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鎮鄉所轄行政村、村民小組開展“三資”情況自檢自查,發放宣傳冊、公布舉報電話;組建6個工作組進駐30個村開展專項審計;組織所有村“三委”班子成員和村民小組長簽訂“廉潔自律、拒絕腐敗”承諾書……自專項整治方案下發后,洱源縣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正有序有效開展。
此次專項整治,洱源縣圍繞“六個一批”目標,采取“五個強化”的綜合措施,對發生在村組干部身上的“四風”、違紀違法和“吃拿卡要”3個方面的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強化清理排查。由紀檢監察機關對2013年以來反映基層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列出清單,明確處置方式,妥善處置。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聯系方式,健全來信、來訪、電話、網絡“四位一體”的舉報網絡。
強化重點審計。以發現問題為目的,按照全縣不少于30個村(社區)的比例,對群眾意見大、信訪舉報多、問題突出的重點村開展專項審計。審計中發現的涉及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
強化紀律審查。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腐敗案件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處理。對整治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時進行約談提醒、誡勉糾正,情節嚴重的將追究領導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德不配位、問題集中,不適宜繼續擔任村組干部或村務監督委員的人員,及時進行處置。
強化監督檢查。將專項整治情況列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抽調相關單位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清理排查的問題線索、專項審計發現移送的問題線索,特別是上級交辦的問題線索要優先辦理、嚴查快辦,切實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強化責任落實。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納入2015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鎮鄉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鄉黨委書記負總責、鎮鄉紀委書記履行監督責任、聯系鎮鄉的縣紀委常委負責督促指導,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均需鎮鄉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簽字背書后上報。 (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