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對巡視組指出的關于主體責任的履行不夠有力問題的問題,始終緊抓不放、舉一反三、深入研究、積極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堅持以上率下,帶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玉溪市委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市委先后15次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始終堅守“六條底線”,做到“六個不能”,當好“六個表率”。市委主要領導帶頭上好專題教育黨課,并深入到9個縣區約談70余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了解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傾聽工作意見建議,根據領導干部不同職責分工提出具體要求,對個人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提醒,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層層傳導壓力,保障主體責任壓緊夯實。進一步分解細化責任目標,形成責任清單,簽訂“菜單式”責任書。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共簽訂主體責任書682份,“一崗雙責”責任書843份。嚴格執行報告述廉評議制度,各縣區和市直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分別向市委、市紀委書面報告了落實“兩個責任”的情況,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廉、其他領導干部在機關干部大會上述廉等制度,接受評議質詢。全市4514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述廉,其中,43名黨政“一把手”向市紀委全會述廉,93名黨政“一把手”向縣區紀委全會述廉。針對各級領導干部在履行“兩個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紀委對縣區委書記進行約談。
強化檢查考核,促進主體責任全面覆蓋。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的重點內容,細化年終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嚴格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今年3月,市委嚴肅通報了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對在責任制考核評為基本合格的1個單位、不合格的6個單位,在全市綜合目標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7月初,組織對各縣區、市直各責任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9月18日,市委對黨風廉政建設重點任務分解及上半年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了通報。為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落實好主體責任,從10月初起,市紀委組織力量采取重點抽查的方式,對縣區和市直單位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自查自糾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并對上年考評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嚴肅責任追究,倒逼主體責任成為常態。及時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嚴肅進行追責。組織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學習宣傳貫徹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及時掌握“兩個規定”的具體內容、責任要求,特別是實行責任追究的情形、措施和辦法,促進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