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縣干部選拔嚴把“三個監(jiān)督關”

發(fā)布時間:2015-07-03 15:24:17   來源:紅河州紀委

河口縣在監(jiān)督干部選拔過程中,嚴把動議提名關、考察考核關、程序步驟關“三個關口”,切實提高干部選拔質量。

嚴把動議提名監(jiān)督關。一是動之有序、動之有據(jù)。制定了《縣委書記用人用權行為規(guī)范》,重點明確職位空缺、領導班子整體結構需要改善、班子或干部存在突出問題、按規(guī)定需要交流、機構改革、換屆、上級黨委及組織部門有明確要求和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突發(fā)公共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補充的情形方可提出動議調整干部。動議前要求組織部門重點分析班子的職位空缺情況、崗位需求、成員搭配、個性特點、專業(yè)特長等,對班子和干部進行綜合評判。二是規(guī)范實名制推薦干部。修訂了《科級領導干部初始提名辦法》,明確必須通過書面方式提名,根據(jù)不同職位的具體要求,采取各級黨組織提名、組織部提名、縣級領導署名提名、干部職工聯(lián)合提名、個人自薦等方式進行,也可以幾種方式并用,相互印證。

嚴把考察考核監(jiān)督關。一是加強干部考察員培訓教育。選聘50名政治強、作風正、業(yè)務精的干部考察員,注重加強培訓和教育,提高選人識人能力。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追究制,落實“誰考察、誰簽字、誰負責”,提高考察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二是采用“雙向思維”考察考核干部。要求考察員識別干部做到既要“知其長”,更要“察其短”,變印證式考察為體檢式考察。三是實行干部任前考察檔案審核制度。制定《縣管干部任前考察檔案審核辦法》,明確審核內(nèi)容、標準、程序、要求及責任追究,重點對干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jīng)歷等重要信息進行核實,凡有疑點,決不放過。

嚴把程序步驟監(jiān)督關。一是溝通醞釀不走過場。對擬調整的干部,在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之前,按照規(guī)定廣泛征求意見。在醞釀溝通時,不劃框子、不定調子,不采取任何方式主導別人的意志。二是堅持“五個不上會”。考察不充分的不上會,醞釀不充分的不上會,參會常委不到三分之二的不上會,對反映有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沒有征求紀檢、檢察院、審計等相關部門意見的不上會。三是討論決定做到“五個堅持”。常委會上堅持逐一介紹擬任人選的任免理由和考察情況、堅持縣委書記末位發(fā)言、堅持縣委常委人人發(fā)言明確表態(tài)、堅持無記名票決、堅持對干部任免意見分歧較大的暫緩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