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山市紀委消息:日前,施甸縣政府副縣長蔣中彪因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經查,蔣中彪在擔任施甸縣舊城鄉黨委書記、縣林業局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插手工程,為其親屬謀取工程上的利益,違反財經紀律,安排舊城鄉甘蔗辦設立和使用“小金庫” 款項。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蔣中彪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