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紀檢監察機關強化創新監管 嚴防“燈下黑”

發布時間:2015-11-09 09:02:43   來源:保山市紀委

近期,為進一步落實好“打鐵還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嚴管就是厚愛”要求,保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出臺了《保山市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辦法》共有7章17條,在確保監督職責、監督對象、監督內容、監督程序等規定在與《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保持上下一致的前提下,在監督管理干部方式上推出“三大創新”,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嚴防“燈下黑”。

主動回訪防以案謀私。主動回訪案件當事人強化紀律審查人員監督。《辦法》規定決不允許紀律審查人員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立案調查結束后,主動回訪紀律審查對象和案件主要當事人,聽取紀律審查人員遵守紀律的情況,如實填寫《保山市紀檢監察干部紀律審查情況監督登記表》,一旦發現有違反審查紀律的情況,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回訪”將像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在紀律審查人員頭頂,給紀檢監察干部嚴守紀律和規矩再加一道“緊箍咒”。

增設關卡防“帶病提拔”。新增廉政關卡嚴防紀檢監察干部“帶病提拔”。《辦法》規定選拔任用紀檢監察干部,出現以下三種情況,市紀委組織部應征求市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意見:一是回復市委組織部征求市管紀檢監察干部選拔任用的意見前;二是提請市紀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委局機關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前;三是回復縣(市、區)委組織部征求縣(市、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選拔任用意見前。對審查后廉政不過關的,將一票否決,取消選拔任用。與選拔任用其他黨員干部相比,“三個應征求”使選拔任用紀檢監察干部再添廉政新關卡,體現了在紀律和規矩面前紀檢監察干部更要從嚴的要求。

網上舉報增監督渠道。建立網上舉報平臺探索紀檢監察干部外部監督新形式。《辦法》規定在保山市紀檢監察網站增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舉報”欄,公布舉報電話、通信方式、網上舉報鏈接等內容,拓寬線索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網上舉報平臺”是在內部監督不斷強化的前提下,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的大膽嘗試,使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再新添拓寬視聽的“放大鏡”“助聽器”,同時彰顯了保山市長期以來對紀檢監察干部從嚴教育、監督和管理成果的自信。(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