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臨滄市紀委消息:經查,滄源縣政府原副縣長楊勇江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占用公車歸個人使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濫用職權私設“小金庫”造成重大損失。
經臨滄市紀委報臨滄市委批準,給予楊勇江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滄市監察局報臨滄市政府批準,給予楊勇江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