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云南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漾濞指出的“對工程招投標等重點領域腐敗現象反映較多”的問題,漾濞縣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制定了“十嚴禁”遏制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問題。
重點整治領導干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或者議事規則,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以暗示、授意、指定、強令等方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決策、城鄉規劃管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工程建設項目物資采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響工程建設正常開展或者干擾正常監管、檢查、取證等執法活動的行為。“十嚴禁”即:嚴禁要求建設單位對未經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建設;嚴禁要求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準違反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嚴禁要求對依法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招標,或者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邀請招標及化整為零、假借保密工程等特殊工程名義規避招標;嚴禁推薦或者指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影響投標人資格的確定或者評標、中標結果;嚴禁要求有關部門違反規定改變城鄉規劃以及批準調整土地用途規劃管理監督檢查、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嚴禁要求有關部門批準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或者資質等級不相符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活動、為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的開發項目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允許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人不合格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嚴禁要求建設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工程建設項目,或者指定生產商、供應商、服務商;嚴禁要求項目單位違反規定壓縮工期、趕進度;嚴禁要求有關部門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規定進行工程項目物資采購;嚴禁要求有關部門對不符合預算要求、工程進度需要的工程建設項目支付資金,或者對符合預算要求、工程進度需要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及時支付資金。(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