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水縣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發布時間:2015-04-29 09:38:10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9月2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瀘水縣開展了巡視,并于9月2日反饋了巡視意見。瀘水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縣級班子有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仍然認識模糊、重視不夠,職責不清,落實不力,沒有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有的長期沒有專題研究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有的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簽訂《責任書》流于形式,抓黨風廉政建設只是說在嘴上和寫在紙上,不在心上和行動上。”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學習教育。縣委常委班子帶頭,在全縣范圍內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紀委十八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論述,學習貫徹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邀請州紀委領導開展專題知識講座,觀看了《四風之害》、《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片。二是嚴格落實縣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把主體責任記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縣委書記嚴格落實第一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縣委常委班子帶頭向全縣作出反對“四風”、改進作風的9條集體公開承諾。與全縣9個鄉鎮52個部門簽訂了《反腐倡廉建設崗位責任書》,要求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社會監督的機制。縣委常委會先后5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召開了2014年度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暨落實全縣各級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會議,對全縣縣處級領導干部和各級各部門黨政正職分別進行了集中談話和個別談話。三是嚴格落實監督責任。推行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上級紀委常委同下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積極開展縣直部門、鄉鎮黨政“一把手”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工作。四是嚴格履行“一崗雙責”。班子成員自覺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黨政一把手的黨風廉政建設。五是認真細化目標任務。將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要工作任務以及2014年懲防體系建設主要工作任務分解成45項,逐項明確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目標和完成時限等,層層簽訂責任書。六是強化責任考核。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懲防體系建設考核與縣管干部年度考核有機結合,從完善考核內容、改進考核方式、強化結果運用等方面,對責任制考核進行細化量化,結合日常監督和巡視掌握的情況,作出總體評價,提高考核工作科學化水平。每年考核結果與干部選拔、任用和評先表彰掛鉤,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戒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2.關于“少數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認識不足,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缺乏自覺性、主動性。有的甚至還認為反腐倡廉主要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與己關系不大,‘只掛帥不出征’,上級檢查強調時抓一下,出了問題抓一抓,有被動應付的現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檢查不力,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未落到實處”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先后印發了《瀘水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瀘水縣貫徹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的實施辦法》,全縣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要領導責任。二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和警示教育。將廉政文化融入學習、教育、工作、生活之中,認真組織開展反腐倡廉每月一課、每季一講、半年一查、每年一測“四個一”教育活動。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進機關、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和進農村活動。三是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不同單位、不同崗位、不同職責的實際,規范權力運行程序,優化權力使用流程,把預防腐敗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圍繞“三重一大”事項,健全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規范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決策權限、決策內容及決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風險防控措施。四是強化權力監督檢查,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格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若干規定,認真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推行領導干部約談制度。每年對各級各部門一把手及家屬、新提拔的領導干部任前、新錄用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分別進行廉政提醒談話。

3.關于“紀檢監察機關的‘三轉’需要進一步深入,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與落實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仍有差距,對鄉鎮、部門、農村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仍不健全,存有漏洞”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強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干部隊伍自身建設,立足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牢固樹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理念,建立紀檢監察干部培訓計劃,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二是完善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干部隊伍。及時研究縣紀委內設機構調整,充實了縣監察局領導班子。三是支持紀委退出議事協調機構,縣紀委牽頭和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176個精簡到19個,減幅達89.2%,推動紀委主業回歸。四是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發揮執紀監督作用,堅決查處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突出主業,聚焦中心任務。五是加強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自身建設,不斷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管理和監督,切實提高履職能力,加大執紀監督、查辦腐敗案件的力度。六是構建對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強農惠農項目落實監督機制、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機制和行政執法領域的監督機制,促進權力運行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4.關于“干部群眾反映,有的黨員領導干部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和管好親屬,暗中參與礦產、土地、林地等資源的開發和交易,有些權力集中、資金項目密集的領域仍存在廉政風險和腐敗隱患”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等各項制度,建立了《瀘水縣重點項目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瀘水縣縣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嚴格管理和約束親屬、身邊工作人員。二是建立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堅持先批后建,建立投資規模控制制度,嚴格工程項目變更設計程序,加強設計變更的技術審查,實行設計變更公示。三是強化源頭防控。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把全縣土地使用權、礦業權、政府采購和產權交易統一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平臺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場外交易。四是拓寬監督渠道。采取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等方式,認真受理來信來訪,對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誡勉提醒談話,做到權力延伸到哪里,反腐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五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違規建房,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干部任用,違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經深入實地摸底調查,涉及沒有合法用地信息、違法占地、違規建房和私自交易房產土地的州縣單位公職人員271戶,有合法用地信息的州、縣單位公職人員180戶。上報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登記表共清查43個單位272個項目,土地招拍掛27宗,探礦權、采礦權共計設置45家,目前尚未發現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干部任用的情況。

5.關于“涉農項目資金、扶貧項目資金、教育補助資金、新農合和公共衛生資金物資監督管理仍較薄弱,‘蒼蠅式腐敗’時有發生,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任務依然艱巨繁重” 的整改情況:一是建立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全縣納入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單位共31個,配備系統管理員1名,監管人員12名,業務人員44名。對糧食綜合直補、退耕還林補貼、家電下鄉補貼、扶貧救濟、農村低保、合作醫療等強農惠農項目落實監督管理,建立投資項目并聯審批機制、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等對工程建設領域和行政執法領域進行有效監督,確保權力運行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強案件查處力度。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對腐敗問題零容忍。2014年1至9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案件51件,初核了結23件,轉立案11件,正在初核8件,待核待查7件,歸檔2件。共結辦違紀案24件25人,司法移送6件6人。給予黨紀處分14件15人,給予政紀處分13件13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6.27萬元。三是積極推進農村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全縣71個村、5個社區都實現了村務黨務、政務公開。四是加大民生政策落實的跟蹤審計。對全縣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共涉及18個部門14個方面25項政策。五是加大案件線索排查處置力度,認真辦理省委巡視組移交的線索。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有的單位和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轉變作風,整治‘四風’問題上,還存在著認識不足,執行不堅決,搞變通,‘打折規避’現象,還沒有真正把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糾正‘四風’問題作為從嚴治黨的自覺行動”的整改情況:制定下發了《瀘水縣各級國家機關公務經費管理辦法(試行)》,規范財政預算管理,嚴格遵守財務會計制度,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2014年,縣直預算單位沒有因公出國、出境人員;全縣公務接待費用同比下降38.8%;公務用車購置同比下降76.9%,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同比下降6.4%;會議費同比下降19.2%;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管理規定,認真開展公務用車清理整頓工作,對全縣276輛公務車實行標識化管理,公車標識粘貼率達100%;對各鄉鎮、各部門308輛公務用車進行了信息采集和登記,登記自查面達到100%;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頓工作,全縣騰退清理超標辦公用房2018.3平方米。出臺《瀘水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嚴格接待審批,嚴格接待標準,簡化接待陪同,縣級接待一律不欠賬,鄉鎮接待一律安排在機關食堂,標準為工作餐,村級一律實行零接待。規范外出活動,從嚴控制學習考察人數、次數和時間,嚴禁借學習考察之機游山玩水、觀光旅游。

2.關于“部分單位和領導干部仍片面認為整治‘四風’問題是階段性工作,存在著抓落實不力和觀望、僥幸心理。有的標準不高,要求不嚴,對所屬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失之于軟、失之以寬,甚至回避問題”的整改情況: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底對全縣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州委十二項規定和縣委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頭看”。經常性開展明查暗訪,嚴肅處理和公開曝光違規違紀案件。加強元旦、中秋、國慶、春節等時段的監督檢查,嚴禁公款送禮、收受禮金禮品、出入私人會所等行為,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請,對違規進行職務消費和轉移地點、變換方式變相公款吃喝問題進行集中整治。認真開展領導干部會員卡清退工作,全縣43名副處以上領導干部做到零持有、零報告。嚴禁公款購買贈送中秋月餅、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對失職、瀆職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嚴格實行問責和懲戒。2014年,縣問責辦問責3起11人,其中科級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

3.關于“少數機關、職能部門服務群眾觀念淡薄,仍存在“老三難”和新的‘門好進、臉好看、事更難辦’的現象,少數干部高高在上、脫離群眾、脫離實際。部分干部工作、學習不用心,執行力弱,存在精神懈怠的問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情況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一是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縣級行政審批事項由314項減少到89項,精簡幅度達71.65%。二是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嚴明各級機關干部職工上下班、出差、下鄉等各項工作紀律的通知》等制度,堅決糾正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等問題,嚴厲整治吃空餉、干部“走讀”、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行為,堅決杜絕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游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針對上班紀律、會議紀律、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開展了12次專項督查,對79名違反上班紀律的干部進行現場糾正和批評教育,對17名干部給予全縣通報批評處理,對140名違反會議紀律的干部進行集體約談。三是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在職不在崗、吃空餉等專項整治活動。對全縣原在職不在崗的31名國家公職人員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進行了處理。

4.關于“少部分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不實,聽取匯報多、‘遙控指揮多’、‘閉門造車多’,身心沉到基層特別是邊遠艱苦困難地區聯系群眾少、關注民生解決實際問題少、深入實際掌握縣情、社情、民情少,積極發現解決復雜問題和主動排查解決矛盾糾紛少”的整改情況:一是改進調查研究方法。帶頭落實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實行縣處級領導干部掛鉤聯系點、面對面征求群眾意見和駐村幫扶等制度。實施“三個三”工作方法,即:縣四套班子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每年到基層一線調研時間不少于三個月,下基層一線蹲點調研不少于三次,確保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在基層一線開展工作。36名縣處級領導干部每人聯系1個鄉鎮和1個縣直部門。縣級71個單位(部門)與9個鄉(鎮)的71個村委會建立鉤掛聯系制度。全縣1649名黨員干部與5053名群眾結成幫扶對子,協調項目577個,籌集幫扶資金6818.472萬元,為基層辦實事好事1431件。二是全面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信訪工作日制度,深入開展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處理信訪事項制度。同時,制定下發了《瀘水縣開展疑難信訪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對梳理出的17項疑難信訪問題進行了任務分解,對省委第一巡視組移交的14項信訪問題,對州維穩領導小組要求需要限期整改的11項信訪問題進行了交辦,明確了牽頭領導、協辦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治時限。

5.關于“文風會風不實,會議、文件仍然過多過泛,仍有些領導干部講大話、空話、套話多,講真話、實話、直話少,部署要求號召多,檢查推進落實少,以會議、文件、講話落實會議、文件、講話的現象依然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精簡文件簡報。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嚴格控制文件篇幅和發文范圍,精簡簡報和內部刊物,每個部門原則上只保留1種簡報。2014年,以縣委、縣政府名義或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文件同比精簡了25%,信息簡報數量與去年同比精簡了12%。二是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嚴格會議審批,嚴格控制全縣性會議數量、規模。2014年,全縣性會議同比精簡了32%。三是嚴格控制會議經費。制定印發了《瀘水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格會議經費預算管理,會議經費按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6.關于“有的領導干部官本位、特權思想還不同程度地存有表現;少數黨員干部不愛學習,不用心工作,不愿負責,不敢擔當,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有的在崗不履職,不盡責,時常有脫崗現象”的整改情況:一是在全縣范圍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把能否打開工作局面、能否破解矛盾難題,作為衡量思想解放程度的重要標尺,引導各級干部把瀘水的發展置于全國、全省的大格局中思考,在全縣推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中勇于爭先進位、率先發展。二是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注重從基層一線選拔優秀年輕干部,讓基層干部看到前途和希望,激發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切實做到“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干實事的人吃虧”。三是強化干部教育培訓。2014年,舉辦鄉科級領導干部主體班次培訓4期、解放思想大討論專題講座6期,邀請省社科院、州紀委等專家授課2次,參訓人數達1859人次。選派部分領導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到國家、省級和先進州市縣進行學習鍛煉。四是加強對領導班子和干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成立瀘水縣領導班子和干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年內對9個鄉鎮、15個縣直部門開展了干部巡察工作。

7.關于“一些基層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存有差距,存在‘干部人難找,群眾難辦事,活動難開展’的被動局面;有的干部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等靠要’思想嚴重,思想觀念和工作能力還遠不能勝任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素質要求”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縣、鄉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縣政務服務中心投入使用,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實現全覆蓋。二是實行村組干部街天集中辦公制度,加強網格化管理,增加村(社區)黨組織活動經費和工作經費。三是實行村(社區)干部值班制度,強化對村(社區)干部的監督管理,嚴肅村(社區)干部值班紀律,規范履職行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下大力氣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四是建立村(社區)黨員活動日制度。以鄉(鎮)為單位,每月至少開展1次村(社區)黨員活動,每次活動不少于1天,每年不少于12次。五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實施好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解決好高校畢業生、農村剩余勞動力、城市下崗職工、零就業家庭和退役軍人的就業工作,加快推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工作,深化衛生體制改革,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統籌實施好各項惠民利民工程,不斷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六是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意見》。2014年力爭全縣每個鄉(鎮)實現集體經濟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的村1—2個。到2015年力爭60%以上的行政村有集體經濟收入。

8.關于“有的基層干部不愿或不敢面對群眾,不善于應對解決群眾利益和民生訴求問題,導致矛盾糾紛不斷積壓和升級,引發群體性上訪、重訪。少數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班子負責人和成員模范作用不好,用權辦事不公開,甚至侵占和損害群眾利益,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的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機制,定期聽取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工作情況匯報。二是嚴格執行信訪接待日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包案、主動約訪、帶案下訪、定期回訪制度。三是完善網民留言辦理反饋機制。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加強縣委書記、縣長信箱管理,認真做好網民留言的收集、轉辦、督辦、回復、反饋和宣傳工作。四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完成9個軟弱渙散黨組織集中整頓工作。五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根據干部群眾的建議和加強組織建設的實際出發,縣委常委會及時研究了20個縣直單位設立黨組,為夯實基層黨組織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逐年增加對鄉村兩級的人、財、物投入力度,在黨員活動經費、村黨支部工作經費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實施2014—2015年陣地建設兩年行動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全縣未達標的16個村級陣地的新建改擴建工作。加快45個村民小組活動室的建設。從2014年起提高村(社區)工作經費和村(社區)、組(居)干部補助標準,提高村(社區)工作經費和農村黨員教育培訓經費,村干部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基礎補貼按標準全部保障到位。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對關系地區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超前謀劃不夠、深度調研不夠,有的重大項目決策前,征求各方意見建議不廣泛,科學論證不充分,對會出現的問題缺乏預見性,導致有的項目實施中途擱淺,有的規劃成了‘空中樓閣’,一定程度影響了黨委政府的形象和權威”的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修訂完善了《中共瀘水縣委工作規則》,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凡涉及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及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一律集體研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等各項規定。二是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做到“四個不決策”,即:對重大事項做到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不決策,沒有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的不決策,沒有經過廣泛征求意見的不決策,沒有經過充分醞釀的不決策。三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采取切實措施,糾正執行政策搞變通、統計數據不實和項目落地少問題。堅決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的問題。

2.關于“在個別領導干部使用上,雖然走了程序,但有時存在事前醞釀不夠,聽取意見不充分,對干部情況了解不深入,沒有因崗位、因德才選拔任用,有搞平衡、照顧遷就的現象,產生了負面影響”的整改情況:一是深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后,對428名鄉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集中培訓。二是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始終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和紀律選拔干部,嚴把民主推薦關、組織考察關、醞釀關、討論決定關,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在討論干部任免時,堅決做到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上會、考察不充分的不上會、材料不齊的不上會、沒有征求紀委和相關部門意見的不上會、醞釀不充分的不上會。做到出席常委達不到規定人數的不討論、臨時動議的不討論、討論不充分的不表決、問題不查清的不提拔。三是堅持邀請縣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列席會議,堅持縣委常委會集體決定、堅持人人發言明確表態、堅持無記名票決,讓選人用人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3.關于“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四班子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方面有時溝通協調不夠,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計、全縣重大項目推進、重大建設事項進行協商討論研究較少,群策群力、凝心聚力促發展的整體合力還發揮不充分”的整改情況:充分發揮縣委常委班子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與人大、政府、政協的溝通和協調,建立健全縣“四套”班子聯席會議制度。涉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計、全縣重大項目推進、重大建設事項及時進行集體討論研究,同時,實行縣“四套”班子聯系重大項目掛鉤聯系制度、縣處級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制度。2014年,32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分別掛鉤聯系重大建設項目70個,24名縣處級領導干部掛鉤聯系了24個民營企業,凝聚起推進瀘水經濟社會爭先進位、率先發展的合力。

4.關于“平時對干部隊伍的教育、管理、監督不夠嚴格,有些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存有‘好人主義’傾向,對所屬干部重提拔輕管理、重使用輕監督的情況依然存在,有的干部提拔前后表現不一致。部分干部在‘改非’后,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產生‘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出現工作不盡責,甚至有不上班的現象”的情況:一是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務黨員長效機制。實施2013-2017年瀘水縣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激發黨員增強光榮感、責任感和保持先進性的內在動力。二是進一步加強全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制定出臺了《瀘水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對全縣鄉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從監督管理體制、思想政治建設、激勵約束機制等明確作出規定。目前,全縣262名非領導職務干部已正常上班,并相應承擔一定的工作任務。

5.關于“有的單位、部門超職級、超規格配備干部還沒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情況依然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調查摸底。對全縣超職數、超職級配備干部問題進行了全面排查。二是制定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方案。對超職數配備的干部,按照只出不進、多出少進的原則逐步消化。三是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切實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問題。

6.關于“縣直機關、政法部門、部委辦局和鄉鎮一些領導崗位特別是一些重要領導崗位長期空缺未配,客觀上不利于工作的推進和責任制的落實,也影響了一批干部的鍛煉成長和發展進步機會”的整改情況:堅持培養使用并重,逐步配齊配強空缺崗位,促進各類各層次干部成長進步。同時,注重保持鄉鎮黨政領導班子的穩定性和工作連續性,盡量減少鄉鎮領導班子的屆內調整變動。根據工作需要,縣委將適時配齊配強長期空缺的領導崗位。

7.關于“少數領導班子推動科學發展的綜合實力不強,有的領導班子專業、知識、年齡、素質結構不夠合理,年輕干部活力不足,少部分干部精神懈怠,開拓創新、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事業心不強,能力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的整改情況: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知識、專業、性別、民族和年齡結構。在領導干部個體知識與專業優化的基礎上,突出法律、經濟、管理、規劃等專業人才的培育,按照梯次配備的要求,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通過基層實踐、多崗位歷練、關鍵崗位鍛煉、掛職鍛煉等方式,加大優秀年輕干部的培養。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完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辦法,抓好以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為重點的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干部隊伍培訓力度。先后組織開展十八屆三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精神、農村農業生產、環境保護、住房建設、惠農政策等培訓班4期,參加干部在線學習288人。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瀘水縣反映。聯系單位:中共瀘水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86—3628305,電子郵箱:xwb36298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