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施甸縣紀委不斷提升執紀監督能力,積極采取措施,強化民生資金監管,保障了民生資金在陽光下運行,以安全、高效惠及群眾服務發展。
抓培訓,提升監管能力。施甸縣紀委首先從強化監管隊伍建設入手,組織開展對全縣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重點培訓平臺監管的操作流程、預警處理、監管方式等。自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以來,累計組織培訓6場720人次。
抓宣傳,擴大知曉度。通過電視、網站、宣傳欄等廣泛開展宣傳,到集市向群眾發放公開信、宣傳單等,讓廣大群眾知曉國家各項減負及惠農政策,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涉及群眾利益的惠農補貼政策、教育收費、農民建房、城鄉社會救助資金補助標準、新農合資金補償等相關政策,以及監督電話等都向群眾進行宣傳,群眾一旦權益受到侵害都可以按照監督電話、監督方式進行舉報投訴。
強監管,抓實責任落實。制定了《施甸縣民生資金監管平臺聯系會議制度》等4項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民生資金的下達、轉撥、發放和監督檢查責任。縣紀委安排專人對民生資金監督平臺進行實時監控,發現預警或疏漏的情況及時責成相關單位和鄉鎮進行糾正。施甸縣紀委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人員每天都登錄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發現問題及時電話通知相關單位進行糾正,每季度下發一次情況通報責令糾正問題。開2015年以來,全縣通過民生資金監管平臺撥付民生資金 1.3億元,發布通報、提醒和預警信息31條。
常督查,嚴防不良問題發生。2015年以來,施甸縣紀委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15次,對全縣12個鄉鎮129個村(社區)進行了覆蓋式監督檢查,累計走訪群眾近300余戶,發現和糾正問題20個。如:今年7月,施甸縣開展民生資金暗訪督查30天,走訪群眾近150戶,對暗訪中發現的農村低保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村存在程序不規范、有人情保、抽簽保及部分村組財務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及時責成鄉(鎮)、村、組加大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責成縣主管部門加強對民生資金的監管,責成鄉(鎮)、縣主管部門對下級摸底上報情況進行層層核實把關,杜絕人情現象發生等。
(王瀟 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