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鄉案區審“零申訴”

發布時間:2016-12-22 09:17:0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劉書記,你們鎮發羅村村委會原主任涉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證據還不充分,需進一步調查補充,麻煩您過來對接一下。”這是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紀委案件審理室鄉案區審工作的一個剪影。

針對鎮(街道)執紀人員不足,在執紀審查過程中查審不分、只查不審、以查代審等問題,東川區積極推進鄉案區審工作機制,防止基層地方保護、人情因素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影響。該區下轄的五鎮一街道黨組織立案調查的案件,在調查終結后、做出處理前,由案件承辦人將案件調查材料送區紀委案件審理室審核把關,案件審理室按照“二十四字”方針提出審核意見,鎮(街道)黨組織參照審核意見作處理決定。2014年以來,區紀委案件審理室共審核鎮(街道)黨組織報送案件52件,提出意見建議135條,提高了基層執紀審查質量,實現鎮(街道)黨組織調查處理案件區級審核全覆蓋,實現被調查人“零申訴”。

“經審核發現案件材料不齊全或手續不完備的,要求補充材料或補辦手續;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程序不合要求的,列出問題清單責令退回重新審查。”區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對不按規定落實鄉案區審工作要求的,第一次由區紀委分管領導約談鎮(街道)紀(工)委書記或具體承辦案件人員,第二次由區紀委書記約談鎮(街道)黨(工)委書記,第三次啟動問責程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楊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