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把廉政建設工作放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整個過程中,通過考察前廉政鑒定、任職前廉政提醒、廉政測試、廉政承諾、任職始廉政報告“套餐”,為新提拔干部打好廉政“預防針”。
考察前廉政鑒定。對擬提拔的干部,在干部考察前,由縣紀委辦公室填報征求意見表,送信訪室、紀檢室、問責辦及分管聯系紀工委監察分局審查,主要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履行“一崗雙責”情況,認真遵守廉潔自律相關規定情況,是否有投訴、反映、信訪舉報的情況,是否受到過黨政紀律處分,客觀公正的做出廉政鑒定。
任職前廉政提醒。在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間,縣紀委組織新提拔干部召開集體廉政提醒談話會議,由縣紀委書記、副書記對新提拔干部就加強黨規黨紀學習,嚴明黨的政治、組織、財經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及勤政廉政方面作出提醒、要求,號召干部恪守從政道德、嚴格廉潔自律。
任職前廉政測試。出臺《劍川縣新任科級領導干部任前反腐倡廉知識考試的規定(試行)》,在擬提拔領導干部任前公示期間進行廉政法規知識測試,測試內容主要為近年來中央、省州縣出臺的廉政法規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要求,領導干部履行崗位職責必須掌握和遵守的黨內法規等。測試不及格的暫緩提拔任用,補考一次依然不合格的,取消提拔使用。
任職前廉政承諾。縣紀委制定《勤政廉政承諾書》,要求新任職領導干部進行承諾,承諾內容主要包括自覺踐行黨的宗旨、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紀律、自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自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監督等,承諾書經本人簽字后存入個人廉政檔案。
任職始廉政報告。制定《劍川縣領導干部廉政登記表》,要求新任職領導干部對個人和家庭成員基本情況、歷年獎懲情況、個人及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情況、配偶子女從業和從商情況、個人及配偶子女出國境情況、個人從事營利性活動及兼職持股情況等進行如實報告,由所屬單位黨委審核簽章后報縣紀委存檔備案。
2014年以來,劍川縣紀委先后對3批次69名干部進行了廉政鑒定,開展廉政提醒談話3次52人,組織廉政測試3次50人,52名干部簽訂了《勤政廉政承諾書》、作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 (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