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川:“堅持”公款旅游 校長受到紀律嚴懲

發布時間:2016-05-06 15:19:3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我不是一名稱職的校長,我為我的行為感到后悔,也為對此帶來的不良影響感到愧疚……”這是云南省大理州賓川縣力角初級中學校長楊志能寫在檢討書中的內容。前不久,大理州紀委通報了楊志能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職的情況。

2015年7月,賓川縣紀委收到有關楊志能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問題的舉報信,縣紀委對此立即進行核查。

經查,楊志能于2015年5月29日向力角鎮中心校校長李國輝提出準備組織本校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的想法,出于學校值班和安全等問題考慮,李國輝明確表示不同意開展此項活動。

然而,楊志能并沒有按照中心校領導的要求取消該項活動。5月30日,他安排該校黨支部書記張國偉等人,組織部分教職工家屬共計28人,開著6輛私家車到洱源縣下山口和下關沿線旅游。此次旅游費用3219元,由楊志能安排該校總務主任用學校經費支付。

“我只想通過活動來凝聚人心,促進溝通交流,從而達到管理暢通的目的。”在調查組找到楊志能核實情況時他曾辯解說。

2015年8月21日,賓川縣教育局免去楊志能力角初級中學校長職務;給予力角初級中學黨支部書記張國偉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2015年9月11日,賓川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志能黨內警告處分。(陳迤君)

【執紀者說】

楊志能作為中學校長,認為花幾千元搞公款旅游不算什么大事,在上級領導不同意的情況下,仍然我行我素,這種行為必須受到紀律嚴懲。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防止“四風”反彈。

——賓川縣紀委 楊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