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你請來,主要是在作風督查過程中發現你單位存在管理不嚴、紀律松弛的問題,約談的目的是查擺問題、尋找差距、研究對策、改進工作。”這是近日彌勒市紀委領導對該市某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的一幕。
“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從醫家的“治未病”,人們懂得了“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普遍真理。同樣,對黨員領導干部實行約談,是一種預防工作,也是一種糾偏正向的工作。
鑒于此,去年3月,彌勒市積極整合教育、監督、保護、懲處4大職能,前移監督關口,積極探索建立《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并在全市推行,通過共性問題集體談、個性問題個別談的方式,對單位、部門和個人存在的風險和問題,敲警鐘、亮紅燈,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解決,不斷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有效防止不廉潔行為發生,起到防病于先、防微杜漸的作用。“勤政廉政深度約談”已成為該市構建腐敗預警防控體系的新抓手,保障廣大黨員干部安全成長的新舉措,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新引擎。
根據規定,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的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落實不力的;政治態度不端正,有錯誤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本鄉鎮、本部門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未建章立制,管理不嚴,導致工作紀律松懈的等15項情形,都將及時啟動約談。
截至目前,全市12個鄉鎮共對17名村組干部進行了約談,彌勒市公安局對3名科室負責人實施了約談,彌勒市紀委對4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多名被約談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受約談時都表示:“以前的確是忽視了責任問題,職工出了問題自己是有責任的,放松管理、疏于管理就是失職。”
約談更加注重整改,進一步凸顯制度的剛性。該市紀委規定,約談結束后及時制定《整改意見書》,明確整改任務和完成時限,印發約談對象;約談對象對照《整改意見書》的內容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約談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市紀委監察局,整改結束后,及時向市紀委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市紀委黨風室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約談對象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回訪,確保取得實效。
推行《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把“批評誡勉”放在“打擊查處”前,提前注射廉政“疫苗”,有效強化了該市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推動了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入開展,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