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細看,這張農戶領款花名冊,可能是偽造的,他們簽名都是一個筆跡”。這是馬龍縣紀檢監察室的辦案骨干小范利用正在辦理的一個具體案件,向縣紀委機關非辦案部門和鄉鎮紀委抽調參與辦案同志分析案件取證的一幕。
馬龍縣紀委針對辦案人力不足和非辦案部門人員、基層紀檢干部辦案業務不精的實際,從案件查辦人才培養入手,抽調非辦案部門人員、鄉鎮紀委干部參與辦案,采取“以案代訓”的辦法,對縣紀檢監察機關非辦案部門人員、各鄉鎮紀委的紀檢監察干部進行輪流培訓,在有力促進該縣案件查辦工作的同時,讓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真正掌握辦案技巧、回歸紀檢監察工作主業,實現該縣案件查辦提值增效與紀檢監察干部辦案業務水平增長的雙贏。
該縣紀委對抽調來的紀檢監察干部,首先進行辦案崗前動員培訓,要求各工作人員務必恪守保密紀律,盡職盡責,全面落實重于泰山的辦案責任。在辦案過程中,讓抽調來的紀檢監察干部全程參與到案件查辦的每個細節中,充分發揮各參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從案情分析、調查談話、詢問筆錄、案件定性、撰寫報告、卷宗歸檔等方面入手,讓抽調的參案人員全面讀懂辦案流程,實現人人能辦案的目的。同時,該縣紀委把案件查辦作為鄉鎮紀委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全年要求每個鄉鎮都要有自辦案件,讓抽調人員帶著學習任務來,帶著辦案任務回。縣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各鄉鎮的辦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并定期督查案件完成情況。去年以來,該縣從機關非辦案部門和鄉鎮紀檢監察機關抽調的80余名干部,在參與辦案過程中辦案業務技能得到提升,同時也打破了少數鄉鎮多年無自辦案件歷史,促進了鄉鎮案件辦理水平的提高,實現了各鄉鎮案件查辦全覆蓋。2014年,該縣初核違紀線索40件(次),轉立案39件,案件初核數、立案數分別同比上升60%、116.7%,查辦案件數達1979年縣紀委恢復重建以來最高值。2015年一季度,馬龍縣紀檢監察機關初核18件,立案14件,與上年同比分別上升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