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和安排,2014年8月21日至9月3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并于11月2日向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盈江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黨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差距”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主體責任擔當與落實,縣委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把反腐倡廉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實,做到縣委負總責、負主責、負全責,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牢牢抓在手上,帶動了各級黨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二是縣委經常召開班子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研究重大問題和協調督辦重大案件,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三是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強化政治擔當,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嚴格落實“一崗雙責”,主動抓好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落實主體責任的表率,齊心協力履行好黨委的主體責任。四是支持好縣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堅持和完善縣委反腐敗協調機制,2014年,縣委常委會先后13次聽取縣紀委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大力支持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保證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責主業。五是強化責任制考核,完善考核評價體系,2014年,縣委、縣政府成立8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組,由縣委書記和縣委常委分別帶隊,通過動員部署、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民主測評和走訪座談等方式,對全縣15個鄉鎮、1個農場、56個縣直單位和11個垂直管理部門進行全面檢查考核,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單位進行約談、責令整改并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六是制定《盈江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指導全縣懲防體系建設;出臺《中共盈江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細則》,推動我縣各級黨委(黨組)全面履行好主體責任。
2、關于“講形式多,講實效少,僅僅滿足于年初開個會、講個話、發個文、簽個責任書、年底搞一次考核檢查”的整改情況。一是著力改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年終考核、輕日常監管的工作方式,每季度對各單位、各部門監督檢查情況按一定比例比值計入年終考核總分。二是檢查承辦縣委、縣政府重大工作的業務部門收集各級各部門完成工作的情況,并按一定比例比值計入年終考核總分以考察各單位各部門執行力。三是對各單位各部門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實行社會滿意度問卷調查,并按一定比例比值計入年終考核總分。四是督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全面履行職責,在對各鄉鎮(農場)、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中,強化了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的考核。
3、關于“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考核結果運用不科學,責任追究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出臺了《盈江縣管權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輪崗交流制度》、《盈江縣紀檢監察機關對民生資金監督檢查的規定》、《盈江縣重要崗位廉政風險評估制度》等新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二是采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中,確保制度剛性執行。三是加強結果運用,強化責任追究,把檢查考核結果記入領導干部檔案,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四是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地方、單位和部門,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包括黨委和紀委的責任。
4、關于“住建、民政、商務、國土、交通、農業、林業、水利等職能部門和領域易發多發腐敗”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領導干部廉潔教育,督促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政府職能部門權力行使。二是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范公共資源交易程序,項目建設必須按規定通過縣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三是加強對項目和資金的監督,深化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建立了工程項目交易備案待查制度,利用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加強監督。四是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介入,對在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及時糾正。五是強化信息公開,加強對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在相應欄目發布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360條、信用信息40條、項目審批公開信息11條、土地使用權審批和出讓信息20條。
5、關于“監督制度不完善,同級監督不到位,教育預防工作欠缺”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監督制度,制定了《盈江縣“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監督檢查辦法》,強化對黨委集體決策事項的監督。二是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局局長在縣委常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召開期間,對縣委、縣政府決策及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三是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全縣已梳理出職權目錄1407個,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740個,切實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四是堅持廉政談話制度,監督關口前移,2014年,對2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對全縣43名處級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和932名科級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廉政提醒談話。五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全縣創建了10個廉政文化示范點,增強全縣黨員干部反腐倡廉意識,營造廉潔從政的良好氛圍。六是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盈江宣傳網、盈江清風網等平臺進行了規章制度的宣傳活動,通報了我縣的違紀典型案件。七是組織全縣科級實職領導干部和村組干部、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共17批1007人赴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八是縣委書記陶繼清同志為全縣副科級以上干部講授了“堅守責任擔當,樹立廉潔榜樣”的黨課,并要求全縣“一把手”給本單位、本部門黨員干部上好一堂黨課,進一步增強了全縣黨員干部責任擔當意識、廉潔自律意識。
6、關于“通過查辦案件形成震懾作用不明顯,領導干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案件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既查辦貪污賄賂案件,又注重查辦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的瀆職案件,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二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2014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0件3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0人,為2個單位和4名黨員干部澄清了事實。三是加大反腐敗協調力度,縣委經常聽取縣紀委關于重要問題、重大案件查處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案件查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四是堅持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做到查處一件、教育一片,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和強化警示震懾。
7、關于“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還需加強,案件查辦力量配備不足,案件查辦人員的知識和業務能力有待提升”的整改情況。一是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對長期從事案件查處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政治上關懷、生活上給予關心,減少后顧之憂,配備辦案設備,充分保障了紀檢監察機關的公用經費。二是支持紀檢監察機關體制機制改革,清理和退出縣紀委、縣監察局、縣預防腐敗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65個精簡到14個,保障紀檢監察機關把力量壓到執紀辦案上。三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培訓,2014年,參加了縣級培訓的紀檢干部有160人次,州級培訓有2人,省級培訓有2人,到州紀委跟班學習2人,到省紀委學習和協助辦案1人。
8、關于“紀工委作用發揮不充分,隊伍綜合素質有待提高”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縣紀委派出機構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中共盈江縣紀委監察局派出機構業務工作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管理派出機構工作業務。二是強化對派出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實行派出機構向縣紀委常委會述職述廉制度,同時,強化派出機構對聯系鄉鎮(農場)和單位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派出機構的職能。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
9、關于“‘四風’方面的一些問題和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作風巡查,2014年,共開展作風巡查7次,發現并糾正問題5個,問責11名干部,對33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干部職工進行點名通報,約談11個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查處和通報力度,堅持典型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形成有效的警示和威懾,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參與吸毒的問題,查處了14名吸毒黨員,其中,5名國家公職人員,并全部進行通報。
10、關于“少數領導干部借婚喪嫁娶、喬遷、生日壽辰、子女升學等大操大辦、請客送禮之風沒有根本遏制”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完善《盈江縣規范領導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二是《實行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備案制度》,堅持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前到縣紀委進行申報備案。三是堅決查處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2014年,查處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操辦宴席請客收禮的2名科級干部。
11、關于“個別部門‘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仍然存在,上班遲到早退、打游戲,打麻將賭博等情況時有發生,不吃不要也不辦事現象有所表現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下鄉前呼后擁,一些職能部門仍然存在辦事拖沓、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執行《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等制度,制定出臺《盈江縣公職人員“六嚴守六不準”》等規定,與全縣7000多名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有效促進了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履職盡責。二是嚴格要求領導干部下鄉輕車簡從,不得通知和要求與工作無關的基層領導陪同,不做宣傳報道,注重工作實效,吃工作餐,不給基層增加負擔。三是督促15個鄉鎮、1個農場、64個縣直單位認真進行自檢自查,組織對各級各部門工作作風、工作紀律、辦事效率進行了明察暗訪4次,對各級各部門特別是窗口單位貫徹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責任追究制”的情況開展督查7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41名干部進行了處理。
12、關于“鄉鎮和村‘三委’干部公信力和工作能力不強,有不作為現象”的整改情況。一是深入貫徹《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為五項紀律》等制度,完善村“三委”工作機制,目前,共有5個鄉鎮建立了 “村干部領辦項目”制度,把工作項目化、項目責任化、責任具體化。健全完善了鄉村干部領導帶班、干部值班、干部考勤、公章使用、趕集日加班等五項制度,方便群眾進得了門,找得到人,辦得成事。二是進一步加強民主監督,嚴格執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突出解決不公開、假公開、公開質量不高的問題,目前,全縣15個鄉鎮103個村(社區)已全部實行了“三公開”。
13、關于“會議多、文件多、講話多的情況沒有根本轉變”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進一步規范文件簡報會議的有關規定,嚴格會議審批,嚴格控制會議總量和規模,縮短會議時間。二是從嚴控制發文,減少發文份數,精簡規范信息簡報的種類,大力推行無紙化辦公。2014年全縣共壓縮各類會議372場次,壓縮24%;減少各類文件96份,減少34%。
14、關于“公務接待超標、民族節慶活動鋪張浪費現象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盈江縣貫徹落實〈云南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的辦法》、《盈江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盈江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了全縣黨政機關的公務活動。二是壓縮公務開支,2014年,全縣公務接待費支出593萬元,比去年同期的986萬元下降39.9%;各類會議支出251萬元,比去年同期的385萬元下降34.8%;“三公”經費支出1432.49萬元,比去年同比減少759.51萬元,下降34.65%。
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5、關于“少數基層領導干部在結合實際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方面做得不夠,缺乏擔當、負責精神”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基層領導干部對中央和省、州、縣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隨機抽查、明察暗訪、檢查考核等措施有效強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二是選好用好干部,2014年,涉及干部人事任免6批次,共提拔干部18名(正科級9名,副科級9名),平級調整27名(正科級15名,副科級12名),免職42名,切實選拔任用了一批踏實干事、勇于擔當的同志。
16、關于“部分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抓意識形態工作流于形式,個別宗教信徒和境外勢力相勾結,利用基督教形式滲透,引起部分少數民族內部激烈沖突”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統戰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與基督教兩會班子成員、部分信仰基督教的商人及其他部分信徒談話,強化思想教育工作,并就盈江縣基督教會內部矛盾問題及班子團結問題、錫安教堂的建蓋問題進行了談話,提出了要求和意見。二是縣委政法委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交流民族宗教工作情況,對如何打擊和防范宗教滲透進行研究探討,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宗教場所關注和管控等。三是縣委宣傳部結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開展宣講活動,利用縣民族“五用”宣講隊伍有針對性地深入黨紀觀念淡薄的基層黨組織、矛盾糾紛比較多的村組、宗教滲透嚴重地區進行宣講。四是切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和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經常性的利用民族宗教節日活動,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信教群眾的愛國意識,促進民族團結。
17、關于“對各級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和提高執行力的教育還有欠缺,個別基層干部執行力不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工作打折扣問題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依托縣委黨校培訓領導干部,深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增強領導干部政治意識和組織紀律意識,依紀依規辦事。二是在全縣干部大會上強調和嚴明政治紀律,強化領導干部責任擔當,嚴肅問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自行其是、我行我素。
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8、關于“執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還有差距”的問題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修改完善《盈江縣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實施辦法》、《盈江縣科級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等制度。二是廢除了年滿50周歲不再擔任實職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的有關規定,構建結構合理的領導干部隊伍。三是組織組工干部及鄉鎮組織委員共4批36人參加了省、州舉辦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集中培訓。
19、關于“存在人崗不適、帶病提拔”的整改情況。一是在干部選拔考察過程中,結合崗位特征、考察對象專業知識和性格特點,對考察對象進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充分聽取了縣級分管領導、用人單位主要領導和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共向縣紀委、縣檢察院、縣信訪局發放干部征求意見函33份,有效杜絕了“帶病提拔”現象的發生。二是采取隨機調研的方式,對所配備干部的崗位適應程度進行了深入了解,在調研過程中發現1名“人崗不適”的人員,并及時進行了崗位調整。
20、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現象比較突出”的整改情況。一是2014年干部選拔任用中嚴格按照縣委編辦核定的領導職數進行配備,沒有出現新超配干部。二是縣委組織部對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情況進行排查統計,制定了《盈江縣超職數配備干部整改消化方案》和《盈江縣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整改計劃表》,對超職數配備的崗位倒排時間進行消化,消化了9名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干部。
21、關于“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有在編不在崗、‘吃空餉’的整改情況。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監察局、縣人社局組成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自查上報存在“吃空餉”問題的人員進行了調查,清理“吃空餉”國家公職人員3人;開展4次督查整治干部“走讀”現象,對存在干部“走讀”問題的1個鄉鎮進行通報。
22、關于“對基層干部、少數民族干部、事業單位優秀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深入研究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拓寬視野,堅持優先選拔使用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干部,加大少數民族干部培養力度,創造條件和機會讓基層年輕干部跟班學習、掛職鍛煉,有效提升基層干部的服務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強干部培訓工作,提高干部素質,2014年,共選派157名干部參加了上級培訓,2名干部分別到省水利廳和省工信委掛職鍛煉,舉辦“大講壇”9期,培訓干部達4000余人次。三是選派新任科級領導干部4人到縣信訪局學習鍛煉,選派80余名干部到征地拆遷、重點工程建設、恢復重建等急難險重的工作任務當中,7名科級干部到鄉鎮掛任黨委副書記、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隊長。
23、關于“紀檢監察干部與部門間橫向交流、上掛下派較少”的整改情況。一是注重紀檢監察干部與鄉鎮(農場)、縣直單位的橫向交流,加大對紀檢監察干部的關心培養和選拔使用力度,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2014年以來,調入縣紀檢監察機關的干部有11人(其中:提拔1人,平調10人),調出8人(其中:提拔4人,平調4人),內部調整4人;有1人提拔為副處級干部,2人任縣直部門負責人,3名任鄉鎮主要領導。二是積極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跟班學習、掛職鍛煉,到鄉鎮(農場)任職、掛職,到村任常務書記,進一步提升多崗鍛煉和實踐能力,選派了2名紀檢干部到上級跟班學習,選派1名到村任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常務書記。
24、關于“在執行民主集中制過程中,涉及全縣重大決策事項的事前征求意見、調研論證不夠;部分決策朝令夕改,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通氣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堅持做到“五不決策”(未經調查研究論證不決策,未經集體討論研究不決策,分管常委和部門意見不成熟不決策,有異議、分歧較大的不決策,土地、規劃、招投標等具體事項不直接決策),確保決策的可行性和科學性,2014年,登記在冊縣委重大事項決策責任檔案32項。二是制定了《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縣四班子溝通協調制度》及《中共盈江縣委常委會票決程序和運行機制》,加強了縣四班子領導干部之間的溝通協調和團結協作,進一步健全完善縣委決策、政府落實、人大監督、政協參與的領導機制,有效避免 “家長式作風”和“一言堂”,做到決策前有調研、決策時有交流、決策后有行動。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盈江縣反映。聯系單位:盈江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692——8180534;電子郵箱:yjxwd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