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劉波違紀被處分

發布時間:2016-11-08 08:02:33   來源:昭通市紀委

據昭通市紀委消息:經查,2009年,鹽津縣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劉波安排原副主任蔣某制作申報黃角槽新區集貿市場建設項目虛假材料,套取國家扶持資金30萬元,用于單位公用經費。2010年7月鹽津縣萬安牧業有限公司制作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省級流通網絡資金30萬元,該資金劃撥到縣供銷社賬戶后,劉波于2010年12月安排財務室先期撥付15萬元給萬安牧業,2012年2月,劉波在明知該項目未實施的情況下,又同意撥付10萬元,直接導致省級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體系建設專項資金25萬元被挪作他用。

近日,鹽津縣紀委常委會和監察局局長辦公會決定,給予劉波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鹽津縣委免去其供銷社黨組書記職務,縣政府免去其供銷社主任職務。