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消息:經西雙版納州委批準,西雙版納州紀委對勐海縣政府副縣長方忠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08年至2015年,方忠在擔任勐海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勐海縣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勐海縣財政局局長、勐海縣政府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禮金,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經西雙版納州紀委研究,報西雙版納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方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