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紀委遵循“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溝通左右,協調內外,弘揚議事之風氣,履行協調之職責。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對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113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梳理 ,退出議事協調機構89個,“減”少“越位”“錯位”現象;保留議事協調機構14個,“簡”化“失位”空間;“儉”樸“到位”,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的監督責任。
監督檢查“全覆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開展監督檢查,確保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得以“落地”,黨紀政紀得以執行。近期,富民縣紀委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云南的講話精神為重點,開展了生態文明建設執法工作專項檢查;以“調結構、促發展、保穩定”為主題,開展了作風建設專題督查。
執紀問責“零障礙”。縣委常委班子把責任扛在肩上,記在心中,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理念,強化“主體”意識,防止黨員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內容不清楚、要求不落地、規定不擔當、問題不追究”現象的發生。“寧讓干部怨恨、不讓干部悔恨,寧聽干部罵聲、不聽干部哭聲。”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縣委常委會的恒定議題,縣紀委書記會上就近期查處的重點案例進行通報,確保“警鐘長鳴,警笛不響”。
“打虎拍蠅”反腐敗。富民縣紀委把案源問題視作案件查辦工作的“瓶頸”來破解,制定實施《案件線索排查制度》《案件線索定期報告制度》《安全文明辦案規定》等制度,橫向到邊編“緯線”,縱向到底織“經線”,織就“天網”行動富民“新網格”。2015年1月至4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排查案源線索41件,轉立案28件,查處31人;轉立案、查處人數同比分別增長221%、210%。(田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