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五巡視組向省公安廳反饋了巡視工作情況。
省委第五巡視組組長杜敏生代表巡視組向省公安廳黨委進行了巡視工作情況反饋,省政協副主席、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楊嘉武主持反饋會議并作表態發言,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江,省委第五巡視組正廳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王勇及巡視組全體同志出席會議。
杜敏生指出,通過此次對省公安廳的巡視,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不容樂觀,執法辦案、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過程中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對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的監管存在漏洞,管財、管物部門權力監督措施不完善,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基層治安、消防、交警、禁毒等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亟待加強;一些部門和基層單位權力運行監督和警務公開等機制不完善。二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公車私用和違規套用地方牌照等問題仍未徹底杜絕,領導機關幫助解決基層實際困難不夠。三是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黨委和紀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還有差距,廳黨委對系統內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特點、規律、原因和預防措施研究剖析不夠;紀委督促黨委研究預防腐敗的工作機制、制度創新和針對性舉措還有差距。四是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黨委決策過程中聽取基層意見還不夠廣泛,個別直屬單位執行黨委議事規則不嚴格;選任干部充分聽取用人單位意見不夠,少數干部的選拔任用還存在程序空轉等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
杜敏生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六點意見建議。一是強化源頭治理,注重抓早抓小,進一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二是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著力夯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基礎;三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斷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四是嚴守政治紀律,進一步抓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五是嚴肅黨內生活,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六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正確用人導向,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和隊伍管理工作。
杜敏生強調,省公安廳黨委要認真研究反饋意見,落實整改任務,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省政協副主席、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楊嘉武表示,省委巡視組反饋通報的巡視工作情況,嚴肅中肯、一針見血地指出公安廳在黨風廉政建設、反對“四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這些意見和要求,是猛藥去疴的“良方”,體現了省委巡視組對廳黨委班子和全省公安隊伍建設的關心和厚愛。
楊嘉武表示,下一步,廳黨委要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一是繼續堅持從嚴治警。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在云南考察時的重要指示和紀恒書記對我省公安工作的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嚴治警,對公安隊伍嚴格教育,嚴格管理,用鐵的紀律打造鐵的警隊。二是繼續堅持整改落實。對整改工作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責任明確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逐項逐條制訂整改措施,認真對照進行整改。對整改任務不落實,責任不明確,整改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是繼續堅持鐵腕反腐。廳黨委要始終堅持對違法違紀問題零容忍,有腐必懲,有貪必肅。要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堅持抓早抓小,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談話、誡勉談話,防止釀成大問題。四是繼續堅持正風肅紀。要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重要要求,結合省委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和“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整治“四風”,扎實改進作風,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樹立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加大干部的培養選拔力度。要強化制度的執行力,真正使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努力形成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省公安廳領導班子成員,廳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