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22日至9月22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鳳慶縣進行了巡視,并于11月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鳳慶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縣直部門和鄉鎮責任分工不明,落實主體責任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嚴格執行《中共鳳慶縣委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和《中共鳳慶縣委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時召開縣委常委專題民主生活會,聽取各位常委落實主體責任、抓分管領域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組織召開13個鄉鎮黨委書記和部分縣級相關部門負責人集體約談會議,進一步了解掌握各鄉鎮、各部門“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督促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全縣處級領導、鄉鎮部門負責人共180余人集中學習省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研討培訓資料和省委主要領導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開班儀式上的講話。真正做到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二是進一步明確了黨委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嚴格執行《中共鳳慶縣紀委〈關于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定期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并成立五個專項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重點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按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檢自查,進一步明確了職責任務,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2.關于“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對鄉鎮干部的監管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和落實日常從嚴管理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建立抽查核實工作機制,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圍繞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和向上爭取資金工作,對全縣66個單位和13個鄉鎮進行了集體約談。實行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部分鄉鎮和縣直部門的15名主要領導在縣紀委十三屆四次全會上進行述廉。2014年,共對12名領導干部和1個鄉鎮進行了問責。二是各鄉鎮、各部門切實加大對干部職工的監督教育管理,加強干部職工的考勤管理,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狠抓遲到、早退等行為,對干部職工出勤考勤進行實地抽查、檢查,重點抓好周五下班、周一上班的考勤管理,對因“走讀”早退、遲到人員予以及時教育管理。開展干部作風建設約談教育,對干部作風不實、工作拖沓的進行談話、教育,并對3名無故曠工的鄉鎮干部職工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對責任明確了的違法違紀人員進行組織調整。
3.關于“一些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不強”的整改情況。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加強作風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要求,組織開展廉政文化宣講活動,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在各鄉鎮宣講13場次,受眾1200余人,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意識明顯增強。二是切實加強對“一把手”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對高風險部門、崗位的權力進行規范,壓縮和規范權力的自由裁量空間,并對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進行公開。三是制定下發《關于認真做好職權目錄及職權運行流程公開等工作的通知》,強化社會監督,促進權力規范運行,督促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做好職權目錄及職權運行流程規范和公開工作,并通過公開欄及網絡進行公開。四是進一步規范了工程建設的規劃、論證和招投標工作,設立項目辦、利用中介公司招投標等;政府采購堅持競標采購、統一采購,節約成本;土地交易過程中,按規定由縣國土局按程序予以“招拍掛”。督查中,目前未發現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交易、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招投標等工作中存在圍標串標、暗箱操作、權力尋租、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問題。
4.關于“‘小金庫’問題比較突出,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財經紀律,整治私設“小金庫”以及超標準、超范圍報銷等行為。通過督查,未發現私設“小金庫”行為。二是強化業務培訓,舉辦三期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和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審計法律法規綜合業務培訓。第一期主要培訓13個鄉鎮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鄉鎮長,縣級行政事業一、二級會計核算單位的主要領導和財務分管領導共140人,第二期培訓69個縣級行政事業一級會計核算單位的會計和出納,縣級行政事業二級會計核算單位的會計和出納共190人,第三期培訓13個鄉鎮財政所全體干部、13個鄉鎮代理中心主任、會計和出納,縣財政局全體干部共160人。三是依法履職,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不斷增強審計的威懾力和實效性,依法使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都在審計監督之下,不留盲區和死角。開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調查,涉及縣直20多個部門,共19個大項的政策落實情況,并形成了定期跟蹤審計機制。
5.關于“鄉鎮紀委存在履職不到位、作用不明顯的問題,村民監督委員會職能弱化”的整改情況。一是及時了解鄉鎮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情況,對13個鄉鎮紀委書記進行約談,全面了解監督鄉鎮紀委推進“三轉”工作及履行監督責任的有關情況。并要求對紀委書記分管工作、紀委副書記、紀檢員工作進行調整,使紀檢干部回歸主業主責。二是制定下發《鳳慶縣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實施方案》,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規范工作條件、職能定位、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活動,并對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通報,提升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業務素質、履職能力。三是通過述職述廉制度,對鄉鎮紀委書記集體約談,完善對鄉鎮紀委的監督考核機制,推動鄉鎮紀委的履職。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官僚主義仍有反映,有的領導干部作風不扎實,深入基層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中共鳳慶縣委關于縣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實施辦法》和《鳳慶縣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總結報告制度》,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進一步建立健全促進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聯系服務群眾、轉變作風的長效機制,堅持一線工作法,情況掌握在一線、工作開展在一線、政策宣傳在一線、矛盾解決在一線、成效取得在一線、督查開展在一線、檔案建立在一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意愿,真情關心群眾疾苦,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耐心傾心聽取群眾合理意見建議,完善接訪和大下訪工作機制,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把聯系群眾工作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經常性工作,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二是深入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改進作風實施辦法和縣委具體實施辦法,嚴格執行《云南省干部隨機調研制度》和《鳳慶縣抓黨建促發展隨機調研制度》,注重提升調查研究成果實效,著力以務實的調研成果有效保障決策部署的科學性、時效性和群眾認同感。2014年,縣處級黨員干部深入基層開展隨機調研114人次,先后派出21個調研組開展3輪隨機調研。堅持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大下訪活動,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共受理信訪案件2008件,辦結1847件,辦結率達92%。縣四班子主要領導及縣委副書記分別掛鉤聯系涉及移民的5個鄉鎮,30名縣處級領導和62個縣直部門分別掛鉤聯系涉及移民的31個村299個村民小組、1895戶移民群眾,集中選派31名縣直部門干部駐移民村1年,任常務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助理,穩步推進移民工作。掛村聯戶“美麗鄉村”建設,采取縣直部門包戶的方式,服務茶王村69戶農戶民居房建設。向24戶企業選派企業服務團成員31名,深入一線服務企業。縣級“一攬子”掛鉤領導和掛鉤部門以發展8大產業到鄉鎮專題研究產業發展,城鄉互聯共建進一步深化。
2.關于“形式主義沒有得到很好解決,以文件落實文件,會議落實會議的現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況。嚴格精簡文件簡報,有效控制公文數量、篇幅,按照《關于召開全縣各類會議進行審批報備制度》和《鳳慶縣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格清理各類會議活動,控制會議規模,減少參會人員,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其他會議應盡量壓縮會議時間,加大會議審批規范力度,切實改進會風文風,著力形成文精會實風氣。2014年,共召開全縣性會議224場次,同比減少17.3%;下發一、二套文件144個,同比減少15.8%。2014年,全縣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5.82%。
3.關于“有的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不強,政績觀存在偏差”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縣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等集中研學會議制度,不斷提升領導干部科學理論水平;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定期召開班子會議,對分管工作進行專題匯報,聽取現狀分析、重點難點、工作思路、采取措施等方面情況,督促分管相關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擔當責任、主動作為、落實責任。加強責任追究,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追究相關責任。二是嚴格執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和“一崗雙責”等規定,切實提升領導干部責任意識,著力建設敢于負責、敢于擔當的領導干部隊伍。三是著力做到經濟建設遵循客觀實際。著力做到產業發展任務客觀實際,重大項目建設科學有序,經濟發展數據真實全面,全縣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穩步推進,實現推進發展扎實,創造業績實在,有效將黨和國家的各項決策和工作落到實處。
4.關于“在城市建設中,重縣城輕鄉鎮,重典型輕全局,重路邊輕偏遠;產業發展的任務指標脫離實際,招商引資目標設定與客觀現實相差較大;項目落地慢等現象仍然存在;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尚存等待觀望心理”的整改情況。一是積極推進山地城鎮建設,進一步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推進山地城鎮建設;做實、做好低丘緩坡試點項目,編制完成厚豐片區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并通過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實施;完成“城增村減”項目拆舊區和建新區勘測定界及實施方案的編制上報審查,推進詩禮、魯史、新華、大寺、鳳山五個鄉鎮增減掛鉤建新區用地報批,用地報件已經省國土資源廳審核通過。加強魯史、營盤、新華、雪山、三岔河、勐佑、大寺等鄉鎮集鎮擴容用地報批力度,保障偏遠鄉鎮建設用地,2014年報批非縣城所在鄉鎮用地占全縣用地報批總數的38.96%。全縣10個鄉鎮完成集鎮建設發展規劃,11個鄉鎮高效推進集鎮擴容工作,17個移民安置點做到旅游小鎮、美麗鄉村、和美麗家園三結合。5個傳統村落進入國家保護名錄,全縣84個村莊,5910戶新民居房全面新建和改造。二是研究制定《鳳慶縣加快推進城鎮建設促進城鄉共同繁榮整改工作方案》、《鳳慶縣進一步規范全縣項目建設管理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加強對產業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深入實際掌握第一手資料,科學指導經濟發展和產業建設。2014年,全縣共簽約招商引資項目162個,年內實際到位資金80.02億元,同比增22.32億元,增38.70%,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我縣目標任務75億元的106.69%。四是加大督辦力度,進一步核查經濟數據真實性及項目落地慢的具體原因,加強領導、完善制度、系統推進,加快項目落地和核實各項經濟數據。五是注重壓力傳導,重點解決黨員領導干部思想保守,安于現狀,觀念陳舊,墨守成規,等待觀望,缺乏機遇意識、競爭意識、發展意識等突出問題。
5.關于“公車私用等問題仍然存在,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喬遷新居等吃請問題仍有反映”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關于嚴禁公務用車接送科級領導上下班的通知》和《中共鳳慶縣委辦公室鳳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臨滄市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關于在全市實施公務用車標識管理的方案〉的通知》,建立完善公務用車標識管理,狠剎公車私用現象。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標識粘貼的公務用車226輛,占須標識公務用車總數的100%。二是嚴格執行《關于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暫行規定》,采取自檢自查、專項檢查、明察暗訪、重點檢查等工作措施,對吃請問題狠抓整治,嚴肅問責,著力解決以宴請事宜為由借機斂財現象,2014年內共報備婚喪52人次(其中:婚宴38人次,喪宴14人次),開展事前廉政提醒談話29人次,事中抽查核實9次。同時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擴大監督范圍,有效形成抵制婚喪等宴請事宜大操大辦、大肆宴請的社會風氣。抓住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關鍵時間節點,組織7個批次明察暗訪工作,對頂風違紀、公車私用、違規宴請的8名公職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和給予黨政紀處分。
6.關于“‘四風’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按照《中共鳳慶縣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和《中共鳳慶縣委常委班子關于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目標抓整改、結合各單位部門年度考核抓整改、強化督促檢查抓整改、突出專項整治抓整改,全縣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煥發。二是緊緊圍繞“四風”突出問題、充分發揮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暢通舉報渠道,引導群眾舉報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對查處的頂風違紀案件公開曝光,形成有力震懾,持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以專項整治的實際成效推進作風轉變。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夠好、質量不夠高,決策過程中征求意見不夠廣泛,重大項目論證不夠充分”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關于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度,按照“確定議題、充分醞釀、民主討論、會議表決、形成決議”的議事程序,集體討論,作出決定;成員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決策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區分情況追究責任。二是健全和完善學習教育制度,強化民主集中制學習,在縣委常委會議上對民主集中制內涵、原則、要求及相互關系進行深入學習,充分發揮黨校的陣地作用,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為教育培訓的一個重要內容。三是堅持重大項目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和聽證機制,取消了個別辦公大樓等與規定不符的建設項目。四是建立和完善黨委定期向黨的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制度,重大決策廣泛聽取各職能部門和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及群眾意見,并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兩代表一委員”、離退休干部的監督。
2.關于“選人用人視野不夠寬,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存在著少數人選人、選少數人、選身邊人的現象”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注重基層、群眾公認,充分發揮了縣委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2014年,共調整干部5批(次),提拔51人,除縣委辦、政府辦、組織部三個部門以外提拔的干部為47名,從鄉鎮基層提拔干部22名。二是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把黨管干部、發揚民主、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充分發揚民主,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2014年,在兩次縣委全會上分別民主推薦了4名鄉鎮黨委書記和3名鄉鎮長人選;在全縣領導干部大會上署名推薦鄉鎮黨委書記后備人選、鄉鎮長后備人選,在領導干部大會上署名推薦鄉鎮黨委書記后備人選、鄉鎮長后備人選,正科級后備人選各5名。三是加大后備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備用結合的原則,加強后備干部的推薦管理工作,在各鄉鎮和縣直部門開展后備人才無定位民主推薦工作,推薦產生100名正科級后備人才、200名副科級后備人才;以無定位民主推薦的方式,在各鄉鎮和縣直部門推薦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后備人選,干部人才庫進一步健全完善。四是著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和各年齡段干部的選配,進一步增強班子的整體功能,注重班子成員的專業、年齡、性格、特長等優勢互補,注重加大鄉鎮之間、縣直部門和鄉鎮間的輪崗交流力度。2014年,鄉鎮與縣直部門交流輪崗12人,鄉鎮與鄉鎮之間交流7人;選派20名干部到省直部門(機關)掛職學習;2014年,抽派31名縣直部門干部到涉及移民工作的5個鄉鎮31個村駐村開展移民工作,選派了31名企業服務團成員到企業開展服務工作,全縣干部隊伍素質明顯提高。五是嚴格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和干部選拔全程記實制度,嚴格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考察談話、征求紀檢等部門意見、集體醞釀、集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全面深入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嚴防在干部選拔任用上的徇私舞弊。
3.關于“干部管理的嚴肅性和規范化程度不夠高,對干部的經常性教育和監督不到位,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的干部調整不及時”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認真貫徹落實《鳳慶縣2013-2017干部教育培訓規劃》,以黨政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黨務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基層干部等為重點,統籌抓好全縣各級各類干部教育培訓工作。2014年,共完成科級干部省級以上調訓18批次26人次,完成科級干部市級調訓7批次67人次,完成大學生村官調訓3批4人次,完成縣級及以下集中培訓2612人次;開展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學習培訓2批次870人次;以縣處級領導授課的方式,組織開展全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及鄉科級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專題培訓2期,培訓干部896人次;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示范班2期220人次;組織科級以上干部到基層講黨課近790場次。二是認真清理和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鳳組組字〔2014〕6號),經梳理匯總,免去27名黨政領導干部兼任的相關職務。三是加強對黨政正職和關鍵崗位的監督。推行“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注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著力構建信訪、網絡、短信和“12380”舉報電話“四位一體”的舉報受理體系,發揮黨員、干部、群眾監督作用,繼續采用組織函詢、談心談話等方式,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干部工作風清氣正。2014年,查辦黨政紀案件50件58人,涉及鄉科級干部19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員8人,村干部8人;結案45件5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4人。
四、關于其他方面的問題和不足
1.關于“城市拆遷、土地出讓、涉訴涉法等方面問題較多”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以人口密度、產出強度和資源環境承載力作為基準,合理確定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堅持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分析論證機制,嚴格執行重大項目維穩風險評估機制,科學合理制定應對處理措施,有效化解可能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做細做實征地拆遷前的勘測評估、政策宣講、補償安置等工作,加大征地拆遷工作公開力度,嚴格規范征地工作程序,征地報批后,向被征地集體告知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及被征地群眾申請聽證的權利,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批準后,認真實施“兩公告一登記”和聽證程序,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完成新一輪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更新工作,提高補償標準。及時繳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金,采取貨幣安置、征地款入股安置、農業安置等多種方式安置被征地農民,及時足額兌付征地補償費,兌現征地補償費1490萬元,征地補償費入股股紅1691.7846萬元,退還征地補償費入股到期本金306.1萬元。三是堅持依法文明征拆,加強征拆補償安置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在征拆過程中的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行為。高度關注歷史遺留征拆矛盾的化解,統籌各方力量、多部門聯動、多措并舉,確保征拆遺留問題的妥善處理。
2.關于“在推進‘森林鳳慶’建設過程中,重標輕本、脫離實際,樹種沒有因地制宜、過于密植,導致成活率低,浪費較大”的整改情況。一是科學合理規劃,因地制宜選擇樹種。對待建工程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選擇我縣適生樹種,結合樹種的生物學特性,科學編制種植規程,確定所選樹種的種植密度,嚴格按節令種植。縣城、鄉鎮種植上重點選擇以本土樹種榕樹為基礎,輔之種植茶花、桂花、玉蘭花等鄉土觀賞樹種,村、農戶種植上以經濟林木為基礎,重點以核桃、油茶、堅果經濟林木為主,輔之種植紅豆杉、海南黃花梨、沉香、紅椿等名貴樹種。同時,合理降低栽植樹木規格,確保移栽成活。二是加強技術指導,明確管護主體。及時編制了《栽植技術規程》,不斷加強縣級各部門、各鄉鎮樹木栽植技術指導和監管工作。同時,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切實提高樹木成活率。三是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移植轄區內自然分布的名木、古樹及珍稀保護植物,盡量選擇移植本地人工培植的景觀苗木;對古樹名木采取掛牌保護制度,就地保護,上百年古樹一律不準移植。同時,加強對已實施工程的補植及管護工作,確保建設成效。
3.關于“順寧古鎮、滇紅生態園區等城市建設項目‘未批先動’、‘邊報邊建’的問題比較突出”的整改情況。一是規范項目審批。不斷完善項目審批制度,明確項目審批流程,完善項目決策咨詢評估制度,堅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把好項目審核備案關。二是對順寧古鎮、滇紅生態園區等城市建設項目,利用城增村減建新區用地及厚豐片區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項目用地報批完善用地手續,已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同時,進一步加強用地監管力度,對未批先動等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堅決查處,絕不姑息。三是加強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可研、設計、招標和專家咨詢等基本建設程序,強化服務跟蹤,加快行政審批,確保重點項目程序合規,落地開工。
4.關于“教育系統的問題和反映較多,‘校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部分縣職教中心教師‘吃空餉’,初中升學指標存在弄虛作假,初三年級‘差生’不準參加畢業測試等”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校安工程’監管,組織住建局、教育局、鄉鎮教育辦公室、學校進行“四級”排查,通過排查,目前未發現‘校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二是經認真清理核查,清查出全縣教育系統在編不在崗教職工人數占教師總數的0.01%。其中:留職創業19人,占教師總數的0.004%;借用7人,占教師總數的0.001%;因病不能上課人數占教師總數的0.005%,目前,未發現職教中心教師‘吃空餉’現象。三是嚴格執行“實名制”制度,做到在校學生花名冊、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參考學生花名冊和學生成績登記冊“四冊統一”,實際在校生、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全國學籍網、云南省學業水平考試網人數一致。以法定事業報表統計數據為基準,實行動態統計,按期向社會公布升學率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全部畢業生參加畢業測試。
5.關于“小灣生態漁業公司在小灣電站庫區開展漁業營銷項目中存在套取國家農業、水利項目資金等問題”的整改情況。小灣生態漁業公司主要由省、市職能部門管理,我縣農業、環保、水務等部門在積極向上匯報對接的同時,根據部門職責,對小灣生態漁業公司進行初步調查了解,確認該公司爭取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助資金共175.7萬元,用于油船補助;爭取農業項目進行扶持資金48.07萬元,用于技術推廣及培訓使用,經核實,該公司的投資和項目資金扶持情況真實。
6.關于“農村打麻將賭博現象較普遍,專項整治活動治標不治本,‘一陣風’風頭過后死灰復燃,社會穩定隱患大”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宣傳教育。以輿論宣傳為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采取送法下鄉、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宣傳,形成全社會反對賭博、禁止賭博的良好氛圍。二是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堅持打防控結合,齊抓共管,從源頭上治理賭博。警民聯防,建立賭博防治責任制,逐級簽訂《禁賭責任書》和《禁賭承諾書》,充分發揮村委會、村級綜治員的作用,進行巡查、開展監督、搜集情況、說服教育。2014年,全縣共查處賭博案件142起(其中,麻將賭博57起、字花賭博13起、撲克類賭博68起、游戲機賭博4起),處罰涉賭違法人員1238人,收繳賭資100余萬元。三是加強文體娛樂,從精神上遠離賭博。不斷強化對農村廣播、有線電視建設的投資,不斷加大對文化體育活動設施建設的投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比賽,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四是下發《鳳慶縣貫徹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關于加強農村賭博治理的整改方案》,組織開展持續嚴厲打擊農村賭博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7.關于“贛企房地產開發公司存在長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已責令鳳慶縣贛企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所建順寧佳苑星級酒店項目350名農民工工資948萬元。二是鳳慶縣贛企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應支付所建順康醫院、順寧佳苑星級酒店項目254名農民工工資320.91萬元,多次調解未果,2014年12月3日縣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案件移送縣公安局。目前,鳳慶縣公安局已進行立案偵查。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