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五舉措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穩固“拍蠅”成效

發布時間:2015-05-28 15:18:59   來源:保山市紀委

2014年來,騰沖縣通過責任落實、轉變作風、強化監督等一系列積極的措施強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蒼蠅式”腐敗問題,僅2014年就立案查處侵害群眾利益案件22件。

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各級各部門責任

一是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鄉鎮扎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充分發揮鄉鎮抓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作用,在著力加強鄉鎮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同時,具體抓好組織領導、制度建設、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和信訪案件查處等重點工作。每鄉鎮確定2個示范村,針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具體內容進行試點示范,總結經驗全面推廣。二是突出村級組織和基層站所兩個重點。以強化“四議兩公開”為龍頭,著力加強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以依法行政、規范運作、優化服務為目標,著力加強基層站所黨風廉政建設。

改進和加強農村基層干部作風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推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發揮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網絡、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文化站、農家書屋、農村文化大院等設施和平臺作用,開展富有農村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動。二是加強對農村基層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繼續實行鄉(鎮)、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廉政承諾制度,開展農村基層干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加大農村基層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

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在規范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基礎上,大力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切實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代理行為,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自主進行經濟活動。明確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和資源開發利用等,要履行民主程序,進行科學評估,涉及金額較大、農民群眾關注的,要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

推進村務監督機構建設

規范村務監督機構履職行為,加強鄉鎮紀檢組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保證村務監督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各鄉鎮制定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及流程》,并通過網絡、公示欄等方式進行公開。縣紀委到18個鄉鎮調研了村監委工作開展情況,指導業務工作的開展,確定了43個示范點,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全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2014年全縣221個村(社區)共配備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221名、村務監督委會委員657名、紀檢委員24名。

解決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一是加強對中央關于“三農”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農業補貼政策執行情況、涉農建設項目執行等情況。二是堅決糾正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農村基層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濫用職權、優親厚友、辦事不公、吃拿卡要等問題。嚴肅查處農村基層干部作風粗暴、態度生硬、欺壓群眾等問題。三是建立健全農村基層案件查辦工作協調機制,落實領導包案、重點案件跟蹤督辦、案件查辦情況通報等制度,嚴肅查辦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