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來,保山市在公務員考錄工作中,始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不斷探索和完善公務員考錄機制,著力打造保山公務員“陽光公考”品牌。
完善一套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公務員考錄面試工作,經過不斷探索和實踐,保山市人社局完善了《保山市公開考錄公務員面試工作規程(試行)》、《保山市公務員面試考官管理辦法》、《保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實施方案》、《保山市公務員面試考官抽取方案》、《保山市公務員面試工作人員職責分工》、《保山市公務員面試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等。為構建公平、公正、公開的公務員考錄體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把好兩道關口。一是嚴把機構編制關。實行“三不招錄”,即沒有行政空編的部門不得招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得招錄,人員超編單位不得招錄。二是嚴把崗位設置關。崗位設置做到“三不準”,即不準因人設崗,不準特殊條件設崗,不準超編制設崗;“三公開”,即招錄崗位公開,招錄人數公開,招錄條件公開。全市2013年考錄公務員532人,2014年考錄公務員472人,2015年考錄公務員373人,同比分別下降11.3%、21%。
強化三個監督。一是強化紀律監督。實行巡考制度,邀請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的領導對考場進行巡考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同志全程參與面試組織工作,對面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現場監督;邀請新聞媒體對面試進行宣傳報道,加強輿論監督;設立網上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 及時受理社會監督舉報。通過以上措施,逐步形成涵蓋考生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內外監督等多層次、全方位的大監督格局。二是強化過程監督。做到四個“隨機抽簽”,即:面試前采取電腦隨機抽簽決定考官所在的考場和面試考官組成,考生臨時隨機抽簽決定面試考場,考生的面試順序臨時通過抽簽確定,場內監督及工作人員隨機抽簽決定所在考場。三是強化考官監督。嚴格考官管理,抽調考官堅持“三個一律不抽”,即凡是與考生有回避情形的不抽,參與過社會和個人組織的有償面試培訓的不抽,在以往面試工作中有重大失誤和履職不到位的不抽。同時,優化考官組成結構,2015年,全市公務員面試邀請大理州面試考官75名,占考官總數的42.8%,促進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促進三個公開。一是采取多種途徑向社會公開、公示公務員考錄政策及相關提示。二是安排專人負責政策解答,積極回復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信函提問,公開考錄進度及事項。三是向媒體公開,加大媒體網絡答疑力度,及時公開考試信息,正確引導考生,在全社會營造“陽光公考”的良好氛圍,增強考錄工作的公信度。
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公務員面試筆試第一名被錄用的考生比例分別為90%、89.9%、89.5%。公務員考錄工作得到了考生、家長、社會的廣泛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