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委第一輪巡視中,省委各巡視組嚴格按照省委關于“邊巡邊查邊改”的要求,充分發揮巡視監督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推動解決問題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樹牢巡視監督權威。其中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昆明市的巡視,狠抓典型問題的督促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嵩明縣時發現,嵩明縣攔江水泥有限公司在國家已明令要求2012年底前淘汰落后產能裝備且省政府也早于2009年明令要求其對落實產能設備進行拆除的情況下,對國家和省政府有關決策置若罔聞,繼續其違規生產行為,周邊群眾反映強烈。為維護產業政策的嚴肅性,確保政令暢通,巡視組報經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及時向嵩明縣委下發了督辦通知,要求嵩明縣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府政策規定,關停違規企業。對其背后可能存在涉及領導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省委巡視組也在進一步調查了解后,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進行了移交,并要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嵩明縣認真落實巡視組要求,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目前,該企業已被責令停產。
2015年7月8日,巡視組通過實地調查,發現群眾舉報反映昆明滇池度假區漁戶村擅自設立3個門禁系統收費問題屬實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形成談話筆錄,責成昆明滇池度假區管委會盡快整改。度假區管委會7月15日強行撤除門禁系統,停止收費,對7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
巡視組還針對東川區對巡視工作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導致的巡視民主測評無指向、發放范圍人為縮小問題,責令昆明市委、市紀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東川區委、區紀委相關責任人受到了通報批評、停職檢查和免職問責等不同程度的處理,東川區委還向省委第六巡視組和昆明市委作出了深刻的書面檢查。通過問責處理,進一步強化了巡視是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具體化的紀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