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開放大學通報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發布時間:2015-08-13 16:53:11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云南開放大學進行了巡視,并于2月2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云南開放大學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校黨委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敏銳性不夠,認識上有差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有待加強,‘一崗雙責’要求落實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和考核存在形式化的現象,對個別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提醒和警示不到位,對二級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大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力度。黨委明確要求,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紀律意識,真正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當作“責任田”,把責任放在心上、把擔子扛在肩上,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云南開放大學委員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的各項要求,發揮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切實履行學校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羅國權明確表示,作為黨委一把手,自己不僅要帶頭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而且要認真履行“班長”職責,切實落實抓班子、帶隊伍的要求,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落實的責任機制,切實改進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著力強化監督檢查,確保黨委的主體責任落在實處。黨委明確要求,要緊扣“選好用好干部,糾正損害師生員工利益行為,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等5項主體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責任追究,確保各項要求落在實處。三是堅持和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黨委會議專項研究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制度。黨委明確提出繼續堅持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落實每學期組織二次以上中心組學習,強化黨的政治紀律,確保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堅持和落實黨委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以上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黨委會。四是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委明確要求,結合正在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學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給全校干部職工講一次黨課或專題報告。學校領導班子共講黨課13場次。各部門、各學院總支(支部)書記都按照學校要求給所屬干部職工講一次黨課。全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和黨員至少聽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講座,至少觀看兩部反腐倡廉專題片。五是明晰責任,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黨委明確要求,要以這次整改工作為契機,黨委書記帶頭按照“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完善和制定改進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加強對落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尤其是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力度。學校6月26日召開黨建工作會,會議討論審議了《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討論稿)》、《關于開展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實施方案(討論稿)》、《關于從嚴管理干部的規定(試行)》、《關于從嚴管理黨員的規定(試行)》。六是加強紀律建設,從嚴遵規守紀。黨委會議(4月23日)討論審定了《云南開放大學關于貫徹落實“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 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意見》。黨委明確要求,要全力支持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能,加強經常性監督,推進監督常態化,對各部門、各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七是完善制度,強化領導責任。黨委還進一步明確,由學校紀委牽頭,制定關于校、處兩級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的具體辦法,加強對二級學院黨政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的監督檢查力度。學校制定了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財務管理及大額度資金使用、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人事招聘、招生錄取、物資采購、采購項目驗收、學術誠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評優評先等11個方面的紀委監督規程。八是改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式,強化考核的針對性,力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形式化。黨委明確提出,在學院制改革和績效考核改革推進以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唯一繼續保留的考核內容,年底進行單項考核,不再和其它考核合并進行,以增強考核實效。并要求校紀委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辦法,改進考核方式,健全目標管理機制,強化考核工作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紀委根據黨委的要求,從責任書的制定開始,即著眼于如何更加科學有效地進行量化考核。以此為標準和導向,在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制定時,進行了大幅修改和調整。在起草制訂中堅持了四個大的原則:一全覆蓋。即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與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簽訂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考核項目,全面分解到領導、到部門(學院)、到崗位,不留空白。一是學校黨委、行政主要領導與校領導班子各成員簽訂的《2015年度云南開放大學校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二是分管校領導與各部門(學院)簽訂的《云南開放大學2015年度部門(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三是校紀委書記與新校區建設辦公室部門和人員分別簽訂的《廉政承諾書》。同時,在責任書中明確要求各部門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實現壓力層層傳導,任務層層落實。二抓重點。全面考核各部門(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政同責、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嚴明黨的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和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黨務、處(院)務公開。重點考核參與、開展“強化紀律作風建設年”活動、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突出問題、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糾正違規管理使用科研經費、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治理“小金庫”、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等方面的情況。三重考核。對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方式進行了根本性調整,由過去年終一次性考核,修改為年終考核與日常督查相結合。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日常工作情況,以“季度要報表”的方式即時上報學校紀委。將日常工作的進行檢查、督查情況納入考核分值,計入年終考核,并兌現獎懲。四有創新。將學校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分解為部門(學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紀檢委員履責。九是落實制度、加強預警、嚴格執紀。黨委明確,由學校紀委牽頭,進一步落實好領導干部約談、誡勉談話等制度,對干部違規違紀問題早發現、早提醒。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遷就、不手軟。

2.關于“學校紀委的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協助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有待加強,重制度建設,輕制度落實。對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缺乏有效監督,對存在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治理不到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追責不嚴,督促整改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學習的力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學校黨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紀委辦公室協同配合,把省委高校工委2013、2014年印發的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3個文件、8個制度,以及學校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制度(共計27個制度、371頁)匯編成冊,印發全校處級以上干部學習,并對學習情況進行了檢查督促。二是落實“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職責。學校紀委按照中央“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加強對學校各部門、各學院和各級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把“更加嚴密地監督、更加嚴肅地執紀、更加嚴格地問責”作為工作目標,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同時制定調研計劃,選取了15個部門和學院開展調研,聽取意見建議,同時,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工作以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是加大對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管力度。由監察處、審計處牽頭,啟動并完成對財務部門、后勤集團的內部審計和“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差旅費的專項審計,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一一整改。在財務監管方面,紀委目前正在研究論證推行“特派審計員”制度,加強日常監管。推行“財務人員嚴格財經紀律承諾制”,加強對財務工作人員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四是嚴肅案件查處。由校紀委牽頭,嚴格按時限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5件和8個問題的15條線索,按照相關規定,學校紀委分別向信訪件和問題線索涉及部門或個人發出《函詢通知書》。據復函情況,進一步分析后,組成專門調查組,對其中的 3個信訪件做進一步核查。通過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對 8個問題 15條線索,進行了核查,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視組移交信訪件和問題線索核查工作。5個信訪件,屬實的有2件,基本屬實的有1件,不屬實的2件。8個問題 15條線索,有2條線索不屬實,其他 13 條線索全部屬實。所有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均按期辦結,無立案和處理人員。追繳資金四筆,共計58895元。

3.關于“經費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學校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虛假發票、白條子違規報銷和公款私存等問題;課題項目經費、校領導基金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存在用途不符、自審自批、亂開支的問題。如用課題項目經費、校領導基金報銷電話費、發放酬金;學校發放補助名目繁多,校領導重復領取補貼”的整改情況。

一是進一步加強法治理念,嚴肅財經紀律。明確要求由校紀委和計劃財務處牽頭,結合“三嚴三實”、“忠誠干凈擔當”專題學習教育,組織開展財經法規知識講座,要求全校各級各部門尤其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增強紀律意識、法治觀念。二是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強化財務監督。明確要求由計劃財務處牽頭,清理學校現有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加快“廢改立”的步伐,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相關制度并嚴格執行。目前,財務處正在進行這項工作,包括修訂4個原有規章制度、新制定10個規章制度,已經制定出臺了《云南開放大學財務管理辦法》、《云南開放大學財務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云南開放大學工作調劑經費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等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明確要求由科技與發展規劃處牽頭,清理學校現有的科研管理管理規章制度,加快“廢改立”的步伐,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學校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制度并嚴格執行。目前,正在進行這項工作,包括廢止1個已經過時的制度、修訂11個原有規章制度、新制定2個規章制度,已經制定出臺了《云南開放大學科研基金課題管理辦法(試行)》、《云南開放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云南開放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四是專項整改“虛假發票、白條子入賬”問題(“虛假發票”是指開具發票時間與報賬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發票;“白條子入賬”是指個別獎勵金以領代報情況)。學校已經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其中規定了開具發票時間與報銷時間不超過三個月,不允許白條子報賬等。五是專項整改“公款私存”問題(“公款私存”是指學校發給二級辦學單位的招生獎勵金,總部受二級辦學單位委托,以銀行打卡方式直接支付給個人的行為)。學校擬定了《云南開放大學關于開放教育績效評價獎勵金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明確從今年起省校對二級辦學單位發放績效獎勵金以“公對公”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由二級辦學單位自行發放。六是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的:用課題項目經費、校領導基金報銷電話費、發放酬金;學校發放補助名目繁多,校領導重復領取補貼等問題,由學校紀委牽頭,逐一進行了自查核實、專項整改,而且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

4.關于“廉潔自律方面要求不嚴,班子成員未能起到表率作用,存在巧立名目發放現金、領取二級學院所發‘獎金’;學校后勤集團工會小組違規將工會活動經費發給個人”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召開會議,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進一步加強對班子成員進行理想信念宗旨學習教育,加強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學習教育,要求大家在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嚴于律己,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學校黨委班子成員會議,統一思想認識,作出決定:凡是班子成員都不能在二級部門領取獎金、津貼等酬金,獎勵性績效工資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發放。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對過去已領取的二級部門獎金、津貼等酬金和獎勵性績效工資超量部分已及時做了清退。同時,由紀委牽頭,制定了規定,要求全校系統,凡上級部門領導,都不準領取下級部門發放的獎金。三是由工會牽頭,制定和完善了工會經費使用辦法;后勤集團清退了以現金方式發放的工會活動費。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三公經費’管理不嚴格,公款吃喝、請客送禮、鋪張浪費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公務接待不合規,審批程序不健全;差旅費管理不規范,《云南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出臺后,還有領導干部違反規定乘坐頭等艙的情況”的整改情況。

一是由黨委書記、校長牽頭,黨辦校辦和計劃財務處、校紀委協同配合,繼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嚴格監督檢查,防止“四風”問題反彈。二是由計劃財務處牽頭,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學校關于“三公、兩費”的相關規定,在學校已有的《接待管理辦法》、《會議費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基礎上,繼續完善報賬制度,出臺了《云南開放大學經費領報審批規章及流程》。對個別領導“乘坐頭等艙”問題進行了自查核實并形成了專題報告。三是對“三公、兩費”進行了專項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四是進一步完善制度:修訂《學校因公出國(境)審批與管理辦法》、《學校因公出訪暨教師出國培訓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和《學校教師出國培訓管理辦法》;新制定《進一步規范因公(短期、中長期)出國(境)訪問、培訓管理辦法》、《外賓接待審批流程及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和《云南開放大學境外學習中心派駐教師及生活待遇管理規定》,以進一步規范出國審批及出訪經費管理行為。

2.關于“文山會海的情況依然存在,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數控制不嚴,改變文風會風、厲行勤儉節約方面有待加強”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明確要求,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堅決落實上級和學校關于轉變文風會風的要求,立行立改,把好會議審批、文件和簡報制定關,切實精簡文件、簡報和會議,與2014年同期相比精簡10%。二是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修訂和完善了學校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議事決策規則等會議制度,印發了《云南開放大學 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關于規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共云南開放大學委員會議事決策規則》、《云南開放大學 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校(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嚴格會議審批程序,控制會議次數、會議規模,提倡開短會、講短話,開綜合型會議,提高會議效率。凡是能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安排布置的工作,一律不再召開會議。三是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堅持根據會議內容確定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堅決杜絕聽會陪會現象。

3.關于“學校黨委在研究教學上投入精力不夠,對如何解決開放大學辦學中遇到的新問題,思路不夠明晰。班子成員深入基層院校和教學點調研不夠,作風不深入,聽取基層意見不夠。少數教職工精神懈怠、缺乏擔當意識,紀律松懈,發生過職工酗酒死亡、私駕公車肇事事件,影響極壞”的整改情況。

一是經學校黨委會議決定,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帶頭,深入呈貢校區聯系學院、深入課堂聽課、調研,對調研、聽課的情況實行每月一次的登記報告制度,進一步規范和落實校級領導干部帶著問題下到部門、學院調研問題、解決問題。二是黨委會議(4月23日)討論通過了《云南開放大學建設與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并于6月29日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學校將堅持規劃綱要確定的發展定位和思路,加大落實規劃的執行力度和督查力度;同時,在《云南開放大學關于規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共云南開放大學委員會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和《云南開放大學校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中,進一步明確了黨委、行政對學校人才培養、教學、科研、學生管理、安全穩定等重大事項及時研究、及時決策的要求;堅持和完善教學教務工作例會制度。三是學校黨委行政領導班子明確提出,以深化和推進開放大學建設為主線,聚焦內涵建設,充分發揮黨政班子的統籌協調作用;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研究和推動內涵建設。四是推進資源、權限、職能“三下沉”的學院制改革。堅決落實人員編制、經費重點向教學一線傾斜的要求,建立和規范以辦學績效和教學質量為核心,以學院制建設、編制管理、崗位聘任、雙模式辦學為重點的管理模式,把有限的人員編制調整和充實到教學一線,以優化教學力量配置,更好地推動學校發展。五是嚴格上級關于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和干部隨機調研等制度,結合推進基層黨建、聯系教學點、掛鉤扶貧點、聯系老干部等工作,學校進一步調整完善了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并進一步明確了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工作的主要內容,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基層每年不少于4次。六是認真落實校領導聽課和調研制度、聯系基層辦學單位和師生制度等,學校領導每年至少3次參加所聯系部門、學院重要工作研究,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督促、年末有檢查。七是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加強教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師德師風教育、法治觀念教育,提高教師黨性修養、思想素質和紀律意識教育。5月至6月份學校開展了以“正校風、嚴教風、促學風”為主題的三風建設主題教育活動。八是由人事處牽頭,結合深化學校績效管理改革,修訂和發布了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和權限,堅持事權一致、責權一致,工作質量與工資待遇相匹配,促使全校教職員工遵守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主動承擔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和監管,構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體系。九是由紀委辦公室牽頭,黨委相關部門協同,深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嚴格執行正風肅紀的相關規定,制定了《云南開放大學黨員領導干部及教職員工廉潔自律“十不準”》,學校 33個部門、學院共簽 33 份《嚴禁領導干部收送 “紅包”單位承諾書》,301 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共簽301 份《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懲個人承諾書》,為學校建設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十是后勤集團已經對私駕公車肇事進行了嚴肅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形成了專題報告,進一步加強了駕駛員對法律、法規及學校、后勤集團制定的有關制度的學習和培訓,強化管理。

三、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學校黨委將堅決按照省委第二巡視在反饋意見中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了《云南開放大學關于貫徹落實“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 進一步黨的加強紀律建設的意見》,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對黨員和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一步確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的各項決策部署。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有差距。學校黨委決策機制不健全,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和程序不完善,校長履職不到位。一度以黨政聯席會替代校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存在黨政不分和黨委包攬過多的現象”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會議(4月8日、4月23日)已經討論審定了新制定的《云南開放大學關于規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在“三重一大”事項上的決策權限、范圍,同時明確了相應的決策程序和監督制約機制。二是黨委于4月8日、4月23日召開了兩次黨委會議,討論審定了新修訂后的《中共云南開放大學委員會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和《云南開放大學校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進一步明確和規范了黨委、行政(校長)的各自職責范圍,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實行黨委議大事,抓大事,貫徹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總攬學校總體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把握好學校發展方向,解決好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校長按照法人職責,統籌抓好辦學體系建設、教學科研、遠程開放教育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以及財務、資產、后勤、基本建設等管理工作。三是黨委決定,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盡快制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細則,進一步貫徹落實好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已經起草完成,走完征求意見、討論審定的程序后即將印發,明晰了黨委、行政(校長)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

2.關于“一些重大決策深入論證、聽取意見和宣傳解釋不到位。2013年1月,學校進行公務用車管理改革,在未作充分論證,也未聽基層意見的情況下,便倉促實施。結果在用車公里數大幅度下降的情況下,用車費用卻大幅度上升,背離了改革的方向和初衷”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會議討論審定了《云南開放大學關于規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對黨委會議、書記辦公會議、校長辦公會議、二級學院或部門黨政聯席會議在“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權限、程序以及黨委書記、校長帶頭執行“四不一末”等制度作了進一步規范。二是黨委已經明確,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切實按照黨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議事決策規則的規定程序,強化和落實對重大改革問題,決策前要充分征求學校班子成員意見,相關部門意見、教職工代表意見,要通過召開黨委會議(黨委擴大會議)、征求意見座談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多種方式,不斷暢通民主渠道,加大對政策的宣傳。三是黨委審議通過了,《學校公務用車改革前車公里單價和等車費及相關管理工作調整方案(試行)》;省委關于公務用車改革具體實施辦法出臺后,學校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進一步研究制定學校公務用車改革方案。

3.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任用資格審核把關不嚴、搞變通及溝通醞釀不充分的情況。對干部教師職工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不夠,組織和紀檢部門對干部的大膽管理和主動監督需進一步加強。教職工隊伍素質需進一步提高”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已經明確,由黨委組織部牽頭、分管領導督辦,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下學校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的頂層設計,修訂完善了3個學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在動議、確定考察對象等關鍵環節突出黨委的領導把關作用,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組織把關作用貫穿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強調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和人崗適配。進一步完善了校內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流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二是堅持干部選拔充分醞釀。在召開黨委討論決定前,要留出時間進行醞釀。醞釀內容包括向分管校領導及部門主要負責人征求對考察綜合情況及擬建議任用人選的意見,并將醞釀征求的意見如實記錄。組織部門將醞釀征求的意見情況及呈報黨委會研究的匯報材料,向書記辦公會會匯報,在此基礎上,再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決。三是完善數據、強化責任追究。黨委已經明確,由黨委組織部牽頭、分管領導督辦,完成對全校干部職工基礎信息核實核準工作,對全校干部職工“三齡二歷一身份”進行審核,建立干部職工檔案數字系統(干部職工基礎信息庫);健全干部選拔過程全記錄制度,全面記錄干部選任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嚴把干部入口關。建立違規選人用人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四是黨委明確要求學校領導要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學校黨委反復強調學校領導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一級帶一級,督促各部門負責同志以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建設為抓手抓思想、帶隊伍,形成從嚴管理干部的整體聯動效應。同時,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紀委辦公室協同,分管干部工作的學校領導督辦,嚴格執行干部“四項監督”等干部監督管理制度,從嚴教育、管理和監督干部;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和外出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填報是否規范進行核對,防止漏填。五是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紀委辦公室協同,黨委書記、校長督辦,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學校從嚴管理干部實施意見,做到各項規定與時俱進。嚴格執行干部管理制度,對違反原則和制度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堅決制止;同時,健全完善領導干部交心談心制度,每年黨委書記、校長至少要與班子成員交心談心一次以上;分別與部門黨政負責人談話一次以上;組織和紀檢部門每年與副處級干部至少談話一次以上,以隨時掌握干部思想動態。六是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紀委辦公室協同,分管干部工作的學校領導督辦,逐步探索和實踐干部能上能下、正常流動機制,對作風飄浮、工作不力、道德品質差、群眾反映大的干部,及時按組織程序處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五、其它方面

關于“在處理學校保衛處某干部意外死亡過程中,學校支付給死者家屬補償金50萬元,其中43.4325萬元無政策依據”的整改情況。

一是明確由保衛處、人事處、工會牽頭,紀委辦公室協同,就此問題作出專題材料,說明情況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該材料已經形成專題報告。二是明確由人事處牽頭,工會和相關部門協同,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明確今后若遇到和處理特殊事件,既要從實際出發,又要注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云南開放大學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云南開放大學反映。聯系單位:云南開放大學紀委;聯系電話:0871-65133918;電子郵箱:kdjwbgsjccsjc@sina.com。

 

 

                                                                                                                      云南開放大學黨委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