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山市紀委消息:日前,保山市住建局副局長、保山中心城市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李育軍因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經查,李育軍疏于對分管的建筑業管理科(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工作的監管,致使一重大項目招投標工作出現失誤,延誤了項目建設進度,李育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保山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市政府同意,決定給予李育軍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