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四步工作法”為農村黨員“體檢”

發布時間:2015-09-28 12:22:53   來源:楚雄州紀委

楚雄市為建立保持和發揮農村黨員先進性、純潔性的長效機制,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全面提高農村黨員隊伍整體素質,采取“四步工作法”,為強化農村黨員管理設置全面“體檢”。

畫杠子。根據黨章和相關文件設定衡量農村黨員合格與否的五條基本標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和決策部署、黨建工作要求,不斷增強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村(社區)黨組織每年組織黨員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理論學習、本職工作、遵紀守法、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開展黨性分析。并結合中央和省州市黨委組織的專題教育活動統籌開展,黨性分析每年至少集中開展1次。

定位子。要求村(社區)每名身體健康的農村黨員要認領政策法規宣傳、文明新風倡導、矛盾糾紛調處、科技致富示范、家電農具維修、村規民約監督、環境衛生治理等方面至少1個崗位,明確具體職責,公開定崗內容,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流動黨員要認領推介家鄉宣傳員、招商引資聯絡員、全民創業引領員、聯系群眾服務員等崗位,推動家鄉經濟社會發展。

照鏡子。村(社區)黨組織把開展黨員分類積分量化考評管理與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有機銜接掛鉤,對農村黨員的崗位、職務、年齡、身體狀況、流動性質等情況進行分類,建立黨員積分檔案,每年年底進行1次積分量化考評。考核由目標責任考核、民主評議兩個部分組成,實行百分制量化,按照目標責任考核得分占60%,民主評議得分占40%的比例綜合確定等次。采取個人申報、黨員自評、黨(總)支部考評、鄉鎮黨委審核的方法進行,考評結果作為民主評議農村黨員的重要依據。

亮牌子。堅持“認定標準、把握政策界限,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處置,嚴格程序、強化審核把關”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對認定為不合格的黨員,采取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黨內除名三種方式進行組織處置。對本人有繼續留在黨內的強烈愿望,愿意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有改正錯誤的決心和行動的,可作出限期改正的處置,限期改正的時限一般為1年。對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滿仍無轉變的,勸其退黨。(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