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監督方式 開展巡察監督 省司法廳對直屬單位開展首輪巡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發布時間:2015-12-31 11:10:46   來源:省政法紀工委

省司法廳黨委針對云南司法行政系統直屬單位點多、線長、面廣和管理難、監督難的實際,創新監督方式,印發了《中共云南省司法廳委員會巡查工作辦法(試行)》。7月至9月,司法廳黨委派出4個巡查組,對省第三監獄和省安寧、保山、麗江、宜良、西雙版納監獄及省第一、二強戒所8個直屬單位進行了首輪巡查。

此次巡查工作借鑒了中央和省委巡視工作的主要方法和經驗,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突出“兩個責任”,堅持“四個著力”,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通過民主測評、實地走訪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資料、設置舉報箱、開設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情況。巡查組工作人員牢記使命和職責,敢于較真碰硬,客觀公正地反映真實情況,嚴格執行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廣大警察職工和干部群眾的監督。巡查工作結束后,司法廳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各巡查組的匯報,并對巡查反饋意見進行審閱。

通過巡查,各巡查組了解掌握了被巡查單位大量真實情況,為司法廳黨委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決策參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司法廳黨委對直屬單位的領導,探索和創新了有效的監督管理方式。與此同時,本次巡查8個直屬單位共發現70個方面165個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工作建議71個方面131條,督促立即整改的問題29個,共向司法廳紀委報送問題線索專題報告12份,移交問題線索48個。

目前,已分別向被巡查單位反饋了巡查情況,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省監獄局、戒毒局督促抓好整改落實。下一步,司法廳黨委將按照“全覆蓋”的原則,采用普遍巡查與專項巡查相結合的方式,用3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對40余個廳直屬單位普遍巡查一遍的目標。(省政法紀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