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紀委消息:昆明市紀委對晉寧縣委常委、副縣長張興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興華在擔任晉寧縣委常委、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云南某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在市政道路及土地整理BT項目工程保證金提前退還、項目工程款提前支付等提供幫助,于2012年7月、11月,收受該公司所送人民幣185萬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并涉嫌犯罪。
上述行為已構成違紀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昆明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并報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給予張興華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