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追責防止信訪事項“一督了之”

發布時間:2016-12-01 09:07:5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國家信訪局近日公開發布了《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信訪事項實地督查工作的意見》,全面規范信訪事項實地督查的各個環節。《意見》明確,信訪事項督查要明確后續督辦責任,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追責。

實地督查督辦是信訪工作的重要環節,對于推動化解疑難信訪事項、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長期以來,一些地方信訪實地督查落實不到位、“一督了之”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信訪工作受理“雷聲大”、辦理“雨點小”,使實地督查的權威性和實效性大打折扣。

此次國家信訪局出臺《意見》,對信訪實地督查的全流程予以加強和規范,將“責任追究”予以明確,強化了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行政機關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的責任,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以嚴格督查推動問題解決,讓群眾來信、來訪真正達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打蛇打七寸,牽牛牽鼻子。只有抓牢信訪實地督查工作責任落實的牛鼻子,對實地督查意見整改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展緩慢的,甚至拒不整改或編報虛假材料的單位和責任人,敢于“亮劍”、勇于問責,才能切實提升信訪實地督查的權威性和實效性,推動問題解決,回應群眾期盼,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