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江川縣紀委緊緊圍繞“三轉”要求,通過精減議事協調機構227個至15個,調整紀委常委、紀工委分工,支持鄉鎮紀委收縮戰線等措施,著力加強自身建設。同時,以制度改革創新發展為抓手,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建立制度抓責任,堅守職責擔當。制定了《江川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紀檢組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落實黨組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監督責任。出臺《江川縣貫徹落實〈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推動主體責任落實。2015年全縣共有224名領導干部提交了述廉報告,75名主要負責人進行會議述廉,其中8名主要負責人在紀委全會上公開述廉并接受質詢提問、現場測評。
嚴格制度抓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及報備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嚴明紀律規矩。至目前,共有605名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29名領導干部報備婚喪喜慶事宜,公開接受監督。
創新制度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線。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出臺《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管理辦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信息在社會輿論引導中的作用。二是強化任前廉政教育。制定《江川縣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扎緊“廉關”,共有23名新任領導干部參加任前廉政教育。三是實行約談制度。制定《江川縣關于實行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的規定》,加強縣紀委與干部交心談話工作,確保干部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懈怠、紀律不松懈。至目前,共約談提醒干部64人。
落實制度抓作風,打造過硬隊伍。為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狠剎“四風”,今年2月份出臺了《江川縣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辦法》實施后共有5名干部因作風問題被問責處理,其中副科級領導干部1名。完善制度抓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夯實群眾基礎。制定《江川縣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使用實施細則(試行)》,提升民生資金監管效能,維護公眾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知情權、監督權。出臺《江川縣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責實施辦法》,規范“三資”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制定《江川縣村民(社區)監督委員會考核辦法》、《江川縣村(居)民監督委員會工作經費補助管理辦法》,落實責任、獎懲措施,保障全縣72個村(居)監會每年經費補助72萬元,有效促進村監會作用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