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落實“三轉”聚焦主責主業

發布時間:2015-07-22 09:02:06   來源:大理州紀委

漾濞縣紀委監察局從嚴落實“三轉”,著力聚焦主業,突出抓好紀律作風、監督問責、案件查辦等中心工作,種好“責任田”,整體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

精簡機構突主業。認真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的職責,制定出臺了紀委監督責任實施辦法,明確了6個方面13項監督責任。根據中央關于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按照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精簡高效的原則,突出執紀監督問責主業,退出議事協調機構71個,僅保留或繼續參與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等17個議事協調機構,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給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鐵面執紀抓監督。對近年來中央、省、州、縣制定印發的關于作風建設、紀律要求等的文件規定進行了梳理,列出制度清單,堅持問題導向,延伸工作觸角,列出“病號單”,分別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監管、落實“鐵八條”、防止“四風”反彈、選好用好干部和強化責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病癥”,對癥下藥開出“處方箋”,抓好整改落實。抽調縣紀委、監察、組織、宣傳、公安、人社、督查室、廣電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4個明察暗訪組,重點檢查“四風”、紀律規矩、“六個嚴禁”、“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任性用權”、干部“走讀”、“庸懶散混拖”、違反廉潔從政規等情況等問題。目前,共檢查單位222個(次),餐飲娛樂場所16個(次)。

從嚴問責提效能。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兩方案一計劃”的整改清單,修訂完善了《漾濞彝族自治縣領導干部問責辦法》,探索建立問責結果與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獎勵掛鉤的懲戒機制,樹立“有權就有責”“履職須盡責”“不擔責就要追責”的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做到“有責就要有為、敢為”,把“敢于擔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將執行不力、不敢擔當、推諉扯皮、作風不實4個類型22種行為作為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重點,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按照“一崗雙責”“一案雙查”規定,嚴肅責任追究。目前,問責違反上班紀律和節假日值班紀律的干部職工32名,對“落實工作不到位,效果打折扣”,造成不良影響的1名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進一步加大問題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工作力度,抓好“巡視組移交線索”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兩個重點,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腐敗行為。不斷規范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群眾信訪舉報、上級領導批辦和轉辦的信件、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網絡信訪等渠道收集案件線索。今年以來,共受理群眾訴求292件,辦結292件,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8件(重信3件),辦理35件,辦結27件;初查案件線索16件,立案10件,審結黨紀案件4件4人;給予開除黨籍3人,留黨察看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