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紅塔區以“全覆蓋”、“樹典范”、“立軍令”、“明職責”、“強基礎”等工作為抓手,著力打造“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監督”模式,有效強化了各項監督責任工作的落實。
明確任務,監督工作“全覆蓋”。為盤活有限的紀檢監察資源,整合部門之間職責職能的優勢,按照“加強力量、全面覆蓋、分塊派出、重點監督”的要求,紅塔區紀委明確了派出4個紀工委分別負責聯系的單位及開展監督檢查和監察工作的具體要求,實現了紀檢監察工作在全區65個較大部門、單位的“全覆蓋”。各派出紀工委在工作中按照“統籌兼顧,協作配合”和“在指導中監督,在監督中執紀”的工作理念,著力于各部門的日常監督與紀律制度執行情況,規范了區級各部門相關制度的執行力度。
強化效能,監督方式“樹典范”。紅塔區在教育系統38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及衛生局下屬的15家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分別建立了校務監督委員會和醫務監督委員會,完善了學校(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黨組織領導、(教)職工會(代表會)決策、學校(單位)執行、校務(醫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區紀委和區教育局(區衛生局)黨工委指導督查“五位一體”的權力運行監控機制。該工作不僅創新了監督方式,強化了工作效能,還讓各部門、單位的工作做到“行有標尺,做有準則”。
有效履職,監督責任“立軍令”。區紀委書記與11名鄉(街道)、部門紀委書記、4個部門單位的紀檢組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監督責任書從6個方面細化了鄉(街道)、部門紀(工)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劃定了責任追究范圍,對出現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發現違法違紀行為隱瞞不報或壓案不查等情形的,將視其情節給予紀檢組織負責人相應的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規范運作,監督制度“明職責”。在所轄的村(社區)中成立了77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制定了以“規范村組干部用權”為核心的《村(社區)、小組議事規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指導意見》、《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實施細則》、《村級集體建設工程管理暫行辦法》、《村(社區)、小組干部與群眾溝通對話制度》等五項制度。著力開展以“八項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工作監督,即:村(社區)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便民服務工作;村(社區)、小組民主決策;村(居)務、財務公開情況;村(社區)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履約情況;收支票據和印章印鑒使用情況及村(社區)干部廉潔自律等八個方面的監督。
促進延伸,監督落實“強基礎”。在全區已建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村(社區)所屬的每個村(居)民小組均設立1名廉政義務監督員,負責對廉政工作的監督。人選由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提名,報村(社區)黨總支討論通過,上報鄉(街道)紀(工)委審批后經過培訓合格頒發聘書方可上任。同時,為規范管理,廉政義務監督員三年一聘,并實行持證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