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三轉”工作要求,羅平縣紀委要求全體紀檢監察干部以“三變”來助推“三轉”。
以轉職能為重點,變“包打天下”為“術業專攻”,立足本職,準確定位。圍繞“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能定位,精簡議事協調機構215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6個個議事協調機構。把監督檢查的切入點轉變到對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上來,發揮好“監督的再監督”作用。領導干部如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責任履行不力,導致被上級部門查處的違規違紀人員達到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總人數一定比例的將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或其他處理。在領導職數和機構個數不變的情況下,調整了科室人員編制,將能力突出的干部選配到信訪和案件查辦崗位,人員配置進一步向案件查辦和執紀監督一線傾斜。
以轉方式為關鍵,變“被動辦案”為“主動出擊”,突出主業,快查快結。建立完善案件線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機制,實行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半年專題匯報制度,提高案件線索辦理的科學性,強化信訪舉報受理工作,全面落實定期接訪制和紀委常委包案制,注重從作風督查、執法監察、糾風治理等工作中發現案源線索,重要線索“下管一級”,擴大案源。在加大查辦案件力度的同時,注重轉變辦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結。認真核實有具體線索的群眾舉報,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函詢約談或做出組織處理,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嚴格辦案時限要求,查清主要違紀事實,提高辦案效率。
以轉作風為抓手,變“按部就班”為“主動作為”,加強監管,嚴肅紀律。出臺《羅平縣紀委監察局工作規則》,完善辦文辦會、請示報告、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車輛管理、請銷假等制度,建立“制度化、規范化、流程化、精細化”四化管理工作機制,架設紀檢監察干部紀律“高壓線”。制定領導帶班督察制度,實行機關和派出紀工委交叉督查機制,互派暗訪督查組,每月開展一次紀律督查,嚴防紀檢監察干部“燈下黑”。加強對機關各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縣直各部門紀委(紀檢組)的業務量化考核,以考核促履職。實行月報告月督查工作制度,加強對機關各室、派出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日常工作監管,促進紀檢監察干部“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