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永魁被開除黨籍和行政撤職

發布時間:2016-05-30 17:50:07   來源:保山市紀委

據保山市紀委消息:日前,經保山市委批準,保山市紀委對保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永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永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楊永魁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保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永魁開除黨籍處分;保山市監察局報保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重新明確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