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縣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發布時間:2015-05-18 14:58:06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2014年8月7日至11月上旬,省委第十巡視組對騰沖縣進行了巡視。并于11月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騰沖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黨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縣委始終堅持改革、發展、穩定、反腐“四位一體”的總體工作布局,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事關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好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形成了上至縣委政府,下至股所村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網絡體系。2014年縣委常委會組織了10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集中學習,學習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部署,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省、市領導的相關講話精神。同時,采取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講黨課等形式,組織全縣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相關文件精神5次,開展培訓32場次,參訓人員4200余人次,強化了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意識。2014年,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了7次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研究制發了《騰沖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工》、《騰沖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騰沖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等文件,明確、細化工作職責,認真組織抓好貫徹落實。專門召開了縣委常委會議,聽取各位常委落實主體責任,抓分管領域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為進一步抓好主體責任相關工作,縣委主要領導約談了部分鄉鎮和部門“一把手”,組織各鄉鎮和縣直單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了半年檢查和年終考核。3年來,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合格的3個單位、基本合格的11個單位及34名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或組織處理。

2.關于“紀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還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況。繼續落實好《騰沖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按照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的要求,對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152個經濟社會事務協調機構進行調整,保留屬于紀檢監察機關主責范圍的15個協調機構,為聚焦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打下了堅實基礎。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多次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縣委常委會和縣政府常務會,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匯報,認真研究、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堅持和完善反腐敗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幫助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監督執紀中遇到的問題和阻力,增強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插手干預案件查辦,不說情、不施壓,為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創造良好環境。加大紀檢監察干部的輪崗交流力度,認真落實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2014年縣委提拔任用7名紀檢干部(提拔正科級領導3名、副科級領導4名),交流紀檢干部11人。目前,縣紀委監察局及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共配備紀檢監察干部76人,15個縣直單位紀委(紀檢組)配備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和監察室主任30名,18個鄉鎮紀委配備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和紀檢專干54名,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及紀檢監督小組長221名。按照縣委的安排部署,各鄉鎮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中心工作一起部署、落實、檢查和考核,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擔負起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及時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任務得到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支持紀委(紀檢組)聚焦反腐工作主業,全縣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再分管與紀檢監察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報縣紀委備案,接受監督檢查。

3.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的整改情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腐敗案件。支持縣紀委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推行縣紀委全員辦案工作制度,形成查辦案件強大合力,強化對人、財、物等權力運行關鍵環節的監督。出臺《騰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決策工作制度》、《騰沖縣進一步加強用地監管工作辦法》、《騰沖縣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騰沖縣重大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審批制度》、《騰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通知》、《騰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騰沖縣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騰沖縣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騰沖縣限額以下建設工程競爭性發包管理規定(試行)》、《騰沖縣紀委監察局關于對工程建設招投標實行備案監管的通知》、《騰沖縣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等制度,加強對城市建設、土地開發、旅游、礦產開發、國企改革及林業、水利、交通、衛生等領域的防控。加大黨員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力度,重點查處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入股參與企業經營,利用職務便利為親朋招攬工程的案件,二級部門、基層站所和村組“蒼蠅”式腐敗的案件。認真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查辦工作機制,成立案件監督管理室,實行案件線索統一管理。建立健全反腐敗協調領導機制,整合辦案資源,強化與司法機關協同辦案工作力度。2014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群眾舉報和上級交辦的信訪件202件,初核違紀線索63件,立案36件,結案35件,處分違反黨政紀人員43人(其中開除黨籍15人,行政開除6人),涉案金額共計1235.54萬元,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08.2萬元。

4.關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亟待加強”的整改情況。繼續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確保資金安全。充分運用紀檢監察機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平臺,對群眾合理訴求進行了大排查、大化解、大落實,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2014年,五級聯動監督平臺統計上報群眾訴求3077件,督促辦結3077件。針對農村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不到位,侵占群眾利益案件頻發的問題,全面推行組財鎮代管工作,切實加強和規范村民小組財務及資金管理。目前,已實現代管村民小組及自然村2189個,代管資金9934.44萬元。組織開展執法糾風專項行動,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建設管理,強化對社保、教育、衛生、扶貧、救災、救濟等強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違規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農村賭博風、大操大辦風、吸毒風、好逸惡勞風等農村不正之風的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形成了長效機制。

5.關于“部分基層單位財經紀律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在全縣開展了預算單位內控制度檢查,進一步督促各單位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完善財務內部控制,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服務作用。深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不斷提高財政預決算審計水平,促進建立科學的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規范預算分配行為。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確保財政公共服務投入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認真開展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工作,堅持定期將財務狀況和上級審計結果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的監督,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嚴肅查處基層單位違反財經紀律的違法違紀案件,切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著力解決挪用、套取、違規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問題。

6.關于“工程建設項目監管不嚴,相關制度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保山市黨政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大力整治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行為,著力解決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規范性、嚴肅性不夠,存在以時間短、工期緊等理由規避公開招投標現象,圍標串標、超概算的問題。規范招投標審批,嚴格審查項目的土地、規劃、設計、資金、環保、水保、地質災害等。規范項目核準制,根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云南省2004年本),嚴格投資項目劃分,并上報省、市發改委核準。嚴格執行有關項目建設規模和工程造價標準的規定,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規模和投資管理,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加強項目監管,定期、不定期對全縣重點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督查,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認真執行紀檢監察退出工程招投標現場監管的要求,探索建立退出現場監管備案審查制度,開展工程備案制審查142項次,對舉報反映工程招投標的5件信訪件進行了調查處理。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改進會風、文風還有差距”的整改情況。加大會議統籌力度,嚴格會議計劃、審批和召開,主題不明確、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減少和避免層層開會,取消或減少各種動員會、啟動會、表彰會、評比會、座談會、聯誼會、團拜會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范圍和會期,涉及全縣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會議,原則上按照“誰分管、誰出席”的原則,由聯系或分管的縣委、縣政府領導參會,不邀請其他縣級領導參會,四、五類會議原則上由部門領導主持召開,縣委、縣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出席會議。從嚴控制會議規模和會議時長,規范會議召開,提升會議質量。創新會議方式,設立每周會議日,各單位、各部門召開的交辦性會議、傳達性會議、安排布置性會議、通報性會議等,報經縣委、縣政府統一審批會議內容后,通過電子政務網和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發布,不再另行召開會議。通過整改,全縣2014年各類會議數量同比下降了13.4%,會議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1.7%。嚴格發文審核把關,確保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的規定以及各項決策部署得到及時落實。嚴格控制文稿篇幅,起草過程中避免空話、套話,不搞“穿靴戴帽”。嚴格控制發文規格、發文范圍、發文種類,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普發到各鄉鎮、各單位,其他文件嚴格按需要發至相關鄉鎮、單位,不擅自擴大發文范圍,減少紙質文檔印發數量,防止以信箋頭、“白頭”件等代替“紅頭”文件的變通做法。通過整改,2014年縣委發文數量下降了35.6%。同時,全面清理縣級和縣直部門的考核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信訪、防范和處理邪教、宣傳思想、組織等考核結果獎勵,節約資金20多萬元,減少火山熱海旅游節慶事項1項,節約財政資金300萬元。

2.關于“調查研究和聯系群眾還有差距”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完善民情民意雙向反饋督辦和部門掛鉤服務基層機制。始終堅持“有利于騰沖人民群眾得實惠”,認真貫徹落實干部直接聯系群眾、駐村蹲點、聯村入戶、“一教育五行動”等制度,繼續落實《騰沖縣民情民意雙向反饋督辦機制》,形成服務群眾“直通車”。2014年,共收集交辦群眾反映的突出困難和問題4139件,辦結4139件,群眾滿意率達99.7%。按照“縣級領導掛鄉、科級領導包村、一般干部聯戶”原則和“黨群部門掛鉤‘軟散’村、政法部門掛鉤‘混亂’村、經濟部門掛鉤‘貧窮’村、涉農部門掛鉤‘產業’村、民宗部門掛鉤‘民族’村”原則,進一步建立完善了《騰沖縣部門掛鉤服務基層工作制度》,93個縣直部門和駐騰單位、5100多名干部職工到掛鉤村(社區)開展工作65101天、走訪慰問群眾117063戶;指導督促掛鉤村(社區)開展黨務公開893期、村務公開1025期、財務公開925期;協助村級化解矛盾糾紛700件;為村組和群眾辦實事2096件、協調項目584個、協調資金5355萬元。二是建立掛鄉包村聯戶和隨機調研工作制度。有效構筑了部門掛鉤服務“鄉村組戶”的責任體系,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結合工作實際,圍繞“四風”問題、群眾利益問題、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等,明確了八項重點隨機調研內容。常委班子成員帶頭,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踩點的方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走訪、座談、民情懇談會的方式調查了解情況。2014年,縣級領導干部共開展駐點調研68次、隨機調研136次、撰寫調研報告34篇;科級領導干部累計開展駐點調研1646次、隨機調研5238次、撰寫調研報告773篇。

3.關于“干部作風建設尚待加強”的整改情況。繼續落實好《騰沖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試行)》、《騰沖縣干部作風建設約談制度》、《騰沖縣指紋考勤管理辦法》、《關于切實加強各級領導干部執行力建設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的通知》等作風建設方面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強化正風肅紀,營造了“可以不當,但不可以不干”的工作氛圍。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督查機制,成立了6個監督檢查工作組,加強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部門掛鉤服務基層、重大項目等工作和民政專項資金、醫療救助、征地拆遷、教育收費等領域的監督檢查,對9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員進行了問責,約談科級干部7人。對51項“四風”方面的內容,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剎住了“四風”蔓延的勢頭,取得了整治工作實效。2014年共通報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單位4個,人員14人。針對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整治,著力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聽”、鄉鎮干部職工“走讀”、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嚴格執行指紋打卡上下班制度,嚴肅工作紀律,適時通報考勤情況,并按相關規定對遲到、早退、曠工的干部職工進行嚴肅處理。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意見》,著力構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機制,積極構建反腐倡廉的防控網絡。

4.關于“接待標準執行不嚴,公車管理不夠規范”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公務接待審批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騰沖實際,制定了《騰沖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騰沖縣縣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騰沖縣縣級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交納伙食費有關規定(試行)》、《騰沖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試行)》、《騰沖縣縣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接待范圍、規范接待場所、嚴格接待標準、減少陪同人員,嚴肅查處違反接待規定的行為。嚴格實行接待工作審批制度,嚴肅接待工作紀律,堅決杜絕超標準接待和浪費行為,堅決整治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公款大吃大喝等現象。2014年,全縣公務接待經費下降41.9%。二是嚴格加強公車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公車管理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實際制發了《騰沖縣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鞏固公車規范治理成果,進一步加強公車登記、統一公車標識,加強公車使用專項督查,加大力度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堅決查處超編超標配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以及公車私用等行為。按照公車改革的相關要求,穩步推進公車改革各項工作。三是嚴格“三公”經費管理。嚴格執行《騰沖縣本級財政預算追加及預留資金撥付管理辦法》,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準以及與相關公務無關的費用。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規定和采購程序,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審計力度,將“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納入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重要內容,從源頭上減少奢侈浪費現象。2014年全縣“三公經費”下降33.5%。

5.關于“有少數公職人員吸毒、賭博現象”的整改情況。認真落實好《騰沖縣從嚴管理干部實施辦法》和《騰沖縣從嚴管理黨員實施辦法》,組織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有關黨政紀條規,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紀觀念,建立健全干部教育管理機制。研究制定《關于對吸食、注射毒品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清查處理的通知》,深入開展治理公職人員吸毒工作,共清查18個鄉鎮82個單位14833人。三年來,辦理公職人員吸毒案件12件,其中開除黨籍3人,行政開除12人,3人為雙重處理。嚴格黨員發展,堅持發展黨員尿檢制、票決制、公示制、預審制、責任追究制,保證發展黨員質量,2014年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有2名發展對象尿檢不過關未被吸收入黨。今后將繼續鞏固好清查核實國家公職人員吸食、注射毒品行為工作成效,對清查后仍然吸食和注射毒品的,按照有關規定,一律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是黨員的同時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深入開展公職人員參與賭博問題整治工作,嚴肅查辦干部職工參與賭博問題,2014年共查處參與賭博案件的公職人員11人。

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關于“民主決策執行不力”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黨內政治生活。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黨的政治紀律,嚴肅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常委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活動,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接受群眾的批評,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二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統籌兼顧,把好全局,集中精力謀全局、議大事、抓大事,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騰沖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始終堅持黨委集體領導下的常委分工負責制,努力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正確處理好班子內部的關系,加強班子成員之間的溝通,年內縣委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交心談心10多次,班子成員之間交心談心7—8次。積極調動和發揮班子每個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調動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工作積極性,共同分擔全縣中心工作任務,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團結共事的良好局面。三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制度,強化對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年內集體研究了10次“三重一大”事項。嚴格執行《中共騰沖縣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會前認真梳理縣委常委會研究事項,提前5天將議題及會議材料送交縣委常委和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加強會前的溝通協調,提高常委會議質量。堅持末尾表態發言制,在制定決策前認真傾聽、尊重其他常委的意見,讓每位班子成員都能充分履行好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不過早表態,不盲目“拍板”,討論結果嚴格按照“四個服從”的原則做出決定,不搞“一言堂”。

2.關于“科學決策不夠”的整改情況。加強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論證前的溝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充分聽取班子成員、各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和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推動決策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健全科學決策機制,做出重要工作決策、重大工作決定、重點項目建設推進時,廣泛征求意見,加強決策前的調查、論證和風險評估,確保形成的每一項重要決策都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慮基層和部門的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加強各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堅決杜絕政出多門,確保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上,公開透明不夠,干部來源渠道單一”的整改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積極探索更加科學有效的運行機制,進一步提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積極爭取上級關心支持,切實解決干部來源渠道單一的問題。執行好黨管干部原則,堅持考察提前預告、個別談話、任前公示等有關制度,增強任用干部的公開性、透明度和滿意度。研究出臺《騰沖縣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公示辦法》,對考察人選申報的重大事項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和評議,堅持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書面征求紀檢、審計、檢察院等部門意見,層層把關,有效防止“帶病提拔”。繼續實行擬提拔干部任前法律法規和廉政知識考試制度,經一次補考后仍不合格的干部暫緩任用;實行任前體檢制度,對不具備任職身體條件的不予任用;實行任前尿檢制度,對吸食毒品的一票否決,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拓寬視野選人用人,著力選拔任用重實績、重擔當的優秀領導干部,既注重年輕干部的培養選拔,同時注重使用年齡達50多歲、工作經驗豐富、工作激情高、公道正派、能力突出的科級領導干部,注重以崗選人、實績用人,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

2.關于“領導干部職務‘改非’搞‘一刀切’,部分領導干部由實職改非過早、過多,科級非領導職數超編”的整改情況。研究下發了《騰沖縣從嚴管理干部辦法(試行)》,在從嚴監督、嚴格獎懲等干部管理方面提出了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機制。在任職年齡上,不拘一格選拔人才、不搞平衡照顧、不搞年齡一刀切,對年齡超過50周歲、有繼續留任意向的科級領導干部,經組織考核認定為“工作激情高、能力強、實績突出、作風好及身體健康的”,繼續留任擔任領導職務。對年齡偏大的老干部,根據崗位需求和班子專業需要、經歷經驗互補情況、年齡結構、學歷層次比例等搭配現狀,干部的工作激情、身體狀況、履職能力、擔當意識等方面的一貫表現,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對不宜繼續擔任的,轉任非領導職務。目前,部分年齡超過50周歲的老干部仍然在不同的崗位擔任領導職務。堅持人崗相適與班子結構合理搭配、干部梯次培養與領導干部有序退出班子四條軌道同時運轉,做到領導班子不要求硬性配備年輕干部,但注重培養選拔、建立一支相當數量的年輕干部隊伍;不搞年齡層層遞減,但注重人崗匹配、班子結構合理搭配;不搞任職年齡一刀切,但注重干部梯次成長、老干部有序退出班子。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編制管理相關規定,堅持在編制范圍內配備干部。由于政策性等歷史因素,受職數限制,自《公務員法》頒布實施以來,騰沖縣沒有一名干部正常晉升科級非領導職務。2014年1月以來,中央、省、市委對非領導職數的設置及管理研究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規定,結合《公務員法》、《三定方案》,對照2014年9月中組部干監局《關于職數界定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及2014年1月以來中央、省、市委《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經對全縣干部配備情況再次進行梳理,我縣在職在編非領導職務干部配備控制在職數范圍內,未超職數,符合政策規定。

其他方面的問題

1.關于“旅游產業發展存在結構不合理、不科學的情況”的整改情況。旅游產業是騰沖實現富民強縣、展示對外形象、提升人民素質的關鍵性產業。我縣立足于騰沖的生態、氣候、資源、區位優勢,按照國際化旅游城市的發展定位,堅持用國際視野、全球標準來謀劃旅游產業,加快構建旅游產業聯盟,逐漸由觀光型向休閑、度假、康體、養老旅游一體化轉型,努力形成以旅游業、觀光農業、城鎮化、文化產業、旅游商品加工制造業、康體休閑與健康養老服務業等為重點的大旅游產業格局。一是將城市區域規劃作為國際化旅游城市的重要基礎,將騰越、清水、北海、和順、中和、馬站六個鄉鎮作為城市區域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騰沖城市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進行系統規劃,爭創國家衛生城市、園林縣城和文明縣城。在全面總結和順古鎮、銀杏村保護開發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騰沖古村落資源,打造10個特色小鎮、50個新型社區、50個美麗新農村、50個美麗村莊。二是著力塑造騰沖旅游品牌形象。廣泛宣傳推介“中國騰沖?天下和順”、“中國人的心靈故鄉”旅游形象。突出自身特色,持續打造“洗肺、保濕、靜心、養老”四張名片,不斷提升騰沖在國內外的美譽度。加快發展中醫藥理療服務和養老、保健、康體旅游,將騰沖建成國際知名的康體療養基地和健康醫療中心,不斷提升騰沖旅游的核心競爭力。三是積極推進旅游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集中打造一批集種植示范、旅游觀光、休閑體驗、文化度假為一體的特色莊園,注重突出騰沖地域文化特色,深入挖掘、整理、包裝、推介手抄紙、土陶、布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產品和特色旅游食品,推出一批具有騰沖特色又符合國內外游客品味的餐飲、娛樂、購物品牌。四是培育旅游新型業態。積極發展邊境旅游,深化與密支那旅游合作,拓展境外旅游市場,實現直通式旅游。加快發展騰沖—密支那自駕游,開發對緬商務旅游,積極向南開拓曼德勒、蒲甘、仰光及印度旅游市場,努力構建騰沖—南亞東南亞旅游圈。五是強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和行業管理。加強老景區的改造提升和新景區的培育打造,注重資源保護,嚴禁違規開采地下熱水等行為。培養、引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旅游文化服務人才,加強翡翠、琥珀等行業的規范管理,形成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快旅游環線建設,規劃建設縣城至中和民振、中營、新岐,銀杏村經曲石原鄉至界頭等一批鄉村旅游線路,全力爭取打通騰瀘路大塘至瀘水段,力爭把沿龍川江旅游線路列入國家規劃,實現縣內景區互聯互通,與麗江、大理、怒江、德宏等旅游環線相互銜接,使騰沖真正成為滇西旅游環線的中心樞紐。2014年全縣接待游客650萬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50億元,分別增長18%和19%。

2.關于“統籌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做得不夠好”的整改情況。深入實施“七彩云南”騰沖保護行動,加強以高黎貢山和中緬邊境綠色走廊為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利用,構建美麗騰沖生態安全屏障。實施森林騰沖建設工程,印發了《騰沖縣調整林分結構提高林分質量的實施意見》,2014年共完成造林綠化12.82萬畝,啟動實施了機關單位樣板林建設工程,建成112塊機關單位樣板林,掛牌保護的古樹名木達5萬多株,依托5個國有林場和鄉鎮在全縣培育有鄉土樹種35種4096萬株。加大水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加強水環境污染整治、水資源和水源地保護,積極落實草原生態獎補機制、景區長效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證金等生態保護機制。積極扶持高效生態農業項目,推廣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全縣共認定無公害農產品基地102.4萬畝、綠色食品基地6.29萬畝、有機農產品基地1.5萬畝。大力扶持以制藥、綠色食品、植物油料加工、乳制品加工為重點,以云南騰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騰沖縣古林木業有限責任公司、騰沖和順鑫生態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等一批企業為代表的可持續發展綠色資源產業和清潔能源產業。積極探索以林下種、養殖為主體的林下經濟產業,加快推進仿野生石斛及其它中草藥種植基地、天麻良種擴繁基地、天麻菌種廠、獨龍牛生態養殖基地建設。按照工業園區化、園區城市化的要求,規范企業統一入駐園區,在園區規劃中注重環境保護,強化對工業園區企業的環境監管及能耗、污染控制,提高園區綠化率,打造綠色生態園區,推動園區生態化,促進園區與城市生態融合。

3.關于“縣域南北發展差距較大”的整改情況。縣委縣政府組織對南部鄉鎮發展情況進行了綜合調研后,制定了《關于加快南部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從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城鄉一體化、美麗鄉村、社會事業等方面,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和規劃,并從政策、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推進南部鄉鎮經濟社會發展。2014年來,按照連片規劃、片區推進的原則,安排了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2448.5萬元,集中打造了62個建設點、5個村級活動場所;安排扶貧資金1514萬元,實施了80戶安居工程、1個易地搬遷項目、11個整村推進項目、3個互助資金建設點等。將南部鄉鎮茶葉、肉牛奶水牛、中藥材種植等納入全縣農業“六大園區”總體規劃。隨著保騰高速公路、騰龍二級公路的建成,南部鄉鎮的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鼓勵南部地區發展茶葉、早植煙等傳統優勢產業,逐步開發新型環保材料、鄉村旅游等新興綠色產業,構建合理的產業格局,大力引導產業轉移優先投向縣內欠發達鄉鎮,形成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各具特色的經濟支撐。

4.關于“部分項目違規征占、開發利用土地”的整改情況。認真反思在土地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從源頭上發現和制止各種違規違法用地行為。建立完善國土資源監管聯動機制,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土地執法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規劃,嚴格管理。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時,嚴格審查用地的合法性,對未依程序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的,一律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不為其供電、供水、供氣。強化動態巡查責任制,劃分區域、細化分工,將巡查監管責任落實到片區、村、地塊、具體責任人,使巡查網絡全方位覆蓋,確保不留死角。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耕地保護區、城市規劃區、鄉村集鎮規劃區、公路沿線、景區景點周邊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區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切實將違法行為制止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各類建設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不得占用良田好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審批制度。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動工建設。經依法批準后,必須在批準的范圍內進行建設,用地規模應符合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的要求,嚴禁批東占西、超批準使用和未批就建。在日常監管和年度遙感監測及土地衛片執法圖斑中發現的違法問題,及時進行制止和組織查處整改。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堅決制止和查處一切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騰沖縣反映。聯系單位:中共騰沖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5-5181888;電子郵箱:tcd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