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丘北縣積極探索,將監督執紀的發力點向基層聚焦,建立鄉(鎮)和部門巡查機制,著力發現和解決群眾反映突出問題。
注重調研建機制。通過對近幾年發生的貪污腐敗案件分析研究發現,案件主要集中在握有一定“實權”的鄉(鎮)和縣直部門,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直接關乎地方黨委、政府形象的樹立和干部風氣的評價。為從源頭上有效預防腐敗,丘北縣制定出臺了《丘北縣鄉(鎮)和縣直部門巡查工作暫行辦法》,每年有選擇性地抽取3至5家單位,從紀委派出紀工委、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巡查組,從干部身邊的“小事”著眼,從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入手,重點圍繞鄉(鎮)和縣直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執行“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貫徹執行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議、決定、加強干部作風和機關效能建設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遵守《廉政準則》等5個方面的情況,實行日常巡查和重點巡查相結合,將對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形成制度化、長效化機制,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嚴明紀律強保障。縣委設立巡查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有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研究、部署、組織、協調巡查各項工作。巡查組人員經篩選確定后,嚴格落實巡查工作責任制,認真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職責,對巡查對象進行全面、準確、細致的了解,并客觀、公正地反映巡查監督情況。對形成的書面巡查報告,巡查組成員要簽署姓名,對巡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巡查工作中,一律要求巡查組成員嚴守工作紀律,遵守保密、回避、廉潔自律等有關規定,不得接受被巡查對象的請吃或物品饋贈等影響巡查公平公正性的活動。在巡查中發現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時,巡查組成員不得隨意表態,要求嚴格按程序及時請示報告。通過建立嚴格的程序和嚴明的紀律,為巡查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紀律保障,使得巡查工作開展起來有章可循、嚴肅認真,既展現了紀律審查的延續性,又更好地釋放了高壓反腐的強烈信號,深得群眾的歡迎和好評。
部門聯合重發力。巡查小組進駐前,在被巡查單位所在地一定范圍內發布巡查公告,公布被巡查單位、巡查時間安排、巡查工作的監督范圍、反映和舉報方式及巡查小組人員、聯系電話、辦公地點等事項,接受群眾監督,受理群眾訴求。進駐后,主要采取“聽、查、看、訪、談、評”的方式進行巡查。通過召開啟動會議聽取巡查對象主要領導匯報近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并作表態性發言,圍繞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主體責任和執行八項規定是否到位、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勝任現職等7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選取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一般干部、離退休老同志、部分管理服務對象等進行個別談話等三個環節,全面了解掌握被巡查單位相關工作情況,進一步確立工作目標和重點,找準突破口。同時,巡查組還靈活運用查閱資料和延伸檢查等方式,對巡查對象2014年以來的相關會議記錄、文件材料、財會賬本等進行細致查閱,捕捉任何一切不良的信息。今年9月,縣委派出3個巡查組進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林業局、雙龍營鎮3家單位,開展為期1個月的巡查。巡查中,3個巡查組共走訪群眾142人,共延伸檢查31個下屬部門和9個村委會,負責雙龍營鎮的巡查組還對轄區內的五保戶、低保戶、孤兒戶等弱勢群體進行入戶訪問,取得了良好效果。
強化懲治嚴執紀。巡查工作結束后,巡查組根據巡查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科學評判,對巡查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出準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書面巡查報告。經審核確認,對存有一般性問題的,由縣紀委與被巡查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反饋情況,指出不足,提出明確要求;對存有較大問題的,給予亮牌警告,限期整改。同時,把巡查評價結果登記備案,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之一。截止目前,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林業局、雙龍營鎮3家單位進行巡查,所提出的40個整改問題已逐一分別向被巡查單位反饋,責令限期進行整改落實,整改工作方案及落實情況要求3個月內書面報告縣紀委。并約談了單位主要領導,較好地發揮了巡查工作提前預警、懲防并舉的警示、教育效果。發現的案件線索已轉信訪部門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