年至少參加1次“走出去”培訓;舉辦“干部大講堂”定期邀請中央部委及省州黨政領導和名家、名人、名師開設講座實施“請進來”培訓;采取半軍事化、封閉式管理的模式,每年對全縣45歲以下鄉科級領導干部分期分批進行為期一周的“作風建設培訓”。二是采取上掛、下派、外送、內調等多種形式,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縣處級干部和鄉科級干部到中央部委和省級機關單位掛職,選派一定數量的年輕干部到州級機關相應部門頂崗鍛煉,在縣級部門選派5名左右有年輕副科級干部、新錄用公務員到鄉鎮、村或重點建設工程一線進行為期1至2年的掛職鍛煉;以副縣處級領導干部為重點,選派一定數量的干部到省外經濟發達地區進行為期2至6個月的掛職鍛煉,選派10名副科級干部有針對性的到相應部門掛職鍛煉,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選派10名一般年輕干部到縣級機關跟班學習。
強化責任擔當,解決“不敢為”問題。樹立“有權就有責”“履職須盡責”“不擔責就要追責”的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按照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總體要求,在全縣推行黨政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出臺《漾濞彝族自治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了黨委6個方面的主體責任和紀委6個方面的監督責任,要求做到“有責就要有為、敢為”。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把“敢于擔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
開展專項整治,解決“不作為”問題。制定下發《漾濞縣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重點整治執行不力、不敢擔當、推諉扯皮、作風不實4個類型22種行為。健全來信、來訪、電視、互聯網“四位一體”的舉報網絡,及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投訴。延伸觸角,強化監督檢查,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題作為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重點,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按照“一崗雙責”“一案雙查”規定,嚴肅責任追究。(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