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四個規范”開展巡察工作加強干部監管

發布時間:2015-12-22 10:39:13   來源:西雙版納州紀委

近年來,西雙版納州從嚴從實管理干部,大力開展巡察工作,強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發揮預防糾偏的積極作用。

規范巡察事項。制定出臺巡察工作制度,對巡察的內容、方式、程序以及成果運用和處理方式進行規范。其中規定:巡察工作主要包括巡察動員、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看資料、意見反饋等環節,巡察組成員由州紀委各派出紀工委會同組織部門有關人員組成,每個巡察組一般有3至5人,組長由州委組織部班子成員或政治強、作風正,熟悉組織人事工作的處級領導擔任。

規范巡察內容。巡察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制定巡察方案,并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重點查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伙等問題;查找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買官賣官等問題;查找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四風”方面存在問題等。在開展常規巡察的同時,適時開展專項巡察,緊盯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緊盯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擴大巡察面或“下沉一級”查找問題線索,為全面從嚴治黨,選好用好管好干部提供有力支撐。

規范“能上能下”機制。結合巡察工作的開展,對“為官不為”10種情形開展專項治理。在巡察中注重了解領導干部是否存在“為官不為”情況,重點查找人崗不適和干部“庸、懶、散、軟”等問題。通過幾輪的巡察,為全州治理“為官不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摸清了底數,打牢了基礎。針對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1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組織處理,以巡察為抓手推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競爭機制。

規范巡察結果運用。堅持“兩個結合”運用巡察成果。一方面與干部任用相結合,對巡察中發現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好干部,作為重點考慮對象;對推諉塞責、脫離群眾、本領不強、業績平平,不稱職的,進行調整;對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資源嚴重浪費、生態嚴重破壞、違反科學發展的,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另一方面與年度評優評先相結合,對成效明顯、成績突出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列為年度評優評先對象;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