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發布時間:2015-05-19 10:11:27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7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對龍陵縣進行了巡視,并于10月31日反饋了巡視意見。龍陵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于“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還有差距”的整改情況

1.健全機構,加強領導。縣委調整充實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反腐敗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主任的廉政風險防控評審委員會,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融入改革發展穩定各個領域,貫穿到黨的建設各個環節,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努力推動全縣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發展。

2.落實責任,強化督查。年初,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及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縣級領導同分管聯系單位、各鄉鎮各部門同各村及所屬單位也逐級簽訂了責任書,做到工作職責和掌握的權力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年中,縣委成立督查組對各鄉鎮各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領導干部執行“一崗雙責”情況等進行了全面督促檢查,及時督促領導班子整改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督促領導干部整改重業務輕黨務、重經濟輕黨建的問題,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3.完善辦法,加強考核。針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基層反映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形式、重痕跡的問題,縣委本著更加突出工作實績、更加突出社會評價、更加突出“一崗雙責”、更加突出“兩個責任”的原則,修訂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組建了6個考核組,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班子成員帶隊,對10個鄉鎮黨委政府、77個縣直及駐龍單位領導班子和562名鄉科級領導干部進行檢查考核,并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關于“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還需進一步加強”的整改情況

1.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回歸主業。2014年11月,縣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對縣紀委監察局近年來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共清理出150個,取消或不再參與135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5個。同時,支持縣紀委整合內部資源,初步制定了紀委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計劃將紀委辦公室、監察綜合室整合為紀委辦公室,把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增設3個室,即2個紀檢監察室、1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組建2個部,即在干部室基礎上組建紀委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紀委宣傳部。

2.不斷充實紀檢監察力量。調整任用了12名紀檢監察干部,配齊了鄉鎮紀委班子。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社區紀檢監督小組的管理和引導。在工信、教育、農業等7個縣直黨委成立紀檢監察室,配備紀委副書記(兼任紀檢監察室主任)、紀檢監察專干各1名,并按標準落實了辦案補貼。加大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培養力度,先后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參加中央和省、市舉辦的各種理論業務培訓11批18人次。同時,督促各級各部門調整班子成員分工,讓紀檢干部回歸主業、落實主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三)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嚴峻”的整改情況

1.進一步強化廉政教育。堅持宣傳教育在先、思想防腐在前,把《黨章》、《黨紀處分條例》、《廉政準則》等黨內法規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列入理論中心組、干部培訓教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學習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持續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堅持開展“廉政文章月月讀”和向黨員干部發送廉政短信活動。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結束以來,共向全縣干部推薦廉政文章14篇、編發廉政短信5200條、編發廉政格言132000條。按照“七創五有”標準,做好1個省級、4個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鞏固、提升工作。同時,督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親自講授廉政黨課,深入開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切實抓好廉政談話,組織召開了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培訓暨縣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集體廉政提醒談話會議,延伸開展好縣委書記、縣紀委書記與鄉鎮主要負責人集體廉政提醒談話和逐級廉政提醒談話,完善落實班子成員相互談話提醒制度,推行紀檢監察機關約談領導干部制度,共談話967人次,其中縣處級干部42人次、鄉科級干部502人次,股所級干部423人次。

2.進一步強化監督制約。把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出臺了47個管人管事管權的制度規定,堅持和完善廉政談話、廉政審查、廉政檔案、任前考廉、任前談廉、集體談廉、干部述廉、對公賬戶業務短信提醒、勤廉指數測評、廉政食堂、組級資金鄉村代管、公務用車統一標識管理、黨政主要負責人五項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制定了《龍陵縣鄉科級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暢通“12380平臺、信訪、網絡、電話、書信”五位一體的監督渠道,建立違紀違法人員“特別監督檔案”61份,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大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10個鄉鎮、66個縣直及駐龍單位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五項不直接分管制度情況進行了督查。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79個單位的793名領導干部報告了相關事項,對新提拔正科級干部報告事項進行了督查核實。堅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共開展領導干部任期審計7項8人、離任審計6項6人。組織開展了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離退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裸官、吃空餉等工作,清理“吃空餉”5人。堅持鄉科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安排8名鄉鎮黨政正職和9名縣直綜合部門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接受現場質詢和測評。穩妥有序做好縣農機公司改制遺留問題處置工作,成立了由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工信、財政、信訪、檢察院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工作組,在多次答復職工信訪的基礎上,采取座談會、個別談話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職工的真實訴求,對職工所反映的資產轉移、評估、偷逃稅、個人占有資產等問題進行核查,梳理分析問題成因,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并積極向原改制主管部門(省農業機械總公司)匯報,爭取盡快解決縣農機公司改制的遺留問題。

3.進一步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正風肅紀、高壓反腐,堅持對腐敗零容忍,切實加大審查核實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貪污賄賂、錢權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城市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及礦產資源開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以及教育、衛生等民生領域的腐敗案件,堅決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共立案22件25人,結案21件24人,給予黨紀處分23人,其中警告6人、嚴重警告4人、開除黨籍13人;給予政紀處分2人(雙重處分1人),其中記過2人。堅持抓小抓早、治病救人,注重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指導發案單位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關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亟待加強”的整改情況

1.認真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縣委提出了“農村基層黨建科學化、機關黨建制度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規范化”三化同步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在農村基層黨建科學化方面,重點抓好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實現強村富民目標、創建服務型黨組織、加大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投入、加大統籌城鄉黨建力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等工作。出臺了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實施意見等文件,督促基層黨組織嚴格按照“8433”要求加強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建設。推進基層黨組織晉位升級工程,對421個基層黨組織進行分類定級,采取“縣級黨員領導+部門聯系+常務書記+大學生村官”幫帶模式,幫助基層黨組織晉位升級。建立了縣級領導、各黨(工)委、聯村部門和駐村工作隊員“四位一體”抓整頓的工作機制,實行責任臺賬制、整頓銷號制管理,完成了31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轉化工作,對2名不勝任現職的村級黨總支書記、1名副書記進行了調整。

2.認真辦理群眾訴求。嚴格執行群眾工作七項制度,完善落實《龍陵縣紀檢監察機關辦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訴求等信訪問題工作辦法》等9個訴求受理工作辦法和21個訴求解決機制,建立并嚴格執行群眾訴求錄入、辦理季度通報制度,充分發揮信訪舉報五級聯動平臺作用和鄉鎮紀委、村務監督委員會、群眾訴求中心反映處理社情民意的職能作用,實現重心下移、關口前移,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掌握工作主動權。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訴求1991件次,辦結1987件次,辦結率99.8%,群眾滿意率93.67%。

3.及時受理信訪舉報。縣委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的意見》,完善了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制度。縣級領導率先垂范,認真執行接待群眾來訪、閱批群眾來信、帶案下訪、調度信訪案件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深入開展“書記縣長大接訪”、“領導干部大下訪”活動,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各鄉鎮、各部門也以不同形式開展了黨政領導開門接訪活動,通過接訪下訪活動,及時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一大批熱點難點和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處理。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全縣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接訪群眾12批78人次,下訪73批次,閱批群眾來信19件。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接訪群眾123批230人次,帶案下訪48批次。“書記縣長信箱”共受理群眾來信132件,按時辦結126件,未到期正在辦理6件。縣紀委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51件(檢舉控告39件,申訴1件,業務范圍外11件,重復件2件),已辦結46件,正在辦理5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省委巡視組進駐龍陵期間,通過市紀委三次交辦給龍陵縣紀委的22件信訪件,均按信訪程序進行了初核,并責令相關單位、相關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

4.積極探索農村基層黨務村務公開工作。通過“村務通”平臺,將黨的知識、農村政策和村級事務及時發送給農民群眾,不斷提高黨務村務知曉率和透明度。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全縣累計發布服務信息48185條、成功發送45776條,發送成功率達95.1%,收到群眾反饋信息452條。

5.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運轉、履職保障、議事規則、工作報告、考核評議等制度,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嚴格遵守監督制度,嚴格執行監督程序,認真履職盡責,主動管事監督。

6.扎實抓好糾風治亂。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從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農村工作機關化、“歪頓”之風盛行、獎章證書“銅墻鐵壁”、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漏洞等身邊事及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縣城規劃區預留用地、茄子山水庫移民安置等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和疏導協調,完善了相關制度規定。堅決糾正醫療行業不正之風,堅持藥品統一競價采購、統一配送制度,與中標的10家藥品配送企業簽訂《藥品配送協議書》、《藥品配送廉政合同》各168份,共采購藥品5104.45萬元,網采率59.59%。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醫療器械“五整治”、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保健食品打“四非”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專項整治,有效凈化食品藥品市場。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抓好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共發放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退耕還林補貼等資金34621萬元;抓好農資市場監管,受理群眾舉報案件2起,查處違法種子2732公斤,抽檢種子樣品70個,檢測出不合格樣品6個。嚴格執行“兩免一補”政策,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教科書費557.24萬元、免學雜費3812.32萬元、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3854.71萬元。

7.從嚴規范農村資金管理。一是全面推行“組級資金鄉村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小組報賬、村級審核、鄉級管理”的農村財務管理使用程序,著力打造村民小組陽光財務,延伸農村財務管理觸角,全縣1688個村民小組全部完成代管工作,代管資金1776萬元,有效防止了挪用、截留、貪污農村集體資金行為。二是全面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制定了《龍陵縣民生資金監督檢查辦法》,加大對社保資金、扶貧資金、救災資金、強農惠農補助、教育補助等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并在10個鄉鎮、46個縣直單位開通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對民生資金的管理使用實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各類民生資金安全高效運行。三是全面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修訂完善了《龍陵縣縣級財政資金跟蹤問效管理暫行辦法》,將監督檢查貫穿到財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評價全過程,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規范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將鄉鎮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加強財政資金專戶管理,加大對縣直部門已開設專戶的監管力度,嚴格新開設專戶的相關手續;成立由縣紀委、財政、發改等部門人員組建的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組,對項目前期工作經費、農村低保、人居環境提升行動、水資源費使用、復員軍人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撫恤補助、省級興邊富民、文化專項資金、農村飲用水安全項目、就業創業及勞務輸出項目、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林業項目等專項資金開展了績效評價;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全縣250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展預算收入、預算支出、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設立“小金庫”等7個方面進行專項檢查,檢查面達100%,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

(五)關于“工程建設項目監管不嚴,相關制度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

制發了《關于嚴格和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凡工程建設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公開招標;3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進入保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充分運用電子監察、行政監督部門現場監督等方式,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全程監督,確保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公開透明運行。嚴肅處理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違紀違規的任何人與事,有效解決規避公開招投標、圍標串標、超概算等問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交易行為,規范招標審批、招標投標和開標評標定標要求和資格預審辦法,明確了縣紀委監察局、發改、住建、交通、水務、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監督管理職能職責和責任追究。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龍陵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設交易項目49個,成交金額26927.11萬元,節約資金319.04萬元,其中公開招標項目13個,成交金額12623.9萬元,節約資金167.64萬元;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工程建設項目17個,成交金額40717.23萬元,節約資金719.88萬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費的通知》,對2個虛掛出勤天數、超標準發放津補貼的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進行了責令整改和通報批評。

(六)關于“教育系統基建盲目發展”的整改情況

1.認真排查摸清底數。以開展政府性債務清理甄別工作為契機,責成政府分管副縣長牽頭,全面開展中小學校工程項目債務清理工作,摸清了教育系統工程項目欠債情況,分析了債務形成原因,建立健全了債務管理機制,妥善處理存量債務,防范債務風險,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有序推進。同時,進一步規范了項目申報制度,嚴格執行工程項目建設基本程序,依據項目批復規模和投資,抓好項目建設各環節投資控制,杜絕盲目擴大建設規模和超投資現象發生。

2.積極化解工程欠款。目前正在協調將教育系統53個項目應付未付工程款5276.56萬元納入地方政府性債務、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財政逐年解決,逐年償還消化。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一)關于“領導班子和部分班子成員不同程度存在擔當精神不強、創新能力不足”的整改情況

1.加強干部教育工作。與大連理工大學開展干部培訓合作,組織舉辦了新型工業化、教育管理、旅游文化和社會管理3個專題培訓班,選派100余名鄉科級以上干部參加培訓;選派252名科級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學參加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專題培訓;選派88名領導干部到中直機關黨校、全國組織干部學院、云南省委黨校、云南農村干部學院等學習培訓,不斷開拓視野、解放思想。開辦“龍陵講堂”,邀請7名省內外專家學者授課。應用考評方式確定參學對象,舉辦了龍陵首次優秀副科級干部培訓班,收到了積極成效。堅持新提拔副科級干部到招商、信訪部門鍛煉制度,繼續選派17名干部組建駐外招商服務分局,在加強招商引資工作中推介龍陵、錘煉干部。選派34名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組成第二批企業服務團服務企業,推動了項目落地、企業發展,也激發了退居二線干部的活力。把“晉寧事件”當作反面教材,教育干部既要高度負責,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鞏固好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又要堅決克服畏難怕事、退縮回避、被動應付的思想,不斷筑牢防線、強化擔當。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教育,督促黨員干部自覺按照“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和“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要求修身律己、干事創業,樹立好“為民、務實、清廉”形象。

2.抓好責任擔當落實。加強工作落實機制建設,完善倒逼倒排倒推機制,加大問事問效問責力度,督促黨員干部以只爭朝夕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實,堅決整治為官不易、為官不為的思想和行為,堅決反對庸官、懶官、太平官。健全完善了《龍陵縣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評價辦法》和縣級領導掛鉤重要產業、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制度,制定了重點項目現場觀摩點評、重要工作現場協調推進工作機制。成立了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的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對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和“三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主要督查縣級分管領導、掛鉤領導和責任單位、要素保障部門的履職情況,對時序進度慢、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久拖不辦及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責問責,對3名履行工作職責不到位、影響整體工作推進的鄉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對18個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交辦事項的單位進行了“紅色預警通報”。通過以目標倒逼責任,以責任倒逼擔當,確保了相關工作有力推進。

(二)關于“文件多、會議多的問題仍然存在”的整改情況

1.制定文件審批制度,規范文件簡報審批程序,減少發文數量,提高發文質量。從嚴控制發文規格,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需以縣委、縣政府名義發文的嚴格控制數量和規格。從嚴控制發文標準,倡導清新簡練的文風,力求意盡文止。嚴格控制發文范圍和數量,能合并發的合并發,能不發的堅決不發,未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簽的不予發文。充分應用電子政務內網傳遞文件、簡報,減少紙質文檔的印制和傳遞。2014年,制發縣委文件88件,同比下降30.2%;制發縣政府文件252件,同比下降15.4%。

2.嚴格會議審批權限和程序,健全會議活動審批制度、無會月制度和年度會議活動計劃制度。嚴控會議數量,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必須開的會議采取“合會、并會、套會”制度,采取“數會合一”的方式召開會議,切實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嚴控會議時間,全縣性的會議不得超過一天,一般性工作會議不得超過半天;嚴控會議規格規模,不安排與會議無關的部門和人員參加,可以由分管領導參加的不強行要求主要領導參加;嚴肅會紀會風,要求參會人員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會議安排和會場布置做到莊重大方、注重節儉,會議一律不擺花,不隨意印發其他材料;會議召開時,精心組織,提倡寫短文、講短話、開短會的務實風氣。2014年,縣委組織召開全縣性的會議28次,同比減少8次,精簡率為28.6%。

(三)關于“部分班子成員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研、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不夠”的整改情況

1.健全完善了縣委常委調研工作制度。縣委每年確定一批調研課題,由縣委常委分別領題帶隊,不打招呼、不預先通知安排、不事先踩點、不安排迎送、不層層陪同,采取隨機調研、駐村蹲點、民情懇談等方式,深入基層一線、艱苦邊遠地區和矛盾多、困難大、任務重的地方開展調研,面對面聽取真實意見,原汁原味記錄第一手資料。縣級領導共形成調研報告84篇。

2.抓好領導干部蹲點服務制度落實。制定了領導干部蹲點和部門聯村入戶制度,堅持把領導干部蹲點和部門聯村入戶工作作為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主要手段,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形式,認真組織黨員干部深入村(社區)、深入基層單位,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積極指導基層組織建設,夯實戰斗堡壘,熱情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產生活難題,努力提高履職能力、轉變工作作風、增進群眾感情、密切干群關系。2014年,41名縣級領導每人到基層調研均不少于90天,蹲點不少于30天,走訪群眾不少于30戶。全縣各級干部累計駐村蹲點57437天,走訪農戶9746戶,排查矛盾糾紛1528件、化解1451件,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項797件,解決實際困難1176件,召開民情懇談會2040場次,撰寫民情日記3895篇、調研報告862篇。共協調項目203個、爭取資金3579.68萬元。

3.建立了縣委調研成果定期交流機制。縣委常委班子在每年年底召開調研成果專題研討交流會,交流工作經驗,通過交流會將調研成果轉化為解決問題、加快發展的方法、措施,切實達到用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目的。

(四)關于“部分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綜合采取自查自糾、征求意見、集中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信訪受理等方式,加強對廣大黨員干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執紀監督,狠剎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車私用和大操大辦等歪風,對違規違紀問題直查快辦、及時反饋、適時通報。深入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治奢”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和大力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堅決糾正工作紀律渙散、在編不在崗、遲到早退、串崗脫崗,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購物、玩游戲、看電影,無故缺席會議或派他人替會等問題行為,推動機關作風持續好轉,促進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自巡視組到龍陵開展巡視工作以來,龍陵縣共對違反工作紀律的10名干部職工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正科級1人、副科級2人、股所級5人、一般干部職工2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4起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關于“議事決策程序不夠規范”的整改情況

1.健全完善縣委議事決策機制。修訂完善了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全委會議事規則、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制度以及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相關制度,明確了常委會議事決策遵循的原則、議事決策范圍、會議議題的確定、議事決策程序及會議制度;健全了決策前調研論證、民主征詢、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公示聽證、征求“兩代表一委員”意見、醞釀溝通等制度,堅持把群眾的利益和意愿體現在政策制定和工作開展的全過程,對事關全局的重要決策、重大工程和重要項目安排、重要民生問題、重要人事任免和社會穩定重大事項等,始終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最大限度地凝聚集體智慧,體現集體意志。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項,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基礎上,經書記與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共同醞釀后向縣委常委會提名,并實行票決制、任前公示制、任職試用期制;探索實行了黨代表列席常委會制度,廣泛邀請各行業黨代表列席縣委常委會議,2014年共有20余名黨代表列席了常委會;初步建立了決策執行效果評估及決策失誤責任追究、糾錯改正機制,有效防止了決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導致群眾利益受損的問題。嚴格按程序決策,糾正和解決了以現場會、碰頭會或電話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縣委常委會議的現象。

2.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基層民主。健全了鄉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完善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機制。明確了村“三委”職責,理順了村“三委”關系,完善了民主評議村干部、村干部定期報告工作、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等制度,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制度,深入實施政務、村務、廠務、校務、院務公開,增強了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意識和能力。

(二)關于“集體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一把手”末位表態、票決等制度,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學習教育、督促檢查、考核評估機制,增強領導干部民主意識和民主素質,引導黨員正確行使權利、認真履行義務。

2.健全了班子分工抓落實的機制。始終堅持常委分工負責制,班子成員對決定的事項自覺服從、堅決貫徹,加強對全縣面上工作的了解和掌握,加強對不熟悉領域相關知識的學習,積極參與集中決策。堅持生活中多珍重感情、多珍惜緣分,工作中多溝通對接、多協調聯系,構建起新型的、健康的、互信的人際關系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同事關系,督促引導各級班子成員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主動融入全縣中心工作,克服被動服從現象和“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心理,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協調、相互支持、共同推進全局工作的整體合力。

選人用人工作方面

(一)關于“干部選拔視野不夠開闊”的整改情況

嚴格對照“三嚴三實”要求和好干部“五條標準”,制定并嚴格執行《推薦和儲備優秀干部暫行辦法》、《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暫行辦法》,從中發現優秀年輕干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始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導向,注意選用政治堅定、忠誠可靠的干部,不用信念不牢、品行不端的干部;注意選用開拓進取、狠抓落實的干部,不用因循守舊、作風漂浮的干部。強化“干部在一線培養、在一線成長”的理念,把選人視野向基層一線傾斜,注重選拔能力強素質好、有鄉鎮工作經歷、鄉語口碑好的優秀干部。緊緊圍繞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選人用人,切實打破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簡單拿職位當獎勵的觀念,努力做到因崗選人、以事擇人,使各方面的優秀干部充分涌現、各盡其能、才盡其用。

(二)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科學化水平不高”的整改情況

1.推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制度。在全市率先實行了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制度,對75個鄉科級領導班子及363名科級干部進行分析研判,著重研判領導班子整體結構、政治方向、能力水平、工作實績、黨風廉政建設、運行情況和“四風”問題整改落實7個方面情況,研判領導干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勞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為官不為6個方面的情況,準確掌握鄉科級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情況。根據研判結果,2014年11月初進行了鄉科級領導班子的優化配備。及時把群眾公認、工作實績突出、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干部安排到鄉鎮黨政正職等重要崗位鍛煉,選拔3名在本地成長、熟悉農村工作的干部進入鄉鎮領導班子,通過分析研判,增強了領導班子配備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學性。縣委在干部調整中,沒有一起信訪和舉報,實現了干部調整的風清氣正。這一做法受到了干部群眾的普遍認同和中組部、省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中組部以《中國組織人事報》和黨建信息作了刊發。

2.加大不勝任現職干部的調整力度。落實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根據分析研判互測互評、單位內部測評及干部平時工作表現等情況,將工作推進不力、工作成效不明顯、群眾意見較大的3名實職正科級干部轉任非領導職務,1名事業單位正科級干部免除職務,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性機制。

3.完善選拔任用工作機制。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揚民主結合起來,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動議環節,重視對崗位需要特點分析和干部素質綜合評估等基礎性工作,充分應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成果,廣泛征求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有關領導意見,形成動議工作方案。在干部推薦工作落實過程中落實“不唯票”的要求,取消過去對列為考察對象會議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的票數要求,將干部推薦得票情況與平時掌握的德才和實績情況結合起來分析,綜合考慮確定考察人選。改進干部考察方式,增加書面征求意見和民主測評環節,增強民意表達的真實性,更加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各方面情況。

(三)關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不夠健全”的整改情況

1.健全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堅持全面、歷史、辯證看干部,既看顯績也看潛績,既看經濟發展也看黨的建設、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和依法辦事能力,既看客觀條件也看主觀努力,有效避免了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取人現象。

2.拓寬干部考核評價渠道。堅持在實踐中了解考察干部,通過加強平時考察,拓寬考察渠道,推動干部考察工作日常化。把“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作為了解考察干部的標準,并細化為道德品質、精神狀態、工作作風及成效等六個大項。通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重點了解干部查找問題力度、立行立改的效果;通過項目督導、企業服務團履職服務督查等方式實地了解考察干部的擔當精神和擔當能力。堅持考察重心下移,建立干部工作座談走訪制度,由縣級領導帶隊,定期不定期深入部門和鄉鎮、村(社區)了解干部作風和工作動態。

(四)關于“干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

認真執行領導干部職務任期、交流、回避等制度,統籌考慮干部素質、能力、經歷、專業、性格等因素,在保持干部隊伍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進行適度調整,在黨群部門與政府部門之間、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鄉鎮之間合理交流干部,激發隊伍活力。對任現職滿10年的干部進行崗位交流,對任現職滿5年,以及直接管人、財、物等關鍵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干部有計劃進行交流,對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干部進行關懷交流,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對基礎素質好擔任職務經歷單一的年輕干部,在縣直部門之間、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鄉鎮之間開展培養交流;對長期在鄉鎮工作的干部有計劃交流到縣直部門任職。2014年,選拔12名縣直部門年輕干部到鄉鎮任職,選拔4名在本地成長、熟悉農村工作的干部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將長期在鄉鎮工作的6名干部交流到縣直部門任職,3名干部在鄉鎮之間進行交流,2名綜合素質較好的鄉鎮長轉任黨委書記、1名人大主席轉任鄉鎮長、3名武裝部長轉任黨委副書記,選拔2名黨委副書記擔任鄉鎮長、3名擔任人大主席。

(五)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整改情況

針對全縣超配科級領導干部18人(其中黨政分設10人)的問題,抓住政府機構改革、干部日常調整等有利時機,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要求抓好超職數配備干部清理消化工作。一是修改完善有關部門“三定”方案,根據《黨章》及有關規定,明確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領導職數。二是建立班子配備領導職數審核制度,由縣委編辦、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對擬配備情況進行審核。三是強化崗位交流消化。推進干部轉任空缺崗位交流,根據工作表現、個人特點等,把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干部有計劃地交流到職數空缺單位;對50歲左右的干部有序轉任非領導職務干部,對符合退休條件的且本人提出退休申請的,給予辦理退休手續。2014年以來,對14名年滿50歲的干部根據工作需要和日常表現、精神狀態等,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7人,保留6名繼續擔任實職領導,晉升主任科員1人。四是完善領導干部退出機制,堅持并不斷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辦法,充分運用分析研判和各類考核結果,采取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等措施,加大對不勝任現職干部的調整力度,在激發干部隊伍生機與活力的同時,逐步消化和解決干部超職數配備問題。五是建立整改消化臺賬。從2014年底開始,每半年向市委組織部報送一次整改消化情況,力爭2017年底以前整改消化完成。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龍陵縣反映。聯系單位:龍陵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5—6122951;電子郵箱:llxwbm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