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紀委對巧家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唐國彪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唐國彪在擔任巧家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巧家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252.303285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21萬元。上述行為均涉嫌犯罪。
唐國彪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昭通市紀委、市監察局審議并報昭通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唐國彪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