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發布時間:2015-06-29 09:16:44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2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梁河縣進行了巡視,并于同年11月1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梁河縣認真對照省委第三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工作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關于“在土地出讓和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公開招投標、掛牌出讓等相關規定執行不嚴格,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認真清理土地出讓招拍掛。2014年12月組織對我縣近年來出讓的土地招拍掛程序進行“回頭看”,經清理排查出讓成交時間分別為2007年4月和2008年7月的2起在土地出讓中以協議出讓代替招拍掛的違規行為,并要求整改,目前均已補交了土地出讓金共計222.4242萬元。今后我縣在土地使用權出讓中將加強對土地出讓市場的監督、檢查,對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實一起,嚴肅處理一起。

加強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規范化。2014年11月以來,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檢自查發現縣扶貧辦、縣民宗局、縣新農辦組織實施的工程項目未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招投標;發改局實施項目僅交易環節進入交易中心,其他環節如報名,公告、公示等未進中心;水利建設工程中資金較小、施工地點分散項目沒有進入交易中心。目前已責成上述單位嚴格按照《梁河縣建設工程采用競爭性談判或直接發包方式管理(暫行)規定》要求,規定范圍內的項目必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

強化重大項目、重要工作的跟蹤監督。對強化領導干部掛鉤聯系工作,“領導聯百企(項目)、干部駐千村、黨員入萬戶”工作和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18個重大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督促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并按月上報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情況。

堅決整治在項目實施中侵害群眾利益行為。2014年12月組成檢查組到全縣9個鄉鎮,對多個工程項目實施、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個別鄉鎮項目發包公示不完備,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不透明等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開展工程質量檢查,全面推行質量終身責任制。2014年11月出臺《梁河縣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實施辦法》,           健全“業主監督、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工程參建各方實行安全主體責任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強化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規范建設單位質量行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價。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竣工驗收合格工程設置永久性標牌制度。

關于“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不到位,一些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透明,使用方向和數額等情況未進行公開、公示,審批權力缺乏制衡,資金使用缺乏監管”的整改情況。

落實中央和省、州關于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要求。一是組織開展全縣風險防控工作和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2014年12月對全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進行了檢查,重點選取便民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國土局等窗口單位,保證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有效開展。二是2014年12月5日通過召開梁河縣民生資金監管工作推進會,督促全縣36家涉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部門及時在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化操作,促進民生資金公開透明運行。

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對全縣72個部門崗位廉政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措施,確保崗位廉政風險防得穩,控得住,有實效。截止目前,全縣單位部門共梳理權力1052個,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228個,梳理內部機構423個,查找風險點656個,制定防范措施898條,梳理個人崗位1675個,查找個人風險點1828個,制定防范措施1980條,制定相關工作措施394條。

深化專項治理,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一是加強對梁河縣民族發展項目實施及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營養餐實施情況、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整村推進項目、救災糧發放等惠民政策的貫徹落實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項目的推進及資金的正確使用。檢查梁河縣2014年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污水管網建設項目、箐頭河水庫項目,對盈江“5•24、5•30”地震救災款物進行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及時整改。二是深化“五級聯動”工作,截止2014年12月,通過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平臺受理群眾訴求2215件,解決問題2173件;領導干部走訪農戶633人,收集訴求173條,解決問題134個。

堅決整治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一是嚴肅查處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貼資金問題,把查處涉農腐敗、小官貪腐問題作為紀委“轉職能”強化案件查辦的一個重點。2014年,查處農村基層干部截留、貪污涉農資金案件6件9人,涉案金額26.9248萬元,挽回經濟損失6.104萬元。二是對群眾反應強烈的梁河縣甘蔗款兌付拖欠問題加強督促,經州、縣黨委政府多次與云南力量集團溝通協調,力量集團第三次做出承諾,保證于開榨前付清蔗款。截止5月份,已付蔗款1.47億元。

關于“擠占挪用上級下撥資金甚至專項資金問題比較嚴重,存在較高廉政風險;農業、水利等專項資金被挪作他用情況時有發生;學生非義務教育階段上交的學雜費、上級下撥的教育工程建設款、學前教育2011—2013‘三年行動規劃’中央、省級下撥經費等,縣財政均未按時足額撥付,歷年拖欠金額累計超過億元”的整改情況。

截止2014年7月,縣財政共欠撥中央、省下達梁河縣農業、水利專項資金和教育資金24037.2萬元。根據8月中旬省委巡視組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我縣欠撥中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數額較大,并要求縣委、縣政府務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為認真落實省委第三巡視組要求,我縣高度重視,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研究,制定了整改計劃和保障措施。9至12月累計撥付中央、省級財政農業、水利、教育資金3717.329萬元。梁河縣人民政府將積極壓縮一般性支出,處置部分國有資產,加大對企業欠繳財政資金的催繳工作,多方籌集資金,加大資金撥付力度,每月除必須的工資發放和民生支出外,集中資金用于欠撥資金的兌付。

關于“領導干部插手農村惠民工程”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紀律。一是再次重申,禁止各級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條子、指定、強令等方式,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的行為。二是印發《梁河縣嚴禁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借機斂財、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暫行規定》。三是發動社會監督,暢通群眾監督訴求渠道,堅持做到有訴必查,查實必處。對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案件實行“一案三查”和“一問四責”機制,對當事人嚴肅追責的同時,倒查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追責。

加強領導干部廉政教育。一是在11月11日至15日開展的2014年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過程中,各鄉(鎮)、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考核工作匯報會上進行述廉,其他班子成員進行書面述廉。二是堅持采取個別談話和集體談話相結合、逐級負責組織實施的方式,對新任領導干部、調整交流領導干部的進行任前廉政談話。三是在節慶及重大活動期間,向全縣400多名實職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發送廉政短信,加強廉政教育。四是多次會議強調廉政工作,在2014年12月5日的縣委政府工作會、12月24日四班子聯席會上,縣委書記均做強調,要求全縣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做到廉潔自律,不踩紅線,堅守底線,筑牢防線。12月30日下發的關于元旦、春節相關工作的通知上,明確要求廣大干部職工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廉潔過節。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關于“下鄉調研隨行人員車輛多、會議多、文件多、參會人員多等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比較突出” 的整改情況。

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規格。出臺會議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可以合并召開的會議合并召開,從嚴控制參會范圍,堅決杜絕陪會現象,會議比2014年減少10%。

修訂出臺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公務活動、會議的實施意見,讓領導干部從一般性事務中解脫出來,加大隨機調研力度,輕車簡從,縣委領導下鄉嚴格控制陪同人員,只限于與調研工作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負責人參加。多到偏遠的山區村寨走訪,注重聽取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帶頭行短文、少發文,開短會、講短話,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今后嚴格控制發文數量,能以部門發文的就不再以縣委、縣政府發文,出臺文件結合梁河實際,杜絕照搬照抄,2014年文件比2013年減少15%。

關于“有的領導干部工作不用心,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甘當‘維持會長’混日子,缺乏干事創業激情;有的遇到問題不積極想辦法解決處理,推卸責任繞道走,把矛盾問題上交,缺乏勇于擔當、敢于負責的精神;有的存在發展意識不強,滿足于現狀,小進則滿、小富即安,不思進取等享樂主義傾向”的整改情況。

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樹立團結干事氛圍。一是旗幟鮮明提出干部選拔任用的導向。明確培養使用干部的方向是政治素質佳、勤政務實佳、作風紀律佳、業務素質佳、擔當意識佳、道德素質佳的“六佳”干部和“講大局、敢擔當、有本事、肯吃苦”的干部。營造良好的選人用人環境。二是發揮黨委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改進考察方法,綜合分析確定考察對象,在重大事件、關鍵時刻、危難險重任務中考驗干部;通過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實地調研、座談交流識別干部;到普通干部群眾中、從鄉語口碑中了解干部。2014年12月中旬以來,按照上述選人用人導向,組織考察了20名科級干部。

制定印發《梁河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定期分析研判辦法(暫行)》,解決干部不作為、不思進取問題。印發《梁河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定期分析研判辦法(暫行)》,定期對領導班子運行和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強化研判結果運用, 12月22日下發了《關于做好2014年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把分析研判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12月16日召開常委擴大會,9個鄉鎮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進行述職,并由黨代表、人大代表、群眾代表、干部代表、政協委員進行測評。

制定《梁河縣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辦法(暫行)》,督促領導干部要勇于擔當。出臺《梁河縣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辦法(暫行)》,在縣管科級領導干部中,對不敢擔當、表現不好,群眾公認度不高,不勝任現職的,將采取免職、責令辭職、降職降級、免職留級、調整崗位等措施進行調整,提高領導干部履職干事能力,建立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關于“少數領導干部還存在打麻將、‘玩拱豬’賭博,在較為隱蔽的地點公款吃喝、拉關系、跑生意等行為,逢年過節收送禮品禮金問題也偶有發生,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廉政準則》相關規定監督檢查還存在盲點”的整改情況。

堅決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培訓中心的腐敗浪費。12月由縣紀委牽頭組織專項檢查,對黨員領導干部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公開承諾執行情況進行了清查。

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一是按照梁河縣《關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堅決正風肅紀的通知》,通過下發“禁令”、明察暗訪等方式提前為干部打好“預防針”。節假日期間,組成8個督查組嚴查不正之風。二是強化對“三公”經費管理監督,每季度填寫《例行節約指標統計表》,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12月組織對全縣單位拖欠群眾餐飲費、租賃費、供貨款等情況進行清理。

整治紅白喜事大操大辦。對干部職工操辦婚喪事宜的標準進行了明確和重申,同時要求農村黨員踐行宗旨,帶頭移風易俗,組織全縣5000多名干部職工簽訂“承諾書”,為推動在全縣形成文明節儉的良好風尚作出表率。

堅決整治干部“走讀”、“吃空餉”、“裸官”問題。出臺《關于切實加強鄉鎮干部駐鄉工作紀律的通知》,明確了鄉鎮干部駐鄉辦公、住宿紀律規定,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清理了“吃空餉”、 “裸官”問題,全縣無上述問題。全縣各鄉鎮形成了“白天有人辦事,晚上有人駐守”的良好局面。

堅決整治領導干部打麻將、拱豬賭酒等違規違紀行為。深入貫徹執行《德宏州治理庸懶散慢六條規定及實施細則》等五個制度及《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為五項紀律》,堅持定期巡查與專項檢查結合的監督機制,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決做到有訴必查,對國家公職人員不嚴守工作紀律、工作制度,賭錢、賭酒等情節輕微的一律問責,違反黨政紀法規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關于“縣委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部署、過問、協調、督辦的力度與真正負起主體責任的要求還有差距,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有待提高,在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人員和硬件上支持力度不夠,捂蓋壓案問題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

2014年12月,制定出臺了《關于縣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要求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當好表率,做到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強化源頭防治,有效規范權力運行。全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為縣紀委充實了2名辦案人員,建設紀委談話室,分批充實紀委辦案人員,增加紀委辦案力量。

關于“紀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還有一定差距。監督、執紀、問責力量比較薄弱,案件查辦等關鍵崗位主要工作人員沒有配備,職能作用的發揮受到限制,監督檢查覆蓋面不夠廣、力度不夠大,抓早抓小抓苗頭不足,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情況:

堅持黨的統一領導,推動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委(黨組)尤其是“一把手”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意識,2014年11月15日完成了對全縣83個部門、單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工作。2014年12月向州委、州紀委報告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聚焦主業,狠抓執紀辦案,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聚焦中心任務,明確職責定位,精簡議事協調機構,由53個精簡到12個,精簡率77%,把更多的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上來。認真貫徹落實《梁河縣鄉鎮紀委區域協作辦案辦法》等三項制度,對鄉鎮紀委和紀工委負責查辦的案件進行層層把關,確保辦案質量;實行重要疑難案件委局領導包案制度、案件線索集中排查制度,加強對案件查辦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從信訪舉報、糾風執法監察等工作中獲取案件線索,深入挖掘“窩案”、“串案”、“案中案”,加大與公、檢、法、司、審計等部門協作配合,形成辦案合力;嚴格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堅決守住不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的底線。

強化派出(駐)機構和鄉鎮紀委認真抓好主業主責。定期召開述職述責會議,聽取各級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2014年12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鄉(鎮)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確要求鄉鎮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不得分管與紀檢監察等業務無關的工作,確保集中精力履行紀檢監察職能,集中力量種好 “責任田”。

加大公開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警醒作用。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通報曝光“庸懶散慢”、違反作風紀律案件25起25人,因上班期間無故缺崗、遲到、早退、上網聊天、看視頻被問責20起20人;因濫用職權被問責的2起2人;因曠工被黨政紀處分的2人;因在公共場所“拱豬”賭酒責成垂管單位處理的1人。通過通報警示,促使全縣干部職工遵章守紀,嚴格按制度辦事。

聚焦“四風”,建立完善了一批規章制度。制定出臺了《關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堅決正風肅紀的通知》、《關于嚴肅整治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不正之風的通知》、《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實行“四多四少”改進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的規定》、《關于開展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四風”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本著務實、管用、有效的原則,已修定完成《關于實行制度落實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關于再次重申嚴禁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的有關規定的通知》等6項制度規定;新建《梁河縣被問責人員跟蹤考察辦法》、《梁河縣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安全暫行規定》、《梁河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工作辦法》、《梁河縣縣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千名干部進村入組服務群眾實施意見》5項制度,通過制度“廢改立”,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

監督檢查力求全覆蓋。2014年12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落實省委巡視組整改要求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檢查內容涉及干部作風建設、工程項目監管及涉農資金、政策落實等10個大方面30多個小項,檢查對象覆蓋9個鄉鎮、65家單位,專項集中檢查共計15天,該項工作已于2015年1月底完成。

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關于“干部選拔任用視野不夠開闊,鄉(鎮)基層干部輪崗交流、提拔任用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

加強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任用。把鄉鎮領導班子配備問題作為干部人事問題優先考慮,把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作為選拔縣直部門領導干部的首選對象,把鄉鎮黨政正職領導作為縣直部門主要領導的重要人選,把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鄉鎮黨政正職領導向州委組織部推薦作為處級領導干部后備人選。2014年12月中旬對6名鄉鎮黨政正職領導進行了組織考察,部分領導將調整到縣直部門擔任主要領導職務,部分領導將在鄉鎮之間進行輪崗交流。1名鄉黨委書記通過州委考察,提拔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名鄉鎮長就地提拔為鄉鎮書記。

加強基層干部選拔任用。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樹立注重基層導向,2014年11月,優先從鄉鎮科員干部中進行選拔,配齊了9名鄉鎮組織委員。9—12月提拔鄉鎮領導職務20人,有14名縣直部門年輕干部到鄉鎮任職,調整交流6名在鄉鎮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在鄉鎮領導職務中設置非領導職務,于2014年11月28日已將《關于梁河縣鄉鎮配備非領導職務的請示》上報州委組織部。

關于“干部調動不規范,短期內頻繁調動干部問題時有發生;使用干部時征求分管領導和用人單位意見、考慮崗位職責和能力要求不夠,針對性有待提高”的整改情況。

制定印發《梁河縣規范干部任免工作規定(暫行)》,規范干部任免程序。2014年11月7日由縣委組織部制定印發《梁河縣規范干部任免工作規定(暫行)》,解決干部任用征求意見不到位、使用干部針對性不高的問題。《規定》出臺后,征求用人單位意見49個。

制定印發《梁河縣重要崗位干部輪崗交流辦法(暫行)》,嚴肅干部調整交流工作。2014年11月7日由縣委組織部制定印發《梁河縣重要崗位干部輪崗交流辦法(暫行)》,解決干部調動不規范、短期內頻繁調動干部問題。《辦法》出臺后,輪崗交流任職14人。

關于“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雖然縣委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在實際執行中,仍然存在班子會議對一些重要議題會前醞釀溝通不到位,會議上討論不充分,相應制度執行不嚴格,會議質量不高”等整改情況:

修訂完善、嚴格執行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縣委常委會議的相關議題做到提前2—3天將相關材料呈送每一位常委,在會前醞釀,避免臨時動議、會議討論事項考慮不充分、會議時間長、議而不決的現象發生。

進一步完善班子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云南省權力公開運行透明等規定,實行主要領導不分管人、財、物,“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實行末位表態。落實好四班子聯席會議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項四班子會議充分醞釀,提交相關會議決定,不斷提高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

辦理情況: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梁河縣紀委移交了2件信訪舉報線索。對此,縣紀委于2014年11月2日組織召開線索排查領導小組會議,明確責任部門和主辦人,對移交線索進行了認真排查。經調查初核,對需要追究黨政責任的2件信訪件,已按程序立案,并全部辦結。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梁河縣反映。

聯系單位:梁河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692-6161967;電子郵箱:lhxwd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